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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元亮撰文《正义的论证路径考论》指出,在对正义的各种论证路径中,目的论是不可接受的,因为关于目的的分歧是形而上的,人们难以就目的是什么达成一致;功利主义是肤浅的,因为其隐含的关于幸福、快乐、痛苦或者功利的可比可加的假设从一开始就是悬而未决的,是一个伪命题;契约论是不彻底的,因为缔约方的全体一致同意几乎没有达成的现实可能;而罗尔斯的反思平衡是反经验的,缺乏与现实的勾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