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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国家教育部正式颁布《普通高中技术课程标准(实验)》(以下简称《标准》),然而由于全国经济发展不均衡,信息技术发展水平不均衡,导致全国的信息技术教育发展也很不均衡。在城市或经济较发达地区,绝大部分学生在义务教育阶段都接受过信息技术教育,而且受教育时间平均在100课时以上。这些义务教育阶段信息技术教育开展得比较好的地区,《标准》中设置的高中信息技术基础模块(简称“基础模块”)内容与义务教育阶段的信息技术课程有较多重复。面对当今社会学生与教师信息技术能力的日渐提高,对《标准》适用范围的探讨以及对在经济较发达地区基础模块内容的调整是目前面临的问题。
一、高中入学新生的信息技术基础
自2000年起,我们坚持对我校高中入学新生进行问卷调查。由于我校高中在全市范围内招生,每年实际招收的近五百名学生来自全市各区县的一百多所学校(以重点校为主,也有一般类学校)。因此,样本基本涵盖了全北京市各区县。以2006年9月的调查为例,信息技术课在北京市初中的开课率已达100%,初中学生基本掌握信息技术的基本技能,但还有近50%(这个百分比实际每年都在下降)的学生不会网页制作、图像处理和动画制作等。98.9%的学生平均每周上网2小时以上,且对因特网的操作也较熟练,多数学生都能利用网络进行交流(包括利用网络查找资料,使用BBS和即时通讯软件等进行交流)。
为了验证调查问卷的有效性,我们又对部分初中教师以及初中教研员进行访谈,访谈的结果与问卷调查统计分析结果基本符合。在调研的过程中,我们也走访了部分小学信息技术教研员和小学教师。在访谈中我们了解到,目前北京市各小学基本都开设了信息技术课,课程内容主要是计算机的基本操作技能,包括Windows基本操作、文字处理、画图、演示文稿制作、上网的基本方法等。随着小学信息技术课程的普及,初中目前开始纷纷开设电子表格、图像处理、动画制作、网页制作等内容。这与我们的调查统计结果相吻合。
综上所述,在城市或经济较发达地区,绝大多数学生在义务教育阶段都接受过至少两年以上的信息技术教育,在教学内容上也已经超出了2000年教育部颁发的《中小学信息技术课程指导纲要(试行)》(以下简称《指导纲要》)中的要求,应该具有一定的信息技术基础。
二、各学科教师的信息技术应用水平
随着信息技术在教学中应用的普及以及学校信息化建设的深入,学科教师的信息技术水平也在迅速提高。目前,教师特别是中青年教师在教学中应用信息技术已经非常普及。在我校,绝大多数学科教师都可以利用信息技术备课和准备简单的课件,各学科教师都能给学生布置一些利用信息技术学习和交流的作业。如利用Excel进行物理实验的数据分析、利用图形计算器进行解析几何的学习以及利用网络进行语文的学习和交流等等。在开放的计算机教室中,总能看到学生在利用信息技术查找其他学科的相关资料、制作学科课前话题的演示文稿以及为配合班会准备资料或多媒体作品等。
我们也访问了部分来自北京市西城区重点校和普通中学的教师和领导。从中我们了解到,被访学校的绝大部分教师都能利用信息技术备课和准备简单的课件(如演示文稿)。我们认为在北京市这也应该具有普遍性。
教育部关于《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标准(试行)》的出台,势必对学科教师信息技术应用水平的提高起到促进作用,同时也表明在社会信息化大背景下,学生信息素养的培养不仅是信息技术学科教师的任务,也应成为所有学科教师的任务。
三、对基础模块的分析与调整建议
1.《标准》的适用范围
由于《标准》是全国性的,它的主要作用是宏观指导。有两个实际问题必须考虑:首先,《标准》面向全国高中学生,必然受到各地区经济发展、信息技术发展以及信息技术教育发展水平不平衡性的影响;其次,《标准》的起点定位兼顾《指导纲要》中初中阶段的教学要求,而各个地区或学校对《指导纲要》的落实也是有很大差异的。
2.《标准》的目标设定
《标准》中基础模块的主要目标可分为两部分:技术能力和人文素养。技术能力中的主要内容学生在义务教育阶段都已经学习过,而培养人文素养是教育的根本目标之一,当然信息技术课不可以忽视人文素养的培养。基础模块目标中设定:“强调在信息技术应用基础上信息素养的提升;要面向学生的日常学习与生活,让学生在亲身体验中培养信息素养。”这恰恰强调的是学生应该在学习和生活的实际需求中应用信息技术,提升信息素养。
3.对课程内容的调整建议
在义务教育阶段信息技术教育较普及的地区,建议在高中阶段将信息技术基础模块与多媒体技术应用模块合并为必修模块,其中与义务教育阶段重复的内容应尽量压缩。之所以选择多媒体技术应用与信息技术基础内容合并,是因为多媒体技术在现在的生活、工作和学习中应用越来越广泛,特别是数码相机、数码摄像机、MP3、MP4等在日常生活中的应用越来越普及,这就使得对图像、音视频等进行加工和集成的多媒体技术需求的普及。根据目前非信息技术学科教师的信息技术应用水平,可以在义务教育阶段的基础上以整合的形式将信息技术应用纳入其他学科的教学中。
四、调整基础模块需要解决的问题
1.提高义务教育阶段信息技术课程的有效性
目前义务教育阶段的信息技术教学缺少有效的管理和必要的教学大纲。在城市及经济发达地区,虽然要求开课的总课时不低于100课时,但由于该学科在学校的地位较低,教学内容不尽相同,教学效果参差不齐,甚至一些信息技术教师自身就缺少信息技术素养。例如目前小学和初中的信息技术课程中都有演示文稿的制作,但由于教学中过分关注技术,忽略技术的正确应用方法,使得学生做出的演示文稿花里胡哨、文字过多、缺少逻辑、文字与背景无法区分、动画设置不合理等,达不到演示文稿应有的效果。因此,要提高义务教育阶段信息技术课程的有效性,应尽快推出义务教育阶段的课程标准,并加强信息技术教师培训,提高信息技术教师的信息素养。
2.提升高中各学科教师的信息素养
随着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以及信息技术与课程整合的深入,学生应用信息技术的机会越来越多,应用的自觉性也越来越高。与此同时,学科教师应用信息技术的水平也在逐渐提升,对学生也提出了应用信息技术解决问题、扩展课内学习内容的要求。但目前学科教师在给学生布置了与信息技术有关的学习内容后,指导时关注较多的还是与本学科有关的内容。而对学生应用信息技术时的一些人文问题关注得依然不够,如版权意识、信息筛选、信息的再加工等。因此,教师继续教育除了进一步加强技术方面的学习外,还要培养教师的信息获取、分析、加工、创新、利用、交流能力等,全面提升高中各学科教师的信息素养水平。
3.在各学科教学中培养学生正确使用信息技术的意识与能力
《标准》中所提到的信息素养,除了技术素养(含对信息的获取、加工、处理和再创造等)外,很大程度是指感受信息文化、增强信息意识、提高伦理道德意识和社会责任等。信息素养必须在应用的过程中去培养。因此,将信息技术的应用纳入其他学科教学中,更能体现学生的需求,体现信息技术的真实价值,可以使学生真正有效地利用信息工具和信息资源来改善他们的学习方式,从而理解信息技术是终身学习的平台的意义,最终将更有利于学生信息技术素养的提升。另外,在学科整合中,学科教师对信息(学科知识)的把握更加准确,从而指导更加到位,教学效果更好。
参考文献
[1]教育部.中小学信息技术课程指导纲要(试行).教育部文件教基[2000]35号,2000,11.
[2]教育部.普通高中技术课程标准(实验)[S].人民教育出版社,2003,3.
[3]刘向永.解读《普通高中技术课程标准(实验)》(信息技术)——访研制组负责人李艺教授[J].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2003,(5).
一、高中入学新生的信息技术基础
自2000年起,我们坚持对我校高中入学新生进行问卷调查。由于我校高中在全市范围内招生,每年实际招收的近五百名学生来自全市各区县的一百多所学校(以重点校为主,也有一般类学校)。因此,样本基本涵盖了全北京市各区县。以2006年9月的调查为例,信息技术课在北京市初中的开课率已达100%,初中学生基本掌握信息技术的基本技能,但还有近50%(这个百分比实际每年都在下降)的学生不会网页制作、图像处理和动画制作等。98.9%的学生平均每周上网2小时以上,且对因特网的操作也较熟练,多数学生都能利用网络进行交流(包括利用网络查找资料,使用BBS和即时通讯软件等进行交流)。
为了验证调查问卷的有效性,我们又对部分初中教师以及初中教研员进行访谈,访谈的结果与问卷调查统计分析结果基本符合。在调研的过程中,我们也走访了部分小学信息技术教研员和小学教师。在访谈中我们了解到,目前北京市各小学基本都开设了信息技术课,课程内容主要是计算机的基本操作技能,包括Windows基本操作、文字处理、画图、演示文稿制作、上网的基本方法等。随着小学信息技术课程的普及,初中目前开始纷纷开设电子表格、图像处理、动画制作、网页制作等内容。这与我们的调查统计结果相吻合。
综上所述,在城市或经济较发达地区,绝大多数学生在义务教育阶段都接受过至少两年以上的信息技术教育,在教学内容上也已经超出了2000年教育部颁发的《中小学信息技术课程指导纲要(试行)》(以下简称《指导纲要》)中的要求,应该具有一定的信息技术基础。
二、各学科教师的信息技术应用水平
随着信息技术在教学中应用的普及以及学校信息化建设的深入,学科教师的信息技术水平也在迅速提高。目前,教师特别是中青年教师在教学中应用信息技术已经非常普及。在我校,绝大多数学科教师都可以利用信息技术备课和准备简单的课件,各学科教师都能给学生布置一些利用信息技术学习和交流的作业。如利用Excel进行物理实验的数据分析、利用图形计算器进行解析几何的学习以及利用网络进行语文的学习和交流等等。在开放的计算机教室中,总能看到学生在利用信息技术查找其他学科的相关资料、制作学科课前话题的演示文稿以及为配合班会准备资料或多媒体作品等。
我们也访问了部分来自北京市西城区重点校和普通中学的教师和领导。从中我们了解到,被访学校的绝大部分教师都能利用信息技术备课和准备简单的课件(如演示文稿)。我们认为在北京市这也应该具有普遍性。
教育部关于《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标准(试行)》的出台,势必对学科教师信息技术应用水平的提高起到促进作用,同时也表明在社会信息化大背景下,学生信息素养的培养不仅是信息技术学科教师的任务,也应成为所有学科教师的任务。
三、对基础模块的分析与调整建议
1.《标准》的适用范围
由于《标准》是全国性的,它的主要作用是宏观指导。有两个实际问题必须考虑:首先,《标准》面向全国高中学生,必然受到各地区经济发展、信息技术发展以及信息技术教育发展水平不平衡性的影响;其次,《标准》的起点定位兼顾《指导纲要》中初中阶段的教学要求,而各个地区或学校对《指导纲要》的落实也是有很大差异的。
2.《标准》的目标设定
《标准》中基础模块的主要目标可分为两部分:技术能力和人文素养。技术能力中的主要内容学生在义务教育阶段都已经学习过,而培养人文素养是教育的根本目标之一,当然信息技术课不可以忽视人文素养的培养。基础模块目标中设定:“强调在信息技术应用基础上信息素养的提升;要面向学生的日常学习与生活,让学生在亲身体验中培养信息素养。”这恰恰强调的是学生应该在学习和生活的实际需求中应用信息技术,提升信息素养。
3.对课程内容的调整建议
在义务教育阶段信息技术教育较普及的地区,建议在高中阶段将信息技术基础模块与多媒体技术应用模块合并为必修模块,其中与义务教育阶段重复的内容应尽量压缩。之所以选择多媒体技术应用与信息技术基础内容合并,是因为多媒体技术在现在的生活、工作和学习中应用越来越广泛,特别是数码相机、数码摄像机、MP3、MP4等在日常生活中的应用越来越普及,这就使得对图像、音视频等进行加工和集成的多媒体技术需求的普及。根据目前非信息技术学科教师的信息技术应用水平,可以在义务教育阶段的基础上以整合的形式将信息技术应用纳入其他学科的教学中。
四、调整基础模块需要解决的问题
1.提高义务教育阶段信息技术课程的有效性
目前义务教育阶段的信息技术教学缺少有效的管理和必要的教学大纲。在城市及经济发达地区,虽然要求开课的总课时不低于100课时,但由于该学科在学校的地位较低,教学内容不尽相同,教学效果参差不齐,甚至一些信息技术教师自身就缺少信息技术素养。例如目前小学和初中的信息技术课程中都有演示文稿的制作,但由于教学中过分关注技术,忽略技术的正确应用方法,使得学生做出的演示文稿花里胡哨、文字过多、缺少逻辑、文字与背景无法区分、动画设置不合理等,达不到演示文稿应有的效果。因此,要提高义务教育阶段信息技术课程的有效性,应尽快推出义务教育阶段的课程标准,并加强信息技术教师培训,提高信息技术教师的信息素养。
2.提升高中各学科教师的信息素养
随着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以及信息技术与课程整合的深入,学生应用信息技术的机会越来越多,应用的自觉性也越来越高。与此同时,学科教师应用信息技术的水平也在逐渐提升,对学生也提出了应用信息技术解决问题、扩展课内学习内容的要求。但目前学科教师在给学生布置了与信息技术有关的学习内容后,指导时关注较多的还是与本学科有关的内容。而对学生应用信息技术时的一些人文问题关注得依然不够,如版权意识、信息筛选、信息的再加工等。因此,教师继续教育除了进一步加强技术方面的学习外,还要培养教师的信息获取、分析、加工、创新、利用、交流能力等,全面提升高中各学科教师的信息素养水平。
3.在各学科教学中培养学生正确使用信息技术的意识与能力
《标准》中所提到的信息素养,除了技术素养(含对信息的获取、加工、处理和再创造等)外,很大程度是指感受信息文化、增强信息意识、提高伦理道德意识和社会责任等。信息素养必须在应用的过程中去培养。因此,将信息技术的应用纳入其他学科教学中,更能体现学生的需求,体现信息技术的真实价值,可以使学生真正有效地利用信息工具和信息资源来改善他们的学习方式,从而理解信息技术是终身学习的平台的意义,最终将更有利于学生信息技术素养的提升。另外,在学科整合中,学科教师对信息(学科知识)的把握更加准确,从而指导更加到位,教学效果更好。
参考文献
[1]教育部.中小学信息技术课程指导纲要(试行).教育部文件教基[2000]35号,2000,11.
[2]教育部.普通高中技术课程标准(实验)[S].人民教育出版社,2003,3.
[3]刘向永.解读《普通高中技术课程标准(实验)》(信息技术)——访研制组负责人李艺教授[J].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200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