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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意义]弥补大数据发展应用背景下政府大数据治理规则体系缺失及其研究的不足。[方法/过程]从大数据认知多维视角出发,分析大数据治理主体、治理客体、治理活动和治理风险4个方面所面临的挑战及其大数据规则制定需求;诊断政府大数据治理规则体系构建研究的阻碍问题及原因。以公共价值理论、数字连续性理论和多元价值理论为主要理论支持,提出政府大数据治理规则体系构建研究的基本框架。[结果/结论]明晰了政府大数据治理规则体系构建的关键性要素及其关系,对构建政府大数据治理的长效规则体系提供了一种多维视角的研究思路和一个综合集成的研究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