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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赣府厅字[2014]17号2014年1月28日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为加大赣江源头生态环境保护力度,经省政府同意,将上犹县五指峰乡6个行政村、平富乡1个行政村、双溪乡2个行政村和1个省级自然保护区共计面积216平方公里以及宁都县肖田乡8个行政村、东韶乡11个行政村、洛口镇3个行政村、小布镇1个行政村和2个林场、2个垦殖场、1个良种场、1座水库共计面积592.02平方公里纳入赣江源头保护区范围,调整后的赣江源头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