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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长三角"建设是"十二五"期间加快区域市场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地区信用联盟建立过程中,完整的信用体系界定与信用主体分析是打造"信用长三角"的前提。从信用体系涵盖征信体系和资信体系入手,研究企业作为社会关系的重要节点,在网络社会结构观下建立完整信用体系的理论架构。分析表明,信用关系的主体包括信用信息的需求方、供给方及信用关系的监管方。信用主体按照信用关系网络的规模及密度维度,决定着其行为的合理性与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