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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浙江省东阳市围绕“高效、快捷、便民”的总体要求,扎实推进乡镇财政建设,成效初显。全市乡镇财政管理机构已全部建立,乡镇财政人员已全部配足,乡镇公共服务平台已全面覆盖,乡镇财政信息系统已全部上线运行,实现了乡镇财政机构、平台、系统建设“三个百分百”。2012年东阳市被列为全省加强乡镇财政管理与促进乡镇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试点工作16个县(市、区)之一,被省财政厅评为乡镇财政建设和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先进单位,2013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荣获“全国一事一议规范管理县”称号, 2014年 2个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被评为省级示范项目。主要做法是:
一、“三级管理”配人员
一是健全机构设置。按照 “一级政府、一级财政”的要求,2011年4月,撤销市镇乡(街道)财政管理中心,将会计核算职能返还给乡镇,实现了由“镇财市管”向“镇财镇管”的转变。同时对乡镇财政实行“三级管理”模式,市财政局设立镇乡(街道)财政管理科,负责对乡镇财政的业务指导,下属三个财政分局分别明确一名副局长分管乡镇财政工作,做好协调,各财政所(局)负责财政收支管理、财务会计管理、债权债务管理、财政资金监管、支农惠农资金、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等工作,财政所(局)日常管理以乡镇(街道)为主,业务接受市财政局指导。目前,东阳市18个镇乡(街道)均设立了财政所(局),其中横店镇设立了“一局三中心”(即一个财政局,乡镇公共财政服务中心、会计核算中心和村级财务代理中心三个中心)。
二是充实人员配备。由组织部、财政局、人劳局、编办联合下发《关于加强镇乡(街道)财政队伍建设的意见》,明确人员配置数。通过公开招聘、三资办整合、内部调剂等途径,实现各乡镇财政所(局)均配备1名所长、预算总会计、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出纳,财务人员原则上不兼任其他工作,且保持相对稳定。同时,通过培训提高乡镇财政工作人员业务水平。2013年共举办培训班4期,培训人员150人次。通过培训引导乡镇财政从单纯记账、算账的账务管理转变为当家理财的财务管理,完善乡镇财政职能,促进乡镇政府职能的转变。
二、“三位一体”筑平台
一是保障硬件实施。严格按照服务设施、服务职责、工作流程、使用一张卡、服务网络“五个统一”的标准加强规范化建设,着力打造“一个门进、一个平台办事、一卡通使用”的乡镇公共财政服务新模式。自2012年始,用两年时间,通过新建、扩建、改建等形式构筑“三位一体”民生超市,即将纪委部门的365便民服务中心、财政部门的乡镇财政公共服务平台、政法部门社会事务管理平台有机整合,做到资源共享,将涉及计生、民政、社保、三资管理等涉农资金和各项事务全部纳入平台管理。2013年7月,对全市各类财政性资金发卡(折)情况开展调查,整顿多头发卡现象,计划依托社保卡,结合金融服务网点分布情况,对发放到户、到人的各类财政补助性资金银行卡整合归并成一张卡使用。
二是完善激励机制。为充分体现“发展快、多得益”的政策效应,调整镇乡税收增收奖励办法,以上一年度实际入库数为基准,根据镇乡实际情况,划分生态型、城区街道、中心镇、其它镇乡等四类,分别制定不同的财政体制收入递增比例基数,对超基数留市部分,全额返还;取消工业企业发展奖励、服务业发展奖励、引进企业奖励等政策,将所有收入分成、增收奖励全部归集到一个“盘子”;分别设立中心镇发展基金和山区乡镇发展基金。
三、“三线并行”建系统
一是依托“金财工程”,完善财政账务管理。统一使用省财政厅2002年开发的包含资金申拨、前台支付、会计核算等内容的预算执行和财务核算系统,推进镇乡(街道)财政预决算编制信息化,市财政重点对各镇乡(街道)财政预算编制和调整、政府性债务进行指导和监督,推行镇乡(街道)全口径预算编制和预算指标和调整由市财政局统一录入。同时,实现覆盖全市镇乡(街道)的财政财务查询,便于加强财政资金就地监管。
二是试行乡镇公共服务平台管理系统,打通乡镇财政管理“最后一公里”。运用省财政厅开发的“数字财政——乡镇公共财政服务平台信息管理系统”,通过“拉网式”调查,逐个逐项上门沟通采集6个科室、12个部门、43个项目的数据资料,现已有5个项目上线运行。
三是完善资金监管体系,实现全方位监管。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街道)财政资金监管工作的通知》,对信息通达、公开公示、检查巡查工作流程等做出明确规定;加强财政所(局)制度建设,全市统一制订岗位职责、工作流程,并上墙公开;各镇乡(街道)均成立财政资金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建立资金信息登记备查簿,加强资金使用监管,设立监督电话和举报信箱,加大社会监督力度;通过公共财政服务平台触摸屏、数字电视、公开墙等多渠道实现涉农信息全方位公开公示;加强对乡镇政府性债务管理,将所有政府性债务纳入系统管理,对存量债务与新增债务实施动态监控;对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等涉农资金项目实行镇级报账制度,并对其进行市级审计验收。2013年6-10月份,开展了为期7个月的乡镇财政财务工作交叉互审,提高乡镇财政人员业务水平,促进乡镇财政制度的规范运行。
(作者单位:浙江省东阳市财政局)
责任编辑:洪峰
一、“三级管理”配人员
一是健全机构设置。按照 “一级政府、一级财政”的要求,2011年4月,撤销市镇乡(街道)财政管理中心,将会计核算职能返还给乡镇,实现了由“镇财市管”向“镇财镇管”的转变。同时对乡镇财政实行“三级管理”模式,市财政局设立镇乡(街道)财政管理科,负责对乡镇财政的业务指导,下属三个财政分局分别明确一名副局长分管乡镇财政工作,做好协调,各财政所(局)负责财政收支管理、财务会计管理、债权债务管理、财政资金监管、支农惠农资金、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等工作,财政所(局)日常管理以乡镇(街道)为主,业务接受市财政局指导。目前,东阳市18个镇乡(街道)均设立了财政所(局),其中横店镇设立了“一局三中心”(即一个财政局,乡镇公共财政服务中心、会计核算中心和村级财务代理中心三个中心)。
二是充实人员配备。由组织部、财政局、人劳局、编办联合下发《关于加强镇乡(街道)财政队伍建设的意见》,明确人员配置数。通过公开招聘、三资办整合、内部调剂等途径,实现各乡镇财政所(局)均配备1名所长、预算总会计、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出纳,财务人员原则上不兼任其他工作,且保持相对稳定。同时,通过培训提高乡镇财政工作人员业务水平。2013年共举办培训班4期,培训人员150人次。通过培训引导乡镇财政从单纯记账、算账的账务管理转变为当家理财的财务管理,完善乡镇财政职能,促进乡镇政府职能的转变。
二、“三位一体”筑平台
一是保障硬件实施。严格按照服务设施、服务职责、工作流程、使用一张卡、服务网络“五个统一”的标准加强规范化建设,着力打造“一个门进、一个平台办事、一卡通使用”的乡镇公共财政服务新模式。自2012年始,用两年时间,通过新建、扩建、改建等形式构筑“三位一体”民生超市,即将纪委部门的365便民服务中心、财政部门的乡镇财政公共服务平台、政法部门社会事务管理平台有机整合,做到资源共享,将涉及计生、民政、社保、三资管理等涉农资金和各项事务全部纳入平台管理。2013年7月,对全市各类财政性资金发卡(折)情况开展调查,整顿多头发卡现象,计划依托社保卡,结合金融服务网点分布情况,对发放到户、到人的各类财政补助性资金银行卡整合归并成一张卡使用。
二是完善激励机制。为充分体现“发展快、多得益”的政策效应,调整镇乡税收增收奖励办法,以上一年度实际入库数为基准,根据镇乡实际情况,划分生态型、城区街道、中心镇、其它镇乡等四类,分别制定不同的财政体制收入递增比例基数,对超基数留市部分,全额返还;取消工业企业发展奖励、服务业发展奖励、引进企业奖励等政策,将所有收入分成、增收奖励全部归集到一个“盘子”;分别设立中心镇发展基金和山区乡镇发展基金。
三、“三线并行”建系统
一是依托“金财工程”,完善财政账务管理。统一使用省财政厅2002年开发的包含资金申拨、前台支付、会计核算等内容的预算执行和财务核算系统,推进镇乡(街道)财政预决算编制信息化,市财政重点对各镇乡(街道)财政预算编制和调整、政府性债务进行指导和监督,推行镇乡(街道)全口径预算编制和预算指标和调整由市财政局统一录入。同时,实现覆盖全市镇乡(街道)的财政财务查询,便于加强财政资金就地监管。
二是试行乡镇公共服务平台管理系统,打通乡镇财政管理“最后一公里”。运用省财政厅开发的“数字财政——乡镇公共财政服务平台信息管理系统”,通过“拉网式”调查,逐个逐项上门沟通采集6个科室、12个部门、43个项目的数据资料,现已有5个项目上线运行。
三是完善资金监管体系,实现全方位监管。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街道)财政资金监管工作的通知》,对信息通达、公开公示、检查巡查工作流程等做出明确规定;加强财政所(局)制度建设,全市统一制订岗位职责、工作流程,并上墙公开;各镇乡(街道)均成立财政资金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建立资金信息登记备查簿,加强资金使用监管,设立监督电话和举报信箱,加大社会监督力度;通过公共财政服务平台触摸屏、数字电视、公开墙等多渠道实现涉农信息全方位公开公示;加强对乡镇政府性债务管理,将所有政府性债务纳入系统管理,对存量债务与新增债务实施动态监控;对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等涉农资金项目实行镇级报账制度,并对其进行市级审计验收。2013年6-10月份,开展了为期7个月的乡镇财政财务工作交叉互审,提高乡镇财政人员业务水平,促进乡镇财政制度的规范运行。
(作者单位:浙江省东阳市财政局)
责任编辑:洪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