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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一)2006年7月7日区畜牧局动物检疫监督所接到群众举报.一青州市经营猪皮户经常去我区管辖内的黑旺、太河两处乡镇的私宰生猪户家中收购猪皮。7月8日由区畜牧局动物检疫监督所与区商贸办、区工商局、区公安局共同组成的生猪定点屠宰联合稽查队。在淄川区黑旺、太河两处乡镇交界的青州市尚庄村以南300米处的去往我区太河乡的必经之路上(此处距离我区太河乡地界仅有100米左右)与群众举报的可疑运皮车辆相遇.在离淄川区界还有50米距离的一个工厂附近.运皮车停止了逃窜.我们向运皮车主出示了相关执法证件.对整个过程进行了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