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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人口的迅速增加,科学技术的发展,土地资源将不断消耗,土地法渐渐演变成了空间法,并成为物权法空间权的重要组成部分。物权法在我国目前的政策中还有许多问题需要解决。空间权是在特定区域授予的各种土地使用权利的总称。该对象是具有次要表面空间以外的独立值的实体空间。应根据我国现行的物权法制度建立空间权制度,关于立法模式到空间权的形式和内容,围绕物权法有两个主要论点。格式上,我国应使用类似于民权的模型,空间权的法律范围界定体系,空间权不应被视为单独的法律要素。但是,根据每个空间权的性质,需要将土地法引入不同的系统,并保证其合理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