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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在工程实施过程中,索赔与反索赔是无法避免的,而引起索赔的主要原因是合同双方中有一方不按合同的的要求执行,从而给另一方造成损失,当事人通过索赔的方式来保证自身的利益。因此,做好索赔与反索赔工作,是控制工程成本、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的有效途径。
【关键词】 工程;合同管理;索赔与反索赔
索赔管理是施工合同管理的关键,广义的索赔管理通常包括了索赔与反索赔,索赔一般是指在经济贸易或者工程承包中,合同一方通常因为违约、其他过错或者无过错但导致了另一方遭受损失时,要求一方给予的赔偿的权利。反索赔则是为了有效的防止一方索赔造成的经济方面的损失而采取的行为。从合同管理方面看,索赔与反索赔属于甲方和乙方的双方面行为,但在实际的工作中,因为双方所处的地位与条件存在差异,因此乙方索赔与甲方反索赔的概率较高,因此在对合同管理时应当严格注意索赔与反索赔。
一、建筑工程的索赔
通常情况下,建筑工程的索赔是指在施工合同的履行过程中,由于非自身原因而导致的施工成本的增加、施工计划的变更、施工进度的延迟等等,承包方有权向发包人提出索赔申请。承包方在进行索赔的过程中,要把握住几个关键环节,一是要提出索赔意向书;二是要做好同期记录;三是要提交详细情况报告;四是要提交最终索赔报告。同时要注重几个注意点,一是要注意索赔的时效性,在索赔事件发生之后,承包人应该及时的在合同约定的索赔时间段内进行索赔;二是承包人的索赔一定要遵循一定的规章制度和程序进行;三是在申请索赔之前一定要为自己准备更多有利的材料和证据;四是在特殊情况下,可以通过正当的法律手段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以下将对常见的施工赔偿进行总结,希望能对承包方具有一定的帮助。
1.当发包人没有在和同指定的时间兑现自己的关于施工进程、施工条件和施工的相关事宜时,可以申请索赔。在签订之日起,承包方和发包人应该严格遵守合同双方所签订的协议,比如发包人必须在合同要求的时间段内完成对于承包方所承诺的保证施工场地水通、电通、施工道路通,并办理好相关的保证施工正常进行的手续,并向承包单位提供其他的便利条件。如果超过了合同的期限,发包人还不能履行相应的承诺,必将引起工期的延迟,给承包人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
2.工程设计发生临时变更时,承包方可以申请索赔。在施工合同的有效期内,如果建筑工程的发包方对于建筑工程进行工程变更设计的话,局部的变动也许就需要承包方对整个施工计划进行变更,由此就会造成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的浪费,并需要已有的施工计划进行调整,这些都会造成承包方的施工成本增加,延长施工的工期。
3.如果发包人没有按照合同的相关规定在特定期限内对于承包方支付工程的预付款或是进度款,承包方可以申请索赔。按照最新的《工程结算办法》,第一如果在超过合同期限内发包人还未向承包方支付相应货款的,在超过期限后十天之内,承包方可以向被承包单位提出付款的申请,若在承包人发出通知十四天之后,发包人还未付清相应款项,则可以停止施工,并由承包人支付相应款项的相关利息,停止施工之后所造成的相关损失全由发包人承担,同时发包人还要依照合约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4.因为施工发生中断或是由于发包人的原因导致施工进程缓慢、效率低下的,承包方可以索赔。建筑工程本身就具有复杂多变性,如果由于发包人的工作失误或是决策有问题而导致工程停止或是止步不前的,再或是发包人要求承包方必须提前竣工而加快进度的,这些都会增加承包方的施工成本,因此承包方可以申请人工、设备、材料等方面的费用赔偿。
5.自然环境的变化往往让人始料未及,由于受到自然环境或是人为因素导致工程的施工难度增加,承包人就必须承担更大的施工风险以及增加施工费用和施工时间去解决难题,在这种情况下承包方可以进行索赔。所谓受到自然環境的影响是指遇到了比招标文件中所涉及到的施工环境要恶劣的多的环境,这些因素的存在直接增加了施工的难度,延迟了施工的进度。
6.如果是由于非承包人的原因而使得工程出现终止或是放弃,根据所造成的损失,承包方可以申请适当的赔偿。在施工合同的有效期内,如果工程是由于非承包人的原因而出现延迟或是终止的,承包人有权向发包人提出一定的盈利损失或者补偿损失的赔偿。所谓盈利损失,就是工程在延期或是终止期间所造成的同价款和工程实际的花费之间的差额。
7.其他因素引起的索赔。建筑工程的施工环境复杂多变,影响的因素有很多,比如在施工合同的有效期内,国家的财政政策或是法律法规的出台,再或是物价上涨、货币贬值等等都会造成施工成本的变动。
二、建筑工程发包人的反索赔
广义的发包人的反索赔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对于施工索赔的预防,二是对于承包人提出索赔。在施工合同的有效期限内,如果承包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履行相应的义务,或是由于承包方的原因造成发包人经济损失的,发包人有权向承包方申请索赔,而在这些索赔中,发包人往往处于比较主动的地位。在建筑工程的建设过程中,过度的、不健康的施工索赔只会不断激发双方的矛盾,不利于发包方的经济利益,为了将损失和索赔费用降到最低,就应该充分发挥自身的优势,加强反索赔的力度,更好地保证工程目标的实现。以下将对几种常见的反索赔方法进行论述。
1.对于施工工程质量的反索赔
当工程的施工质量不符合相关标准或是承包方所使用的施工设备、材料不符合合同规定的时候,发包人有权向承包方申请索赔,要求承包方承担相应的责任或进行及时的返工,保证工程的质量。
2.对于工期延误的反索赔
在合同的有效期内,如果是由于承包方的原因单方面的影响施工的进度、施工的工期,那么发包方有权向承包方申请索赔,并要求承包方给予一定的经济赔偿或是交付一定的违约金。经济赔偿的费用主要包括因工期延误造成的贷款利息增加的费用、附加监理费、违约金等等。
3.对于工程保修的反赔偿
在工程的保修期内,承包方未按照要求进行保修或是没有完成既定的保修任务时,发包人有权追究承包方的相关责任,并责令承包方在特定时间内完成保修任务。
4.对于解除合同反索赔
如果发包人终止了承包人的承包,或者承包人不合理地放弃工程,则发包人有权从承包人手中收回由新的施工单位完成全部工程所需的工程款与原合同未付部分的差额。
5.对于其他事项反索赔
凡是在合同的有效期内,对于承包方违反合同的一切行为和有损发包人利益的,发包人都有权申请索赔。
三、结语
在建筑工程中,无论是对于发包方还是承包方都有权进行索赔,但在施工合同签订之后,双方应该认真履行合同,避免己方违约,一旦发现自己违约,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力求用最佳途径解决利益纠纷,而不至于两败俱伤。在将来的建筑工程中,发生索赔事件的诱导因素也许还有很多,但是为了双方的共同利益,双方都应该强化管理,降低索赔风险,为更好的促进建筑工程的发展尽一份力。
参考文献:
[1]徐香杰,田亮,孙琪.在清单计价模式下施工企业的生存和发展[J].中国商界(下半月),2009,21(2):42-44.
[2]赵杰英.施工企业工程索赔“成功难”的现状分析及对策[J].企业家天地下半月刊(理论版),2008,31(12):63-65.
[3]徐香杰,田亮,孙琪.在清单计价模式下施工企业的生存和发展[J].中国商界(下半月),2009,21(2):42-45.
[4]杨晓鹏.对建筑工程合同管理中索赔与反索赔的认识[J].科技创新与应用,2012.
【关键词】 工程;合同管理;索赔与反索赔
索赔管理是施工合同管理的关键,广义的索赔管理通常包括了索赔与反索赔,索赔一般是指在经济贸易或者工程承包中,合同一方通常因为违约、其他过错或者无过错但导致了另一方遭受损失时,要求一方给予的赔偿的权利。反索赔则是为了有效的防止一方索赔造成的经济方面的损失而采取的行为。从合同管理方面看,索赔与反索赔属于甲方和乙方的双方面行为,但在实际的工作中,因为双方所处的地位与条件存在差异,因此乙方索赔与甲方反索赔的概率较高,因此在对合同管理时应当严格注意索赔与反索赔。
一、建筑工程的索赔
通常情况下,建筑工程的索赔是指在施工合同的履行过程中,由于非自身原因而导致的施工成本的增加、施工计划的变更、施工进度的延迟等等,承包方有权向发包人提出索赔申请。承包方在进行索赔的过程中,要把握住几个关键环节,一是要提出索赔意向书;二是要做好同期记录;三是要提交详细情况报告;四是要提交最终索赔报告。同时要注重几个注意点,一是要注意索赔的时效性,在索赔事件发生之后,承包人应该及时的在合同约定的索赔时间段内进行索赔;二是承包人的索赔一定要遵循一定的规章制度和程序进行;三是在申请索赔之前一定要为自己准备更多有利的材料和证据;四是在特殊情况下,可以通过正当的法律手段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以下将对常见的施工赔偿进行总结,希望能对承包方具有一定的帮助。
1.当发包人没有在和同指定的时间兑现自己的关于施工进程、施工条件和施工的相关事宜时,可以申请索赔。在签订之日起,承包方和发包人应该严格遵守合同双方所签订的协议,比如发包人必须在合同要求的时间段内完成对于承包方所承诺的保证施工场地水通、电通、施工道路通,并办理好相关的保证施工正常进行的手续,并向承包单位提供其他的便利条件。如果超过了合同的期限,发包人还不能履行相应的承诺,必将引起工期的延迟,给承包人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
2.工程设计发生临时变更时,承包方可以申请索赔。在施工合同的有效期内,如果建筑工程的发包方对于建筑工程进行工程变更设计的话,局部的变动也许就需要承包方对整个施工计划进行变更,由此就会造成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的浪费,并需要已有的施工计划进行调整,这些都会造成承包方的施工成本增加,延长施工的工期。
3.如果发包人没有按照合同的相关规定在特定期限内对于承包方支付工程的预付款或是进度款,承包方可以申请索赔。按照最新的《工程结算办法》,第一如果在超过合同期限内发包人还未向承包方支付相应货款的,在超过期限后十天之内,承包方可以向被承包单位提出付款的申请,若在承包人发出通知十四天之后,发包人还未付清相应款项,则可以停止施工,并由承包人支付相应款项的相关利息,停止施工之后所造成的相关损失全由发包人承担,同时发包人还要依照合约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4.因为施工发生中断或是由于发包人的原因导致施工进程缓慢、效率低下的,承包方可以索赔。建筑工程本身就具有复杂多变性,如果由于发包人的工作失误或是决策有问题而导致工程停止或是止步不前的,再或是发包人要求承包方必须提前竣工而加快进度的,这些都会增加承包方的施工成本,因此承包方可以申请人工、设备、材料等方面的费用赔偿。
5.自然环境的变化往往让人始料未及,由于受到自然环境或是人为因素导致工程的施工难度增加,承包人就必须承担更大的施工风险以及增加施工费用和施工时间去解决难题,在这种情况下承包方可以进行索赔。所谓受到自然環境的影响是指遇到了比招标文件中所涉及到的施工环境要恶劣的多的环境,这些因素的存在直接增加了施工的难度,延迟了施工的进度。
6.如果是由于非承包人的原因而使得工程出现终止或是放弃,根据所造成的损失,承包方可以申请适当的赔偿。在施工合同的有效期内,如果工程是由于非承包人的原因而出现延迟或是终止的,承包人有权向发包人提出一定的盈利损失或者补偿损失的赔偿。所谓盈利损失,就是工程在延期或是终止期间所造成的同价款和工程实际的花费之间的差额。
7.其他因素引起的索赔。建筑工程的施工环境复杂多变,影响的因素有很多,比如在施工合同的有效期内,国家的财政政策或是法律法规的出台,再或是物价上涨、货币贬值等等都会造成施工成本的变动。
二、建筑工程发包人的反索赔
广义的发包人的反索赔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对于施工索赔的预防,二是对于承包人提出索赔。在施工合同的有效期限内,如果承包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履行相应的义务,或是由于承包方的原因造成发包人经济损失的,发包人有权向承包方申请索赔,而在这些索赔中,发包人往往处于比较主动的地位。在建筑工程的建设过程中,过度的、不健康的施工索赔只会不断激发双方的矛盾,不利于发包方的经济利益,为了将损失和索赔费用降到最低,就应该充分发挥自身的优势,加强反索赔的力度,更好地保证工程目标的实现。以下将对几种常见的反索赔方法进行论述。
1.对于施工工程质量的反索赔
当工程的施工质量不符合相关标准或是承包方所使用的施工设备、材料不符合合同规定的时候,发包人有权向承包方申请索赔,要求承包方承担相应的责任或进行及时的返工,保证工程的质量。
2.对于工期延误的反索赔
在合同的有效期内,如果是由于承包方的原因单方面的影响施工的进度、施工的工期,那么发包方有权向承包方申请索赔,并要求承包方给予一定的经济赔偿或是交付一定的违约金。经济赔偿的费用主要包括因工期延误造成的贷款利息增加的费用、附加监理费、违约金等等。
3.对于工程保修的反赔偿
在工程的保修期内,承包方未按照要求进行保修或是没有完成既定的保修任务时,发包人有权追究承包方的相关责任,并责令承包方在特定时间内完成保修任务。
4.对于解除合同反索赔
如果发包人终止了承包人的承包,或者承包人不合理地放弃工程,则发包人有权从承包人手中收回由新的施工单位完成全部工程所需的工程款与原合同未付部分的差额。
5.对于其他事项反索赔
凡是在合同的有效期内,对于承包方违反合同的一切行为和有损发包人利益的,发包人都有权申请索赔。
三、结语
在建筑工程中,无论是对于发包方还是承包方都有权进行索赔,但在施工合同签订之后,双方应该认真履行合同,避免己方违约,一旦发现自己违约,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力求用最佳途径解决利益纠纷,而不至于两败俱伤。在将来的建筑工程中,发生索赔事件的诱导因素也许还有很多,但是为了双方的共同利益,双方都应该强化管理,降低索赔风险,为更好的促进建筑工程的发展尽一份力。
参考文献:
[1]徐香杰,田亮,孙琪.在清单计价模式下施工企业的生存和发展[J].中国商界(下半月),2009,21(2):42-44.
[2]赵杰英.施工企业工程索赔“成功难”的现状分析及对策[J].企业家天地下半月刊(理论版),2008,31(12):63-65.
[3]徐香杰,田亮,孙琪.在清单计价模式下施工企业的生存和发展[J].中国商界(下半月),2009,21(2):42-45.
[4]杨晓鹏.对建筑工程合同管理中索赔与反索赔的认识[J].科技创新与应用,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