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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目前人身自由罚采取"二元化"体制,分属刑事法和行政法规制。2017年1月公安部下发的《治安管理处罚法(修订公开征求意见稿)》中进一步坚持了这一体制,并对行政拘留扩大适用。人身自由罚由于处罚内容为人身自由权,决定了其适用严格性的特点,这与行政处罚特性相矛盾。与之相反,刑事司法体系与人身自由罚的内在要求更相契合。一方面,只对犯罪行为科处人身自由罚符合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另一方面,严格的刑事诉讼程序可以防止人身自由罚的滥用。因此,应当废除行政拘留,让人身自由罚回归刑事司法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