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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网上的一段视频令人触目惊心,山城重庆长寿区某小区的电梯里,一个梳着马尾辫,看起来乖巧可爱的小女孩对一个年仅一岁半的小男孩拳打脚踢,并致其从阳台栏杆坠落,头部和胸部多处骨折且失血过多,重度昏迷十多日才苏醒。由于涉案女孩李某才10岁,未达刑事责任年龄,重庆警方依法未予刑事立案。目前,小男孩原原的家人已对李某及其父母和小区物业公司提起民事诉讼,重庆长寿区法院受理了此案。该案曝光后,迅速被各大媒体报道,甚至受到国外媒体的关注,有美国媒体更是以“魔鬼女孩”来形容李某。
不过,“魔鬼儿童”美国也有。2009年,亚利桑那州菲尼克斯市,4名从利比亚移民到美国的男孩,因涉嫌绑架和性侵犯而遭到指控。4名男孩中最大的14岁,最小的只有9岁。在号称位居国民犯罪率最低十大国家之列的日本,1997年发生过一起14岁男生砍下11岁学生头颅的惨剧,引起轩然大波。人们开始注意到,小孩也会犯下诸如纵火、谋杀、强奸等重罪。在英国,“童党滋扰”问题已困扰多年。英国“童党”,或许也可以称作古惑仔,一般在十一二岁到十七八岁之间。由于父母疏于管教经常和同党上街滋事,小到破坏公物,大到打砸抢烧,持刀群殴行凶。
面对犯下种种恶行的“魔鬼儿童”,到底该给予怎样的惩罚呢?这里不妨看看英国的一个案例。20年前,在英国利物浦,发生了一起两个10岁男孩虐杀一名两岁小孩的案件,轰动整个英国。
2岁小男孩遭虐杀
那是1993年2月的一天,正在购物中心收银台买单的丹尼斯·巴尔杰女士转身发现原本站在肉铺前的两岁的儿子小詹姆不见了。心急如焚的巴尔杰立刻报警,警察在不太清晰的监控录像中隐约辨认到,大约在当日下午15点42分,也就是巴尔杰在收银台买单之时,小詹姆被一名大孩子牵着手带出了购物中心。两天后,人们在4英里外的铁道边发现了小詹姆的尸体,情状极其悲惨。据英国警方公布的情况来看,小詹姆身上有42处伤,但没有一处是要害,证明他是被活活虐打致死的。
事发后,警方根据以往经验首先将小詹姆的父母列为嫌疑对象。但随着调查的深入,警方最终将犯罪嫌疑人锁定为两名年龄在10岁-14岁的学龄儿童。为了尽快破案,警方公布了嫌疑人特征,并逐个排查当天下午逃课的学生。英国民众出于同情或愤怒,对该案表现出了极大的参与热情,甚至有人向警方检举自己的孩子曾在那个时间段逃课并有可能作案。最后,一名匿名女子向警方检举了朋友的孩子罗伯特,罗伯特当天下午曾逃课,并且他的衣服上有案发现场发现的油漆。这一举报为警方提供了重要线索。
2月18号,罗伯特和他的同学乔恩作为案件嫌疑人分别被带到了不同的警局接受警方讯问。讯问开始,他们在警察面前哭闹,情绪失控,捏造案情,否认自己犯下罪行。但警方在他们的家中发现大量案发现场证物,而且他们的衣服上都残留有小詹姆的指纹和血迹。面对这些物证,罗伯特和乔恩再也无法抵赖,老老实实交代了犯罪经过,案件真相浮出水面。
10岁小男孩蓄意作恶
原来当天早晨,逃课的罗伯特和乔恩都在校外游荡并不期而遇,二人决定到处搞点小破坏,于是先去了购物中心进行肆无忌惮的破坏,觉得不过瘾又跑去一家麦当劳里到处乱窜,踩脏了所有的椅子。被店员轰出之后又出坏主意,其中一个说好久没有打小孩了,另一个马上出点子设计如何得手,如何让小孩迷路,甚至设计如何让小孩过马路时被车撞死。
可怕的是,他们并非说说而已,而是立刻付诸实践。他们就像丛林里的恶魔一样到处寻找猎物,见到年龄小的孩子就使出浑身解数试图将其哄走,几次尝试都所幸被孩子家长发现。有一次几乎得手,幸亏孩子的母亲反应迅速,冲到门外把孩子找了回来,因此逃过一劫。就在他们屡屡失手而徘徊在一家关门的糖果店门前时,竟意外地发现不远处有一个可爱乖巧的小孩,这就是不幸的小詹姆。
可怜的小詹姆正在津津有味地品尝巧克力豆。两个小魔头轻而易举地骗得了小詹姆的信任,他们大摇大摆地牵着小詹姆的手,走出了监控录像的监控范围。据后来的调查和询问,罗伯特和乔恩一路上对哭闹不止的小詹姆拳脚相加,有路人见状还以为是迷途的孩子,并好心告诉他们警局的方向,但两个小恶魔却带着小詹姆朝反方向走去。路人并没有坚持,以为是哥哥在照看弟弟。后来的新闻让这位路人追悔莫及,“真希望当时我采取了行动”,或许小詹姆就不会遭此厄运。
两个魔童带着小詹姆到处游荡,最终走进了一家宠物店,店员对他们起了疑心,不让他们离开。但就在关键时刻,街上突然着火,两个魔童趁乱牵着小詹姆又一次逃离了人们的视线,小詹姆没有抓住这根最后的救命稻草。
从宠物店出来后,两个魔童不再漫无目的地闲逛,他们径直将小詹姆带到了铁道旁,在那里对他疯狂施暴。他们往小詹姆的脸上抹涂料,拽掉他的鞋子和裤子,用脚恶狠狠地踢他,搬起石头狠狠地向可怜的小詹姆砸去,两岁的小詹姆就这样活活地被这两个魔童虐待致死。等小詹姆死去后,两个魔童用石板盖在他仍流血不止的头上,将尸体移到铁轨上,试图制造火车事故的假象。谁能将如此可怕的恶行与两个10岁的小男孩联系起来?
舆论压力下 凶手被两次加刑
罗伯特和乔恩被捕后,英国警方出于对未成年人的保护,一直称不公开他们的身份,对外仅称为“男孩A”和“男孩B”。然而,愤怒的英国民众强烈要求公布两人的真实身份。该案主审法官在舆论的巨大压力之下将二人的身份公之于众,二人的父母甚至因此受到死亡威胁。无孔不入的媒体则迅速查清了他们的家庭背景:罗伯特在家中因年龄较小而饱受欺辱;乔恩则因家庭破裂和发育欠佳而遭遇家人冷落。
1993年11月1日,该案正式开庭。当天,法庭外聚集了500名市民,要求严惩凶手。坐在垫高了的被告席上,10岁半的罗伯特和乔恩显然与这威严的法庭格格不入,他们一言不发,对于被指控的谋杀和绑架罪名矢口否认。尽管审判过程非常艰难,但凭借警方提供的各种证据和问讯录音,法官当庭宣布两人谋杀罪名成立,每人被判处8年监禁。 这样的审判结果无法平息民众的愤怒。最高法首席法官泰勒勋爵不得不插手此案,将两人的刑期增至10年。即便如此,民众的怒火仍未得到平息,英国内政大臣迈克尔·霍华德收到的有2.8万个英国公民签名的请愿书就是明证,内政大臣不堪压力,将两人的刑期增至15年,才终于平息了舆论风波。
在这宗案件之前的1968年,一名10岁的英国小女孩玛丽·贝尔用极其残忍的手段杀害了一名3岁和一名4岁的小男孩,因此被判终身监禁,后来在服刑12年后被允许出狱并匿名生活。调查发现, 玛丽因其家庭的原因从小就变得异常倔强和冷酷,在她两岁时就会用憎恶的眼神直直地盯着母亲,不会因母亲的打骂而哭泣。杀人之后,她没有流露出一丝愧恨、焦虑,也没有眼泪。相反,她曾将杀人过程记录下来,觉得很有意思,很好玩。当年审讯期间,儿童心理学专家奥顿博士就认为小玛丽是典型的病态精神病,长期缺乏与人的感情交流养成她极度冷漠的性格。
英国的刑事责任年龄为10岁,对于罗伯特和乔恩,英国法院大致做到了依法审判。但英国民众的声音显然也影响到了案件的审判结果。直到1999年,欧洲人权委员会还念念不忘,认为罗伯特和乔恩遭受了“不公正待遇”,应予以重新审理。2001年,罗伯特和乔恩提前出狱,以全新的受到严格保护的匿名身份回到社会。
专家:不加刑事处罚也应走法律程序
各国法律中,刑事责任年龄有所差异。中国、德国、日本、韩国等多数国家规定为14周岁;美国各州规定不尽相同;西班牙、意大利等国规定为9岁;印度的刑事责任年龄则只有7岁。这就意味着,依照我国法律,重庆女孩李某将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对此,有网友提出这种处理方式并不妥当,犯罪却不受任何惩罚只会使犯罪更加猖獗;还有人建议收容教养。中国政法大学刑法学教授徐久生教授则表示,李某不负法律责任的说法并不准确,民事赔偿责任也属于法律责任。刑法上对于不满刑事责任年龄,16岁以下的人犯罪,还规定了责令其家长管教,必要时由政府收容教养,虽然不属于刑罚体系,但也可以认为具有刑事责任性质。不过,何种情况为必要,法律法规上没有明确规定和解释。此外,由于李某已满10周岁,根据中国民法,属于限制行为能力人,其给他人造成损害的,则由其监护人来承担民事责任。
如今,更多人关注的是该案所反映出来的儿童犯罪问题和家庭教育对儿童心理的影响,此案也从单纯的个案演变为一个错综复杂的社会问题。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专家李玫瑾认为:“此案不应不了了之,应作为严重刑事案件认真调查。调查不以处罚为主要目的,但仍然是一个很严重的刑事案件,至少应该公布一个调查结果。”
李玫瑾认为,不进行刑事处罚不等于没有任何教育的方式,还是要走法律程序,绝对不能不了了之。“通过立法来完善14周岁以下孩子的行为的教育和干预,要让孩子明白,你的行为也是有社会责任的。”
对于儿童犯罪现象,有人提出过先天犯罪的说法,认为有些人先天心理扭曲,具有严重的犯罪倾向,也有人反对这种说法,这种争论由来已久,难有定论。但无论如何,无数的现实案例证实,后天的家庭影响对孩子的心理发育有不可替代的影响,这种家庭教育才是我们所能真正把握的机会,也只有认真地探讨这种家庭教育问题,对于解决儿童犯罪问题才有更大的现实意义。
不过,“魔鬼儿童”美国也有。2009年,亚利桑那州菲尼克斯市,4名从利比亚移民到美国的男孩,因涉嫌绑架和性侵犯而遭到指控。4名男孩中最大的14岁,最小的只有9岁。在号称位居国民犯罪率最低十大国家之列的日本,1997年发生过一起14岁男生砍下11岁学生头颅的惨剧,引起轩然大波。人们开始注意到,小孩也会犯下诸如纵火、谋杀、强奸等重罪。在英国,“童党滋扰”问题已困扰多年。英国“童党”,或许也可以称作古惑仔,一般在十一二岁到十七八岁之间。由于父母疏于管教经常和同党上街滋事,小到破坏公物,大到打砸抢烧,持刀群殴行凶。
面对犯下种种恶行的“魔鬼儿童”,到底该给予怎样的惩罚呢?这里不妨看看英国的一个案例。20年前,在英国利物浦,发生了一起两个10岁男孩虐杀一名两岁小孩的案件,轰动整个英国。
2岁小男孩遭虐杀
那是1993年2月的一天,正在购物中心收银台买单的丹尼斯·巴尔杰女士转身发现原本站在肉铺前的两岁的儿子小詹姆不见了。心急如焚的巴尔杰立刻报警,警察在不太清晰的监控录像中隐约辨认到,大约在当日下午15点42分,也就是巴尔杰在收银台买单之时,小詹姆被一名大孩子牵着手带出了购物中心。两天后,人们在4英里外的铁道边发现了小詹姆的尸体,情状极其悲惨。据英国警方公布的情况来看,小詹姆身上有42处伤,但没有一处是要害,证明他是被活活虐打致死的。
事发后,警方根据以往经验首先将小詹姆的父母列为嫌疑对象。但随着调查的深入,警方最终将犯罪嫌疑人锁定为两名年龄在10岁-14岁的学龄儿童。为了尽快破案,警方公布了嫌疑人特征,并逐个排查当天下午逃课的学生。英国民众出于同情或愤怒,对该案表现出了极大的参与热情,甚至有人向警方检举自己的孩子曾在那个时间段逃课并有可能作案。最后,一名匿名女子向警方检举了朋友的孩子罗伯特,罗伯特当天下午曾逃课,并且他的衣服上有案发现场发现的油漆。这一举报为警方提供了重要线索。
2月18号,罗伯特和他的同学乔恩作为案件嫌疑人分别被带到了不同的警局接受警方讯问。讯问开始,他们在警察面前哭闹,情绪失控,捏造案情,否认自己犯下罪行。但警方在他们的家中发现大量案发现场证物,而且他们的衣服上都残留有小詹姆的指纹和血迹。面对这些物证,罗伯特和乔恩再也无法抵赖,老老实实交代了犯罪经过,案件真相浮出水面。
10岁小男孩蓄意作恶
原来当天早晨,逃课的罗伯特和乔恩都在校外游荡并不期而遇,二人决定到处搞点小破坏,于是先去了购物中心进行肆无忌惮的破坏,觉得不过瘾又跑去一家麦当劳里到处乱窜,踩脏了所有的椅子。被店员轰出之后又出坏主意,其中一个说好久没有打小孩了,另一个马上出点子设计如何得手,如何让小孩迷路,甚至设计如何让小孩过马路时被车撞死。
可怕的是,他们并非说说而已,而是立刻付诸实践。他们就像丛林里的恶魔一样到处寻找猎物,见到年龄小的孩子就使出浑身解数试图将其哄走,几次尝试都所幸被孩子家长发现。有一次几乎得手,幸亏孩子的母亲反应迅速,冲到门外把孩子找了回来,因此逃过一劫。就在他们屡屡失手而徘徊在一家关门的糖果店门前时,竟意外地发现不远处有一个可爱乖巧的小孩,这就是不幸的小詹姆。
可怜的小詹姆正在津津有味地品尝巧克力豆。两个小魔头轻而易举地骗得了小詹姆的信任,他们大摇大摆地牵着小詹姆的手,走出了监控录像的监控范围。据后来的调查和询问,罗伯特和乔恩一路上对哭闹不止的小詹姆拳脚相加,有路人见状还以为是迷途的孩子,并好心告诉他们警局的方向,但两个小恶魔却带着小詹姆朝反方向走去。路人并没有坚持,以为是哥哥在照看弟弟。后来的新闻让这位路人追悔莫及,“真希望当时我采取了行动”,或许小詹姆就不会遭此厄运。
两个魔童带着小詹姆到处游荡,最终走进了一家宠物店,店员对他们起了疑心,不让他们离开。但就在关键时刻,街上突然着火,两个魔童趁乱牵着小詹姆又一次逃离了人们的视线,小詹姆没有抓住这根最后的救命稻草。
从宠物店出来后,两个魔童不再漫无目的地闲逛,他们径直将小詹姆带到了铁道旁,在那里对他疯狂施暴。他们往小詹姆的脸上抹涂料,拽掉他的鞋子和裤子,用脚恶狠狠地踢他,搬起石头狠狠地向可怜的小詹姆砸去,两岁的小詹姆就这样活活地被这两个魔童虐待致死。等小詹姆死去后,两个魔童用石板盖在他仍流血不止的头上,将尸体移到铁轨上,试图制造火车事故的假象。谁能将如此可怕的恶行与两个10岁的小男孩联系起来?
舆论压力下 凶手被两次加刑
罗伯特和乔恩被捕后,英国警方出于对未成年人的保护,一直称不公开他们的身份,对外仅称为“男孩A”和“男孩B”。然而,愤怒的英国民众强烈要求公布两人的真实身份。该案主审法官在舆论的巨大压力之下将二人的身份公之于众,二人的父母甚至因此受到死亡威胁。无孔不入的媒体则迅速查清了他们的家庭背景:罗伯特在家中因年龄较小而饱受欺辱;乔恩则因家庭破裂和发育欠佳而遭遇家人冷落。
1993年11月1日,该案正式开庭。当天,法庭外聚集了500名市民,要求严惩凶手。坐在垫高了的被告席上,10岁半的罗伯特和乔恩显然与这威严的法庭格格不入,他们一言不发,对于被指控的谋杀和绑架罪名矢口否认。尽管审判过程非常艰难,但凭借警方提供的各种证据和问讯录音,法官当庭宣布两人谋杀罪名成立,每人被判处8年监禁。 这样的审判结果无法平息民众的愤怒。最高法首席法官泰勒勋爵不得不插手此案,将两人的刑期增至10年。即便如此,民众的怒火仍未得到平息,英国内政大臣迈克尔·霍华德收到的有2.8万个英国公民签名的请愿书就是明证,内政大臣不堪压力,将两人的刑期增至15年,才终于平息了舆论风波。
在这宗案件之前的1968年,一名10岁的英国小女孩玛丽·贝尔用极其残忍的手段杀害了一名3岁和一名4岁的小男孩,因此被判终身监禁,后来在服刑12年后被允许出狱并匿名生活。调查发现, 玛丽因其家庭的原因从小就变得异常倔强和冷酷,在她两岁时就会用憎恶的眼神直直地盯着母亲,不会因母亲的打骂而哭泣。杀人之后,她没有流露出一丝愧恨、焦虑,也没有眼泪。相反,她曾将杀人过程记录下来,觉得很有意思,很好玩。当年审讯期间,儿童心理学专家奥顿博士就认为小玛丽是典型的病态精神病,长期缺乏与人的感情交流养成她极度冷漠的性格。
英国的刑事责任年龄为10岁,对于罗伯特和乔恩,英国法院大致做到了依法审判。但英国民众的声音显然也影响到了案件的审判结果。直到1999年,欧洲人权委员会还念念不忘,认为罗伯特和乔恩遭受了“不公正待遇”,应予以重新审理。2001年,罗伯特和乔恩提前出狱,以全新的受到严格保护的匿名身份回到社会。
专家:不加刑事处罚也应走法律程序
各国法律中,刑事责任年龄有所差异。中国、德国、日本、韩国等多数国家规定为14周岁;美国各州规定不尽相同;西班牙、意大利等国规定为9岁;印度的刑事责任年龄则只有7岁。这就意味着,依照我国法律,重庆女孩李某将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对此,有网友提出这种处理方式并不妥当,犯罪却不受任何惩罚只会使犯罪更加猖獗;还有人建议收容教养。中国政法大学刑法学教授徐久生教授则表示,李某不负法律责任的说法并不准确,民事赔偿责任也属于法律责任。刑法上对于不满刑事责任年龄,16岁以下的人犯罪,还规定了责令其家长管教,必要时由政府收容教养,虽然不属于刑罚体系,但也可以认为具有刑事责任性质。不过,何种情况为必要,法律法规上没有明确规定和解释。此外,由于李某已满10周岁,根据中国民法,属于限制行为能力人,其给他人造成损害的,则由其监护人来承担民事责任。
如今,更多人关注的是该案所反映出来的儿童犯罪问题和家庭教育对儿童心理的影响,此案也从单纯的个案演变为一个错综复杂的社会问题。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专家李玫瑾认为:“此案不应不了了之,应作为严重刑事案件认真调查。调查不以处罚为主要目的,但仍然是一个很严重的刑事案件,至少应该公布一个调查结果。”
李玫瑾认为,不进行刑事处罚不等于没有任何教育的方式,还是要走法律程序,绝对不能不了了之。“通过立法来完善14周岁以下孩子的行为的教育和干预,要让孩子明白,你的行为也是有社会责任的。”
对于儿童犯罪现象,有人提出过先天犯罪的说法,认为有些人先天心理扭曲,具有严重的犯罪倾向,也有人反对这种说法,这种争论由来已久,难有定论。但无论如何,无数的现实案例证实,后天的家庭影响对孩子的心理发育有不可替代的影响,这种家庭教育才是我们所能真正把握的机会,也只有认真地探讨这种家庭教育问题,对于解决儿童犯罪问题才有更大的现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