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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信息网络法制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rn我国信息网络法制的现状rn自1990年以来,我国政府开始积极推动国家的信息化进程,并取得了一些重要成果.我国于1999年颁布的新正式承认以电子数据形式订立的合同是合同的一种,这是世界上较早地以国家立法形式确认电子合同效力的法律.全国人大常委会的(2000年)进一步明确了我国现行法律仍然适用于信息网络上的违法行为,即利用信息网络从事各种不法活动的行为人仍然应当按照我国刑法、民法或其他法律的规定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