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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必治权,治权必监督。基层是国家治理的最末端,基层治理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当前正处于“两个一百年”的历史交汇期,农村基层社会正发生深刻变化,推进乡村振兴的时间窗口和机遇窗口已经到来,乡村振兴亟需基层治理的重构优化。市、县纪检监察机关直接面向基层、服务基层,如何发挥好监督职责助力乡村有序治理,是脱贫攻坚取得胜利后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迫切需要思考解答的重大现实课题。脱贫攻坚的重大胜利,社会主要矛盾的调转,使农村“人”与“事”都发生了深刻变化,这是乡村治理必须把握的逻辑原点。
经深入调研,我们认为,应当聚焦需求侧变化,顺应群众对乡村基层治理诉求的新期待,确立精准监督的风向标;聚焦供给侧矛盾,正视乡村基层治理的短板弱项,找准精准监督的突破口;聚焦乡村善治,贯通基层治理与基层监督的内在逻辑,做实精准监督的施工图。
基于“人”和“事”的变化分析,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纪检监察工作服务保障乡村振兴,核心要在推进乡村有序治理上发挥监督保障作用,必须紧盯突出问题和群众期待这个“原点”,坚持“作风监督、惩贪治腐、新风涵养”三条战线一体推进,以精准监督助推精准治理,以治理现代化促进高质量振兴。重点要解决四个方面问题。
一治作风顽疾,锻造基层治理过硬队伍。优良的作风是乡村善治的重要保障。这些年,在服务脱贫攻坚中,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坚持以一抓三年的定力,重点整治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作为乱作为、“身不下去、心不融入”三个方面的问题:出台20条刚性措施重拳出击严厉整治,重点纠治形式上、落实上、监管上、作风上、问责上的“多”“虚”“空”“飘”“泛”五个方面问题;紧盯“五类干部”,建立“每月战报”制度;细化制订贫困村第一书记权力清单,开展“小马虎”问题专项督查等。
二治基层“两微”,确保基层权力规范运行。紧盯部门的“权”、乡村的“情”、村里的“点”,一手抓“微腐败”惩治形成高压震慑,一手抓“微权力”治理强化源头防范。在“微腐败”整治上,首先是把监督挺在前面:建立“片区组+乡镇室”模式,向乡镇全覆盖派驻监察室并成立40个片区纪检监察组,全覆盖选聘村(社区)监察工作信息员。其次让查处利剑生威:坚持对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零容忍,优先研判处置巡察监督、专项审计、巡回暗访中发现的问题线索,优先立案调查扶贫领域涉嫌犯罪问题。最后是用警示促进自觉:对典型案例告知家属、通报单位、上网上刊上电视、通过坝坝会直面群众,引导家庭、单位、群众全方位参与监督教育。在“微权力”治理上,紧盯部门科股长、基层站(办、所)长、校(园)长、院长、村(组)长“小五长”,坚持“亮、限、管”三措并举。公开亮权,分别试点建立权力运行监督平台、“阳光村务”运行平台,将权力运行全过程在网络上进行公开;监督限权,建立脱贫攻坚精准监督机制,开展村民民主质询评议,把巡察向村(社区)党组织延伸;制度管权,健全完善《重点岗位负责人监督管理办法》《廉政风险动态监督管理的暂行办法》,梳理村级权力运行清单。
三治环境乱象,提升乡村振兴“软实力”。重点整治营商环境、项目施工环境、社会环境三个方面乱象:出台《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20条措施》,持续开展“双提双破”专项行动,选派100名营商环境监督员进民企开展重点监督;全面清理2017年以来立项建设的扶贫工程项目,坚决纠正审批程序和资金管理不合规、建设质量不合格等问题,集中开展招投标领域乱象整治,深挖彻查规划建设、项目施工等领域违纪违法问题;深入推进扫黑除恶“打伞破网”,为基层治理营造良好外部环境。
四治陈规陋习,增强振兴发展内生动力。乡村振兴既要塑形,更要铸魂。以正风肃纪向基层延伸引导推进“法治”,以严刹奢侈浪费之风为突破口,严查农村基层党员干部不良风气和行为,对查处的重点典型案件同步开展法纪宣传教育;以廉洁家风教育进村入户引导推进“德治”,通过寻家训、亮家规、评家风、树家德等形式弘扬优良家风,深入挖掘优秀农耕文化等新内涵新价值,建设一批饱含清廉元素的庭院、村落等文化景观,以清廉之风引领带动社风民风;以村规民约的自觉坚守引导推进“自治”,督促修订完善村规民约,选聘首届廉洁大使教育引导广大群眾饮水思源,知道“惠从何来、恩向谁报”,提升乡村振兴发展的内生动力。(作者系广元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 (责编/周盼)
经深入调研,我们认为,应当聚焦需求侧变化,顺应群众对乡村基层治理诉求的新期待,确立精准监督的风向标;聚焦供给侧矛盾,正视乡村基层治理的短板弱项,找准精准监督的突破口;聚焦乡村善治,贯通基层治理与基层监督的内在逻辑,做实精准监督的施工图。
基于“人”和“事”的变化分析,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纪检监察工作服务保障乡村振兴,核心要在推进乡村有序治理上发挥监督保障作用,必须紧盯突出问题和群众期待这个“原点”,坚持“作风监督、惩贪治腐、新风涵养”三条战线一体推进,以精准监督助推精准治理,以治理现代化促进高质量振兴。重点要解决四个方面问题。
一治作风顽疾,锻造基层治理过硬队伍。优良的作风是乡村善治的重要保障。这些年,在服务脱贫攻坚中,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坚持以一抓三年的定力,重点整治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作为乱作为、“身不下去、心不融入”三个方面的问题:出台20条刚性措施重拳出击严厉整治,重点纠治形式上、落实上、监管上、作风上、问责上的“多”“虚”“空”“飘”“泛”五个方面问题;紧盯“五类干部”,建立“每月战报”制度;细化制订贫困村第一书记权力清单,开展“小马虎”问题专项督查等。
二治基层“两微”,确保基层权力规范运行。紧盯部门的“权”、乡村的“情”、村里的“点”,一手抓“微腐败”惩治形成高压震慑,一手抓“微权力”治理强化源头防范。在“微腐败”整治上,首先是把监督挺在前面:建立“片区组+乡镇室”模式,向乡镇全覆盖派驻监察室并成立40个片区纪检监察组,全覆盖选聘村(社区)监察工作信息员。其次让查处利剑生威:坚持对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零容忍,优先研判处置巡察监督、专项审计、巡回暗访中发现的问题线索,优先立案调查扶贫领域涉嫌犯罪问题。最后是用警示促进自觉:对典型案例告知家属、通报单位、上网上刊上电视、通过坝坝会直面群众,引导家庭、单位、群众全方位参与监督教育。在“微权力”治理上,紧盯部门科股长、基层站(办、所)长、校(园)长、院长、村(组)长“小五长”,坚持“亮、限、管”三措并举。公开亮权,分别试点建立权力运行监督平台、“阳光村务”运行平台,将权力运行全过程在网络上进行公开;监督限权,建立脱贫攻坚精准监督机制,开展村民民主质询评议,把巡察向村(社区)党组织延伸;制度管权,健全完善《重点岗位负责人监督管理办法》《廉政风险动态监督管理的暂行办法》,梳理村级权力运行清单。
三治环境乱象,提升乡村振兴“软实力”。重点整治营商环境、项目施工环境、社会环境三个方面乱象:出台《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20条措施》,持续开展“双提双破”专项行动,选派100名营商环境监督员进民企开展重点监督;全面清理2017年以来立项建设的扶贫工程项目,坚决纠正审批程序和资金管理不合规、建设质量不合格等问题,集中开展招投标领域乱象整治,深挖彻查规划建设、项目施工等领域违纪违法问题;深入推进扫黑除恶“打伞破网”,为基层治理营造良好外部环境。
四治陈规陋习,增强振兴发展内生动力。乡村振兴既要塑形,更要铸魂。以正风肃纪向基层延伸引导推进“法治”,以严刹奢侈浪费之风为突破口,严查农村基层党员干部不良风气和行为,对查处的重点典型案件同步开展法纪宣传教育;以廉洁家风教育进村入户引导推进“德治”,通过寻家训、亮家规、评家风、树家德等形式弘扬优良家风,深入挖掘优秀农耕文化等新内涵新价值,建设一批饱含清廉元素的庭院、村落等文化景观,以清廉之风引领带动社风民风;以村规民约的自觉坚守引导推进“自治”,督促修订完善村规民约,选聘首届廉洁大使教育引导广大群眾饮水思源,知道“惠从何来、恩向谁报”,提升乡村振兴发展的内生动力。(作者系广元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 (责编/周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