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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中共中央一九八三年一号文件提出“信用社应坚持合作金融组织性质”,总行下达的文件里也已决定要恢复信用社的“三性”(即组织上的群众性,管理上的民主性,经营上的灵活性)。这是现行信用社体制的一项重大改革,也是广大农民群众长久企望的福音。但是有人不无忧虑地问道:“信用社三性体现在哪些方面,又如何保证其贯彻实施”?这是一个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