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当论”作为法经济学研究范式的可行性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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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经济学虽然属于经济学的研究范畴,但是却和法学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法学关注的是如何从权利、义务出发体现法律的公平与正义,而法经济学关注的是如何严谨法律制度,让法律实现公平正义。前者关注法律结果,后者虽然也关注结果,但更关注所引用法律的制度设计。虽然学科近似,但各自研究领域内的思维方式大相径庭:法律人多数仅仅是从提供正义的角度来看待法律的作用,而法经济学人是从改变行为的诱因(隐形价格)和政策目标(效率与分配)的手段来看待法律。如果说法律恩维是一个价值观,那么法经济学思维就是一把衡量尺子,如果法学思维是“主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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