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本次修改刑事诉讼法理论界的主流观点以及人大法工委征求意见稿拟确立的许多制度受到了来自实务部门不少学者的强烈反对。反对者所持观点及其论据均不能成立:首先,本次修改刑事诉讼法拟确立的诸项制度与我国国情没有冲突,我国在确立讯问同步录音录像、律师在场等制度方面没有障碍;其次,根据联合国统计,我国犯罪率以及严重暴力性犯罪发案率均不高,以犯罪率急剧上升以及暴力性犯罪频发为由反对强化刑事诉讼的人权保障机能论据不足;另外,保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权利与保护被害人的权利一般不会发生冲突,本次修改刑事诉讼法立法机关也非常关注对被害人权利的保护;最后,我国国内生产总值以及财政收入的增长速度远远超过犯罪率。以司法经费困难为由反对建构新的制度不能令人信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