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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各地供电企业对农电用工管理存在着多种管理模式:有的是直接与供电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有的是通过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签订劳动合同;有的是通过供电企业的多经企业与农电工签订劳动合同;有的是供电企业内部成立独资公司;也有的是通过若干个供电企业的多经企业出资组建所谓的农电股份有限责任公司,与农电工签订合同;还有的是采取农电公司与职能部门一套人马两块牌子,然后通过派遣的方式让农电工到供电所工作。这几种模式,除农电工直接与供电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外,其他多种模式尽管出现的形式不同,虽然各有利弊,其主要目的无非就是规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