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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贫困生资助作为社会关注的一个话题,其意义不仅是简单的物质资助,更体现在社会各界对于贫困生的帮扶。人文关怀是高职院校资助的本质属性,高职院校在贫困生资助工作中,不仅要做好经济上的援助,更要体现在对其学业上的帮助、精神上的扶持。
关键词:贫困生;资助;伦理困境
中图分类号:G71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6)15-0193-03
2007年,教育部、财政部发布的《关于认真做好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指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指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学生。
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模式指的是资助主体(政府、高校及其他各种社会力量)运用一定的资助要素和资源,通过一定的形式作用于资助客体(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并提高综合素质与能力的方式、方法和措施的总称。
2010年《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颁布实施后,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得以进一步完善,在制度上保障了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并完成学业。2012年1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委员刘延东考察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时强调,要扎实做好学生资助工作,有力维护教育和社会公平。
一、高职院校贫困生资助体系
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起点,不断完善国家助学制度,保障每一个学生接受教育的基本权利,是推进教育公平的一项重要措施。随着高职院校贫困生资助工作的不断深入,在“奖、勤、贷、补、减、助”六位一体多元化资助体系下,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贫困生的经济压力,体现了教育的公平权利。但在高职院校培养育人方面,贫困生不仅需要解决的是物质上的帮助,更需要心理的扶贫和培养自强的独立意识等。目前我国已初步建立起了比较完善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在当前的资助管理体系中,江苏省在高校资助工作管理方面走在了全国的前列,每年都有较完善的资助绩效考评体系(见下图)。
从上页图的资助体系来看,主要分为三大部分:基础建设、过程管理和工作成效。从2015年省里对各项工作的重视程度来看,基础建设占15%,过程管理占57%,工作成效占28%。由所设百分制中的分数值可以看出,过程管理比例占多半。过程管理以2013年为例,江苏省资助金额为42.01亿元,206.49人次。政府资助高校项目具体(见表1)。
以苏州国际教育园高职院校的国家政府资助为例,国家资助主要分为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和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三种模式。国家奖学金的人数比例很少,暂不纳入受助范畴,还有各市级的帮困助学金等。以下是2013年苏州国际教育园高职院校受国家资助情况统计表(见表2)。
二、高职院校贫困生资助的伦理困境
所谓伦理,是指在处理人与人、人与社会相互关系时应遵循的道理和准则。所以,伦理也就是道德。高职院校的伦理资助是指高职院校贫困生资助中通过伦理的方式对贫困生给予物质、心理与精神方面的道德关怀和帮助,同时更多关注贫困生自身的能动性,通过充满伦理关怀,积极开展贫困生自身的道德资源,唤起贫困生心中的道德意识,提高其自强、自立能力,培养其自尊、自强的伦理精神,在自力与他力的共同作用下,最终使贫困生摆脱弱势地位的一种资助。
(一)公平公正性的体现
随着社会对贫困生的重视和关注,资助方式早已由单一型变为多样型。形成以政府为主导、学校和社会为补充的“三位一体”资助格局,形成了普惠性资助、助困性资助、奖励性资助和补偿性资助有机结合的“多元混合”资助模式。以奖学金为例,不仅有国家、省、市、校等设立的奖学金,也有企事业单位、个人捐赠和社会团体等设立的奖学金等。面对众多的奖助学金资助,社会公平公正对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曾经有高校做过调查,显示的数据弱势群体大学生的社会不公平感都很强烈,其中像社会性弱势群体大学生对贫富差距过大引起的社会不公平感很强的占近一半。这就要求高职院校在设立奖助学金时一定要考虑全面,要体现公平公正性,把资助先给最困难的受助对象,在进行受助对象审核时,要规范流程和相应手续并不时地进行实地走访,把好贫困生认定资格,把不应受助的对象或不困难的对象剔除在外。
(二)人文主义关怀的缺失
贫困生资助的层面在不断地加深,由原来的纯物质资助—物质资助为主,精神资助为辅—物质精神资助共并发展的局面,在精神资助的时候,高职院校体现更多的应是一种人文主义关怀。目前贫困生资助在一定程度上成了单纯服务于社会的工具,资助活动的眼光就难以落在对人性的完善、人格的发展和对人的尊重与关心上,其本身在培养贫困生的情感需求方面就有所缺失,一般贫困生的自尊心比较强,要给予贫困生充分的人格尊重,部分高职院校把资助看作简单的数字分配,说话或做事没考虑受助对象的感受,有时为了形象工程多方位地把受助学生的个人生活情况全部公布于众,影响了贫困生资助功能的有效发挥。不关注贫困生个体差异,受助者缺乏理解和关爱,高职院校搞一把抓,同等化的现象常有发生。
(三)贫困生伦理道德的教育
物质横欲飞流的社会当代,贫困生的认定早有了书面依据和一定的流程,但不是所有的贫困生都会自愿申请加入贫困生资料库。一方面自尊心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因不愿示困而难以获得资助,某高职院校曾有个学生一天只吃一顿饭而没有申请贫困,后来是通过平时的生活消费再结合校园就餐一卡通的消费才知晓,通过多次交流,教师在尊重他个人的想法和感受进行补助;也有些不愿“露富”或者善于伪装的非贫困生因为“生活俭朴”而加入贫困生的行列,进而接受各种各样的资助与帮扶。在大学期间真正贫困的学生特别是特困生由于自卑或内向不愿让班级同学知道家中情况,或是有的男生让同学知道家里条件不好交朋友会受到影响。基于各种目的,作为高职院校的教师,要懂得引导贫困生向自立、自强方向看齐,健全自己的人格,丰富自己的内心发展,学校要进行感恩诚信教育,贫困生走上工作岗位能回馈社会。非贫困生要及时退出,对贫困生资料库实行动态管理。 (四)资助主体伦理责任
资助主体对于高校来讲,有学校、企业、政府、事业单位、国家等各级各类的资助。对于高职院校来说,主体还是学校,按照省厅要求学校把事业收入的4%~6%应用于贫困生的资助并进行全方位的年度资助绩效考核。每个高职院校对于贫困生的侧重点不同,有的侧向于贫困生的物质资助;有的注重于贫困生的技能训练或竞赛;有的倾向于社团活动能力的锻炼,有的更注重贫困生自强不息的内心精神世界构造。资助主体不能做简单的数字汇总,同时不能把受助学生养成向学校争、伸、要的局面。
三、解决资助伦理困境的建议
(一)政府资助伦理责任
政府做为国家的职能部门,首先要承担起解决民众困难的责任,落实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信念,扎实稳健地改善整体经济环境,使贫困学子能顺利地完成学业。为了培养更多的各类高级专门人才为国家的现代化建设服务,这是政府不可推卸的责任和义务,应多方位宏观协调各高职院校贫困生受资助的力度和数量,用正确的舆论导向让社会产生正能量,宏扬贫困生在社会上的榜样作用,引导一种积极向上的风气,这也是对社会善的追求和体现。目前在高职院校中,高等学校国家助学贷款这块绝大部分还没有开通绿色通道,对于经济不发达地区加大助学贷款等多种渠道能更好地为贫困学生服务。
(二)社会资助伦理责任
国外高校对于经济上的投入有的是本校毕业生进行校友捐赠。贫困生在大学期间受到扶助,懂得感恩教育,走上社会后会对社会或母校进行回赠。社会企业单位在经济允许的情况下可以在高职院校多设立扶贫基金,培养有针对性的技能人才,安排贫困生对口专业到自己的单位去实习,提供贫困生社会实践机会等。
(三)学校资助伦理责任
高职院校首先要做好贫困生认定工作,科学量化、公平公正地确定贫困生和特困生的名单,对名单实行动态管理。高职院校由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整个学校的资助工作,具体细节工作由辅导员负责本学院资助工作与贫困生直接打交道。辅导员工作头绪比较多且事务烦琐,资助工作有的只是辅导员工作中的一部分。辅导员没有过多精力对贫困生的人文关怀进行全面展开。辅导员刚开始工作时,收入不高是高职院校普遍通病,会有极个别辅导员教师还存在不同程度的“人情资助”甚至“钱权交易”等问题。甚至有的学校或教师在评定发放国家助学金过程中,存在以某个同学名义申请后再由几个贫困生平均分配的情况等,违反国家助学金的相关政策,破坏了资助制度。高职院校要加强教师素质和修养,细化职责,多体现人文关怀,培养学生应从感恩诚信教育角度出发,对贫困生由“无偿资助”多变为“有偿资助”,增加勤工助学岗位。特别是助学贷款,强调个人信用记录和以后人生路上的诚信教育,增强贫困生的耐挫能力,注重发展贫困生身心健康,确保人格能健全发展。
(四)家庭资助伦理责任
高职院校中所讲的贫困生大部分是由于家庭经济困难而认定的贫困生。家长首先要端正好心态,贫穷是一时的,不是人的容貌天生不好改变的,更何况容貌现在也可以通过科学技术来进行改变,家庭成员要靠自己勤劳的双手来改变现状,自立、自强,告知孩子要人穷志不穷,让孩子努力学好技能本领,做好勤劳努力的榜样,同时要努力改善家庭经济环境,多开发自己经济来源的渠道改变现状。
(五)个人资助伦理责任
贫困生个人要正确地认识贫困,不能由于贫困而产生自卑、孤僻的心理,适当地进行自我心理调适,积极地融合到班级、学校大集体中,争取机会锻炼自己的能力,要树立远大理想,多跟班主任、辅导员沟通,及时反馈自己的思想动态,在学业有余的情况下,可通过勤工助学的模式解决大学期间的费用问题,培养自己自强、自立的精神世界,不能为了多获助学金而采取隐瞒或欺骗自己家庭的真实经济现状,以后走到社会中要务守诚实守信的伦理品质,成为一个对社会有用的好公民,丰盈自己道德上的情操。
参考文献:
[1] 杜玉波.教育扶贫,“十三五”期间实现“精准资助”[EB/OL].搜狐教育网,2016-03-15.
[2] 聂惠.伦理视角下的高校贫困生援助体系探析[J].黑龙江高教研究,2012,(12):150-152.
[3] 邱晓玲.新形势下贫困生资助机制研究[J].高职论丛,2014,(2):44-47.
[4] 陈文昆.民族院校少数民族贫困生伦理资助研究[J].贵州民族研究,2009,(29):115-120.
[5] 薛深.高校贫困生资助人文关怀的缺失与重构[J].思想政治教育研究,2009,(5):112-115.
[6] 郑荣伟.高职院校贫困大学生资助的责任伦理[J].教育与职业,2014,(20):47-46.
[责任编辑 王玉妹]
关键词:贫困生;资助;伦理困境
中图分类号:G71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6)15-0193-03
2007年,教育部、财政部发布的《关于认真做好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指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指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学生。
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模式指的是资助主体(政府、高校及其他各种社会力量)运用一定的资助要素和资源,通过一定的形式作用于资助客体(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并提高综合素质与能力的方式、方法和措施的总称。
2010年《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颁布实施后,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得以进一步完善,在制度上保障了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并完成学业。2012年1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委员刘延东考察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时强调,要扎实做好学生资助工作,有力维护教育和社会公平。
一、高职院校贫困生资助体系
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起点,不断完善国家助学制度,保障每一个学生接受教育的基本权利,是推进教育公平的一项重要措施。随着高职院校贫困生资助工作的不断深入,在“奖、勤、贷、补、减、助”六位一体多元化资助体系下,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贫困生的经济压力,体现了教育的公平权利。但在高职院校培养育人方面,贫困生不仅需要解决的是物质上的帮助,更需要心理的扶贫和培养自强的独立意识等。目前我国已初步建立起了比较完善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在当前的资助管理体系中,江苏省在高校资助工作管理方面走在了全国的前列,每年都有较完善的资助绩效考评体系(见下图)。
从上页图的资助体系来看,主要分为三大部分:基础建设、过程管理和工作成效。从2015年省里对各项工作的重视程度来看,基础建设占15%,过程管理占57%,工作成效占28%。由所设百分制中的分数值可以看出,过程管理比例占多半。过程管理以2013年为例,江苏省资助金额为42.01亿元,206.49人次。政府资助高校项目具体(见表1)。
以苏州国际教育园高职院校的国家政府资助为例,国家资助主要分为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和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三种模式。国家奖学金的人数比例很少,暂不纳入受助范畴,还有各市级的帮困助学金等。以下是2013年苏州国际教育园高职院校受国家资助情况统计表(见表2)。
二、高职院校贫困生资助的伦理困境
所谓伦理,是指在处理人与人、人与社会相互关系时应遵循的道理和准则。所以,伦理也就是道德。高职院校的伦理资助是指高职院校贫困生资助中通过伦理的方式对贫困生给予物质、心理与精神方面的道德关怀和帮助,同时更多关注贫困生自身的能动性,通过充满伦理关怀,积极开展贫困生自身的道德资源,唤起贫困生心中的道德意识,提高其自强、自立能力,培养其自尊、自强的伦理精神,在自力与他力的共同作用下,最终使贫困生摆脱弱势地位的一种资助。
(一)公平公正性的体现
随着社会对贫困生的重视和关注,资助方式早已由单一型变为多样型。形成以政府为主导、学校和社会为补充的“三位一体”资助格局,形成了普惠性资助、助困性资助、奖励性资助和补偿性资助有机结合的“多元混合”资助模式。以奖学金为例,不仅有国家、省、市、校等设立的奖学金,也有企事业单位、个人捐赠和社会团体等设立的奖学金等。面对众多的奖助学金资助,社会公平公正对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曾经有高校做过调查,显示的数据弱势群体大学生的社会不公平感都很强烈,其中像社会性弱势群体大学生对贫富差距过大引起的社会不公平感很强的占近一半。这就要求高职院校在设立奖助学金时一定要考虑全面,要体现公平公正性,把资助先给最困难的受助对象,在进行受助对象审核时,要规范流程和相应手续并不时地进行实地走访,把好贫困生认定资格,把不应受助的对象或不困难的对象剔除在外。
(二)人文主义关怀的缺失
贫困生资助的层面在不断地加深,由原来的纯物质资助—物质资助为主,精神资助为辅—物质精神资助共并发展的局面,在精神资助的时候,高职院校体现更多的应是一种人文主义关怀。目前贫困生资助在一定程度上成了单纯服务于社会的工具,资助活动的眼光就难以落在对人性的完善、人格的发展和对人的尊重与关心上,其本身在培养贫困生的情感需求方面就有所缺失,一般贫困生的自尊心比较强,要给予贫困生充分的人格尊重,部分高职院校把资助看作简单的数字分配,说话或做事没考虑受助对象的感受,有时为了形象工程多方位地把受助学生的个人生活情况全部公布于众,影响了贫困生资助功能的有效发挥。不关注贫困生个体差异,受助者缺乏理解和关爱,高职院校搞一把抓,同等化的现象常有发生。
(三)贫困生伦理道德的教育
物质横欲飞流的社会当代,贫困生的认定早有了书面依据和一定的流程,但不是所有的贫困生都会自愿申请加入贫困生资料库。一方面自尊心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因不愿示困而难以获得资助,某高职院校曾有个学生一天只吃一顿饭而没有申请贫困,后来是通过平时的生活消费再结合校园就餐一卡通的消费才知晓,通过多次交流,教师在尊重他个人的想法和感受进行补助;也有些不愿“露富”或者善于伪装的非贫困生因为“生活俭朴”而加入贫困生的行列,进而接受各种各样的资助与帮扶。在大学期间真正贫困的学生特别是特困生由于自卑或内向不愿让班级同学知道家中情况,或是有的男生让同学知道家里条件不好交朋友会受到影响。基于各种目的,作为高职院校的教师,要懂得引导贫困生向自立、自强方向看齐,健全自己的人格,丰富自己的内心发展,学校要进行感恩诚信教育,贫困生走上工作岗位能回馈社会。非贫困生要及时退出,对贫困生资料库实行动态管理。 (四)资助主体伦理责任
资助主体对于高校来讲,有学校、企业、政府、事业单位、国家等各级各类的资助。对于高职院校来说,主体还是学校,按照省厅要求学校把事业收入的4%~6%应用于贫困生的资助并进行全方位的年度资助绩效考核。每个高职院校对于贫困生的侧重点不同,有的侧向于贫困生的物质资助;有的注重于贫困生的技能训练或竞赛;有的倾向于社团活动能力的锻炼,有的更注重贫困生自强不息的内心精神世界构造。资助主体不能做简单的数字汇总,同时不能把受助学生养成向学校争、伸、要的局面。
三、解决资助伦理困境的建议
(一)政府资助伦理责任
政府做为国家的职能部门,首先要承担起解决民众困难的责任,落实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信念,扎实稳健地改善整体经济环境,使贫困学子能顺利地完成学业。为了培养更多的各类高级专门人才为国家的现代化建设服务,这是政府不可推卸的责任和义务,应多方位宏观协调各高职院校贫困生受资助的力度和数量,用正确的舆论导向让社会产生正能量,宏扬贫困生在社会上的榜样作用,引导一种积极向上的风气,这也是对社会善的追求和体现。目前在高职院校中,高等学校国家助学贷款这块绝大部分还没有开通绿色通道,对于经济不发达地区加大助学贷款等多种渠道能更好地为贫困学生服务。
(二)社会资助伦理责任
国外高校对于经济上的投入有的是本校毕业生进行校友捐赠。贫困生在大学期间受到扶助,懂得感恩教育,走上社会后会对社会或母校进行回赠。社会企业单位在经济允许的情况下可以在高职院校多设立扶贫基金,培养有针对性的技能人才,安排贫困生对口专业到自己的单位去实习,提供贫困生社会实践机会等。
(三)学校资助伦理责任
高职院校首先要做好贫困生认定工作,科学量化、公平公正地确定贫困生和特困生的名单,对名单实行动态管理。高职院校由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整个学校的资助工作,具体细节工作由辅导员负责本学院资助工作与贫困生直接打交道。辅导员工作头绪比较多且事务烦琐,资助工作有的只是辅导员工作中的一部分。辅导员没有过多精力对贫困生的人文关怀进行全面展开。辅导员刚开始工作时,收入不高是高职院校普遍通病,会有极个别辅导员教师还存在不同程度的“人情资助”甚至“钱权交易”等问题。甚至有的学校或教师在评定发放国家助学金过程中,存在以某个同学名义申请后再由几个贫困生平均分配的情况等,违反国家助学金的相关政策,破坏了资助制度。高职院校要加强教师素质和修养,细化职责,多体现人文关怀,培养学生应从感恩诚信教育角度出发,对贫困生由“无偿资助”多变为“有偿资助”,增加勤工助学岗位。特别是助学贷款,强调个人信用记录和以后人生路上的诚信教育,增强贫困生的耐挫能力,注重发展贫困生身心健康,确保人格能健全发展。
(四)家庭资助伦理责任
高职院校中所讲的贫困生大部分是由于家庭经济困难而认定的贫困生。家长首先要端正好心态,贫穷是一时的,不是人的容貌天生不好改变的,更何况容貌现在也可以通过科学技术来进行改变,家庭成员要靠自己勤劳的双手来改变现状,自立、自强,告知孩子要人穷志不穷,让孩子努力学好技能本领,做好勤劳努力的榜样,同时要努力改善家庭经济环境,多开发自己经济来源的渠道改变现状。
(五)个人资助伦理责任
贫困生个人要正确地认识贫困,不能由于贫困而产生自卑、孤僻的心理,适当地进行自我心理调适,积极地融合到班级、学校大集体中,争取机会锻炼自己的能力,要树立远大理想,多跟班主任、辅导员沟通,及时反馈自己的思想动态,在学业有余的情况下,可通过勤工助学的模式解决大学期间的费用问题,培养自己自强、自立的精神世界,不能为了多获助学金而采取隐瞒或欺骗自己家庭的真实经济现状,以后走到社会中要务守诚实守信的伦理品质,成为一个对社会有用的好公民,丰盈自己道德上的情操。
参考文献:
[1] 杜玉波.教育扶贫,“十三五”期间实现“精准资助”[EB/OL].搜狐教育网,2016-03-15.
[2] 聂惠.伦理视角下的高校贫困生援助体系探析[J].黑龙江高教研究,2012,(12):150-152.
[3] 邱晓玲.新形势下贫困生资助机制研究[J].高职论丛,2014,(2):44-47.
[4] 陈文昆.民族院校少数民族贫困生伦理资助研究[J].贵州民族研究,2009,(29):115-120.
[5] 薛深.高校贫困生资助人文关怀的缺失与重构[J].思想政治教育研究,2009,(5):112-115.
[6] 郑荣伟.高职院校贫困大学生资助的责任伦理[J].教育与职业,2014,(20):47-46.
[责任编辑 王玉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