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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6月7日】
“中国证监会和中国保监会联合发布《保险机构销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规定》”
2012年末以来,证监会和保监会分别就《暂行规定》向社会和保险行业公开征求了意见,经认真研究,两会对建议调整保险机构基金销售业务准入条件、加强保险机构基金销售结算资金管理、调整保险机构基金销售人员资格条件、强化保险机构基金销售人员行为规范等意见予以吸收,相应修改、完善了《暂行规定》,并于6月7日对外发布。《暂行规定》的发布,是证监会与保监会进行监管协作的重要成果,不仅体现了证监会一贯重视拓宽基金销售渠道,鼓励更多类型机构参与基金销售业务的思路,也充分展示了保监会持续推进保险业服务能力建设,提升行业综合服务水平的努力,是一个双赢的结果。《暂行规定》明确了保险机构参与基金销售业务的具体监管要求,以及两会的监管职责和分工,有利于规范保险机构的基金销售活动,以满足投资人日益多样化的金融需求。
(文章来源:证监会网站)
【2013年6月7日】
“中国证监会修改并发布《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费用管理规定》”
随着市场的不断创新发展,目前开放式基金销售费用的定价机制、费率水平及销售机构盈利模式等方面逐步出现了一些影响市场化竞争的问题。鉴于此,证监会联合行业协会、市场主体等机构进行广泛调查研究,形成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费用改革思路,并于6月7日发布了修改后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费用管理规定》。规定的具体措施为:一是明确《费用规定》的适用范围;二是促进市场化、差异化销售费率机制的形成。;三是丰富基金销售费用收取方式。;四是征收惩罚性赎回费,鼓励长期投资。;五是取消基金管理人只能与基金销售机构总部签订销售协议的限制,支持符合条件的基金销售机构分支机构与基金管理人员签署销售协议并办理基金的销售业务。
(文章来源:证监会网站)
【2013年5月31日】
“银监会举办‘国际信息科技监管组织2013年会’”
5月21日至24日,由中国银监会承办的“国际信息科技监管组织2013年会”在北京召开,会议围绕信息科技外包和云计算、网络犯罪与信息安全、新兴支付和银行卡技术、信息科技风险监管方法等四个主题,展开了全面、深入的交流和讨论。。
(文章来源:银监会网站)
【2013年5月24日】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财政部与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察委员会签署执法合作备忘录”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财政部一直致力于打击违规行为,维护市场诚信,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积极与境外监管机构合作,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全球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5月7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财政部与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察委员会签署执法合作备忘录,正式开展中美会计审计跨境执法合作。作为中美双方提供和交换各自管辖范围内调查相关审计文件的框架性协议,此备忘录的签署标志着中美会计审计跨境执法合作迈出了重要一步,为今后双方开展跨境协查打下了良好基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财政部的有关部门将继续与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察委员会进行磋商,探讨如何以各方认可的方式对为在美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中国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日常监管。
(文章来源:证监会网站)
“中国证监会和中国保监会联合发布《保险机构销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规定》”
2012年末以来,证监会和保监会分别就《暂行规定》向社会和保险行业公开征求了意见,经认真研究,两会对建议调整保险机构基金销售业务准入条件、加强保险机构基金销售结算资金管理、调整保险机构基金销售人员资格条件、强化保险机构基金销售人员行为规范等意见予以吸收,相应修改、完善了《暂行规定》,并于6月7日对外发布。《暂行规定》的发布,是证监会与保监会进行监管协作的重要成果,不仅体现了证监会一贯重视拓宽基金销售渠道,鼓励更多类型机构参与基金销售业务的思路,也充分展示了保监会持续推进保险业服务能力建设,提升行业综合服务水平的努力,是一个双赢的结果。《暂行规定》明确了保险机构参与基金销售业务的具体监管要求,以及两会的监管职责和分工,有利于规范保险机构的基金销售活动,以满足投资人日益多样化的金融需求。
(文章来源:证监会网站)
【2013年6月7日】
“中国证监会修改并发布《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费用管理规定》”
随着市场的不断创新发展,目前开放式基金销售费用的定价机制、费率水平及销售机构盈利模式等方面逐步出现了一些影响市场化竞争的问题。鉴于此,证监会联合行业协会、市场主体等机构进行广泛调查研究,形成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费用改革思路,并于6月7日发布了修改后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费用管理规定》。规定的具体措施为:一是明确《费用规定》的适用范围;二是促进市场化、差异化销售费率机制的形成。;三是丰富基金销售费用收取方式。;四是征收惩罚性赎回费,鼓励长期投资。;五是取消基金管理人只能与基金销售机构总部签订销售协议的限制,支持符合条件的基金销售机构分支机构与基金管理人员签署销售协议并办理基金的销售业务。
(文章来源:证监会网站)
【2013年5月31日】
“银监会举办‘国际信息科技监管组织2013年会’”
5月21日至24日,由中国银监会承办的“国际信息科技监管组织2013年会”在北京召开,会议围绕信息科技外包和云计算、网络犯罪与信息安全、新兴支付和银行卡技术、信息科技风险监管方法等四个主题,展开了全面、深入的交流和讨论。。
(文章来源:银监会网站)
【2013年5月24日】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财政部与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察委员会签署执法合作备忘录”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财政部一直致力于打击违规行为,维护市场诚信,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积极与境外监管机构合作,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全球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5月7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财政部与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察委员会签署执法合作备忘录,正式开展中美会计审计跨境执法合作。作为中美双方提供和交换各自管辖范围内调查相关审计文件的框架性协议,此备忘录的签署标志着中美会计审计跨境执法合作迈出了重要一步,为今后双方开展跨境协查打下了良好基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财政部的有关部门将继续与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察委员会进行磋商,探讨如何以各方认可的方式对为在美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中国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日常监管。
(文章来源:证监会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