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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在2001版的《音乐课程标准》当中,课程内容包括四个学习的相关领域,分别是感受与鉴赏、表现、创造、音乐与相关文化。在其实施的十年中围绕着这样的课程内容进行教学和引领课程的。
关键词:感受与欣赏,聆听,激发音乐兴趣
2011版新课标在表述感受与欣赏这个领域内容定位时,用了这样一段文字:“感受与欣赏是音乐学习的重要领域,是整个音乐学习活动的基础,是培养学生音乐审美能力的有效途径。”这就是说,感受与欣赏领域是所有音乐学习领域的基础。这个提法跟原来的表述就不太一样,应该说是要求更高了。
一、“鉴赏”改为“欣赏”
新的课程标准在课程内容上有了一些调整。首先,就是把原来实验版课程标准中的“感受与鉴赏”调整为“感受与欣赏”。虽然只有一字之差,但这里面还是存在一些含义的。“欣赏”在辞海里面的意思是“怀着一种喜悦的心情,感受、体验美好的事物”。而“鉴赏”则是对照和比较,就不仅仅是怀着一种喜悦、美好的心情去领略和体验了。而且,鉴别和比较是更高、更进一个层次的赏析活动。把“鉴赏”回归为“欣赏”,就更切合、更准确地表达了九年义务教育小学到初中阶段在这个领域的学习内容。而高中阶段的课程标准中使用的是“鉴赏”,可见“鉴赏”和“欣赏”还是有差别的,它体现了小学、初中、高中这三个学段在程度内容上的差异。这个改变可能有利于老师在这个领域上更好、更准确地进行教学,也有利于和高中课程的衔接。
原来在中小学课堂教学当中,带领孩子欣赏作品的时候,可能更多强调的是心情的愉悦,从快乐的心情进入到感受音乐的程度,但是还没有进入到一个更深的层次研究、对照、比较作品。但现在在理解教学领域感受与欣赏这个问题的时候,就应该知道带着中小学生进行音乐欣赏与高中生在程度上有一个明显的差异。
二、感受与欣赏
首先要明確这个领域内容的定位和教学要求,就是在面对这样的课程内容教学时,首先要搞清楚这个领域的定位是什么、总的教学要求是什么。表现在三方面:
1.“感受与欣赏是音乐学习的重要领域”,我们可以这样理解,原来教学当中认为唱歌是重要领域(今天边远地区老师们依然这么认为)。事实上,唱歌过去表述为基本内容,感受与欣赏才是音乐学习的重要领域。
2.“是整个音乐学习活动基础”,这个提的很高,就是说其他领域的学习要建立在感受与欣赏的基础上,这是根据音乐学科的特征和性质决定的。音乐是听觉艺术、声音艺术,所有的音乐活动,包括聆听、歌唱、演奏、创造,都需要通过“听”的方式来进行。不是说完全靠听觉,但是听觉必须参与。比如唱歌,音高、节奏、音准都需要听觉来调整。一个人五音不全,其实不是嗓子、肌肉的问题,而是耳朵出了问题,听的不准,所以才唱出不准的声音。我们经常说,音乐教学的主要任务就是培养学生善于聆听的耳朵,也就是良好的听觉。听觉的培养是音乐课堂教学的主要任务,有了良好的听觉,才有了音乐学习的基础。
3:“是这个领域是培养学生音乐审美能力的有效途径。”“感受与欣赏”领域的教学载体就是大量的音乐作品,包括声乐、器乐。聆听大量的声音作品和器乐作品正是学生提高审美能力的有效途径。多听才能熟悉,熟悉了以后才能喜欢,有情感,所以这些都必须建立在多听的基础上。
我们还可以从另外一个角度去理解,学生可欣赏的作品相对于可演唱或演奏的作品量要大得多,远远高于孩子们能够直接去演奏的作品。另外,由于学生演奏水平的局限,很多有内涵的作品学生是接触不到的。所以,今天把“感受与欣赏”的音乐学习提到“重要”、“基础”的层次上,还有“有效途径”的高度,可见它的重要性,老师们要把握好它的定位。
四.“感受与欣赏”的教学要求
课标在“感受与欣赏”内容定位的后面,又写了一段关于这个领域的教学要求,也是三个方面
1.“教学中应该首先激发学生听赏音乐的兴趣。”课标里明确提出了这个问题,欣赏音乐要建立在兴趣的基础上。
2.“要鼓励学生对所听音乐表达独立的感受与见解。”这是鼓励孩子们谈自己的感受。原来实验版课标里也有这句话,但是缺了两个字,即“表达”。这就要求仅让学生心里知道还不行,还要通过各种各样的方式进行交流,能够表达出来,表达自己对音乐个性化、个人化的感受,,并与同伴进行分享。
3.’“养成聆听音乐的习惯,逐步积累欣赏音乐的经验。”今天的基础音乐教育培养的是听众,那么培养听众的有效途径和手段就是聆听音乐,在这个过程中培养良好的学习音乐的习惯,逐渐积累欣赏音乐的经验。聆听音乐是终极目标,是一辈子的事。无论在小学、初中、高中,还是大学,它都应该是音乐教育的最终目的。不管将来是否以音乐为职业,我们都应该养成良好的聆听音乐的习惯,成为一个音乐爱好者。良好的聆听音乐习惯的养成,不是一件小事,一个人是不是能够爱好、欣赏、经常安安静静聆听一段音乐,甚至经常去音乐厅、歌剧院听音乐,观摩歌剧演出,代表着一个人的品位和素质。
比如,国外对中产阶级的定义不仅依据财富,除了你有房、有车、挣多少钱以外,还有一个要求标准,就是每周至少要听一到两次音乐会和歌剧,而且要求着正装,这是对艺术家的一种尊重和敬意。认认真真地走进剧场去听音乐会,也是一种生活质量,标志着一个人的生活质量和生活品位。所以,帮助孩子们养成听音乐的习惯,并能够在这个过程中逐渐积累,学会如何去欣赏音乐。
提到如何欣赏音乐,这就牵扯到“感受与欣赏”领域的教学问题了。课改十年以来,应该说在这个领域老师们创造了很多好的经验,也涌现出了很多好的课例。大致梳理一下,这十年围绕着这个领域教学,有很多研究成果。那么,老师们关注欣赏课怎样才能体现高质量是一个必然的现象。
“感受与欣赏”已经不仅仅表现为一种单纯的教育方法。它是一种教学研究,或者是教学实践,而不仅仅是一个方法问题,在研究2011版课标“感受与欣赏”领域时,如何处理好这些关系,我们感受与欣赏教学一定会提高一个台阶。
参考文献:新课标标准
关键词:感受与欣赏,聆听,激发音乐兴趣
2011版新课标在表述感受与欣赏这个领域内容定位时,用了这样一段文字:“感受与欣赏是音乐学习的重要领域,是整个音乐学习活动的基础,是培养学生音乐审美能力的有效途径。”这就是说,感受与欣赏领域是所有音乐学习领域的基础。这个提法跟原来的表述就不太一样,应该说是要求更高了。
一、“鉴赏”改为“欣赏”
新的课程标准在课程内容上有了一些调整。首先,就是把原来实验版课程标准中的“感受与鉴赏”调整为“感受与欣赏”。虽然只有一字之差,但这里面还是存在一些含义的。“欣赏”在辞海里面的意思是“怀着一种喜悦的心情,感受、体验美好的事物”。而“鉴赏”则是对照和比较,就不仅仅是怀着一种喜悦、美好的心情去领略和体验了。而且,鉴别和比较是更高、更进一个层次的赏析活动。把“鉴赏”回归为“欣赏”,就更切合、更准确地表达了九年义务教育小学到初中阶段在这个领域的学习内容。而高中阶段的课程标准中使用的是“鉴赏”,可见“鉴赏”和“欣赏”还是有差别的,它体现了小学、初中、高中这三个学段在程度内容上的差异。这个改变可能有利于老师在这个领域上更好、更准确地进行教学,也有利于和高中课程的衔接。
原来在中小学课堂教学当中,带领孩子欣赏作品的时候,可能更多强调的是心情的愉悦,从快乐的心情进入到感受音乐的程度,但是还没有进入到一个更深的层次研究、对照、比较作品。但现在在理解教学领域感受与欣赏这个问题的时候,就应该知道带着中小学生进行音乐欣赏与高中生在程度上有一个明显的差异。
二、感受与欣赏
首先要明確这个领域内容的定位和教学要求,就是在面对这样的课程内容教学时,首先要搞清楚这个领域的定位是什么、总的教学要求是什么。表现在三方面:
1.“感受与欣赏是音乐学习的重要领域”,我们可以这样理解,原来教学当中认为唱歌是重要领域(今天边远地区老师们依然这么认为)。事实上,唱歌过去表述为基本内容,感受与欣赏才是音乐学习的重要领域。
2.“是整个音乐学习活动基础”,这个提的很高,就是说其他领域的学习要建立在感受与欣赏的基础上,这是根据音乐学科的特征和性质决定的。音乐是听觉艺术、声音艺术,所有的音乐活动,包括聆听、歌唱、演奏、创造,都需要通过“听”的方式来进行。不是说完全靠听觉,但是听觉必须参与。比如唱歌,音高、节奏、音准都需要听觉来调整。一个人五音不全,其实不是嗓子、肌肉的问题,而是耳朵出了问题,听的不准,所以才唱出不准的声音。我们经常说,音乐教学的主要任务就是培养学生善于聆听的耳朵,也就是良好的听觉。听觉的培养是音乐课堂教学的主要任务,有了良好的听觉,才有了音乐学习的基础。
3:“是这个领域是培养学生音乐审美能力的有效途径。”“感受与欣赏”领域的教学载体就是大量的音乐作品,包括声乐、器乐。聆听大量的声音作品和器乐作品正是学生提高审美能力的有效途径。多听才能熟悉,熟悉了以后才能喜欢,有情感,所以这些都必须建立在多听的基础上。
我们还可以从另外一个角度去理解,学生可欣赏的作品相对于可演唱或演奏的作品量要大得多,远远高于孩子们能够直接去演奏的作品。另外,由于学生演奏水平的局限,很多有内涵的作品学生是接触不到的。所以,今天把“感受与欣赏”的音乐学习提到“重要”、“基础”的层次上,还有“有效途径”的高度,可见它的重要性,老师们要把握好它的定位。
四.“感受与欣赏”的教学要求
课标在“感受与欣赏”内容定位的后面,又写了一段关于这个领域的教学要求,也是三个方面
1.“教学中应该首先激发学生听赏音乐的兴趣。”课标里明确提出了这个问题,欣赏音乐要建立在兴趣的基础上。
2.“要鼓励学生对所听音乐表达独立的感受与见解。”这是鼓励孩子们谈自己的感受。原来实验版课标里也有这句话,但是缺了两个字,即“表达”。这就要求仅让学生心里知道还不行,还要通过各种各样的方式进行交流,能够表达出来,表达自己对音乐个性化、个人化的感受,,并与同伴进行分享。
3.’“养成聆听音乐的习惯,逐步积累欣赏音乐的经验。”今天的基础音乐教育培养的是听众,那么培养听众的有效途径和手段就是聆听音乐,在这个过程中培养良好的学习音乐的习惯,逐渐积累欣赏音乐的经验。聆听音乐是终极目标,是一辈子的事。无论在小学、初中、高中,还是大学,它都应该是音乐教育的最终目的。不管将来是否以音乐为职业,我们都应该养成良好的聆听音乐的习惯,成为一个音乐爱好者。良好的聆听音乐习惯的养成,不是一件小事,一个人是不是能够爱好、欣赏、经常安安静静聆听一段音乐,甚至经常去音乐厅、歌剧院听音乐,观摩歌剧演出,代表着一个人的品位和素质。
比如,国外对中产阶级的定义不仅依据财富,除了你有房、有车、挣多少钱以外,还有一个要求标准,就是每周至少要听一到两次音乐会和歌剧,而且要求着正装,这是对艺术家的一种尊重和敬意。认认真真地走进剧场去听音乐会,也是一种生活质量,标志着一个人的生活质量和生活品位。所以,帮助孩子们养成听音乐的习惯,并能够在这个过程中逐渐积累,学会如何去欣赏音乐。
提到如何欣赏音乐,这就牵扯到“感受与欣赏”领域的教学问题了。课改十年以来,应该说在这个领域老师们创造了很多好的经验,也涌现出了很多好的课例。大致梳理一下,这十年围绕着这个领域教学,有很多研究成果。那么,老师们关注欣赏课怎样才能体现高质量是一个必然的现象。
“感受与欣赏”已经不仅仅表现为一种单纯的教育方法。它是一种教学研究,或者是教学实践,而不仅仅是一个方法问题,在研究2011版课标“感受与欣赏”领域时,如何处理好这些关系,我们感受与欣赏教学一定会提高一个台阶。
参考文献:新课标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