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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时期,由不同诉求引发的群体性事件进入高发期。对日益频发的群体性事件处置,现有的调控机制并不尽如人意,这不仅说明现有机制本身存在缺陷,更表明在中国社会生活日趋复杂和多元的今天,各种利益关系和社会矛盾处置,需要有更灵活、多元开放的制度设计。借鉴国外经验,我国群体性事件的处置机制应包括三个应对阶段,即事前预警、事中控制、事后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