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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受印度网站“我行贿了”的启发,国内出现多家“晒”行贿记录的网站,并在短短几天内取得数百万访问量。惩处贪腐原本是政府部门的职责,何以吸引民间力量的热情参与?此类网站的出现,能否为反腐工作打上一剂强心针?
“我行賄了”,从印度“晒”进中国
晒工资、晒假期、晒资产……晒来晒去,网友们找到了新的晒点:晒行贿。
近日,多个以晒行贿为主要内容的论坛出现在网络上,他们以“我行贿了”或“我行贿啦”等为名,内容则都指向贪污腐败的另一端——行贿行为。
如何晒行贿?方法很简单,只需把自己行贿的过程,简单叙述放到网上即可。热情的网民还在论坛中提供了这样的范文:“时间:2010.10;地点:上海xx医院普外;行贿原因:手术;具体金额:2000元;结果如何:医生收下,手术效果很好。”
晒行贿网站并非国内网友原创,而是标准的舶来品。据媒体报道,两名印度“海龟”由于不满印度国内腐败横行的现状,创立了网站“我行贿了”,专门搜集各种行贿故事。这其中既有贿赂驾校司机或水管工这类的小额“行贿”,也有涉及官员的“大案要案”。网站很快便得到印度民众的欢迎,也吸引了政府部门的注意。媒体报道,根据网站的“举报”,印度卡纳塔克邦交通部长就惩处了20名手下官员。
印度的成功经验,一经媒体介绍至国内便迅速得到复制。据不完全统计,目前类似国内网站已有10余个。其中,注册用户较多的“我行贿了”论坛,截至2011年了月19日,已有注册会员2500余个;另一家反其道而行之的“他受贿了”网站,也在上线48小时内得到逾百万的访问量。
网络,正成为民间反腐的潮涌之地。
“小鼠标”也可以扳倒“大贪官”
事实上,早在几年前,我国的网民就开始利用互联网对贪腐现象进行揭发。而“我行贿了”等专业网站的出现,更是把民间反腐推向了风口浪尖。
最近几年,不少官员因网络曝光而下台。回溯这些案例,不难发现其中的模式:网络曝光引发网民关注,接着传统媒体介入开始报道,形成舆论压力,促使党委、政府启动调查,最终惩处腐败官员。
2011年6月21日,江苏省溧阳市卫生局局长谢志强在微博上约美女开房,遭众网友“围观”引发轰动。在网络舆论的压力下,“开房局长”主动向当地纪检部门“自首”并说明情况,目前已被撤销漂阳市卫生局党委委员、副书记和局长职务。同样栽在互联网上的官员还有不少,比如之前以“性爱日记”轰动网络的前广西来宾市烟草局局长韩峰、因抽“天价香烟”而落马的原南京市江宁区房产管理局局长周久耕等。
相较于网下的举报,网络举报的效应显现得要快得多。因此,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在网络上寻求反腐捷径。
有媒体指出,自2008年被称为“网络反腐年”以来,由网民曝光的社会事件层出不穷,网民通过网络实现了自己的监督权利。2010年发布的《中国的反腐败和廉政建设》白皮书亦首次肯定了网络的监督作用。
“网民成为中国最大的虚拟而有现实力量的‘压力集团”’,长期研究反腐败的学者杜治洲表示,网络上的热议会给相关部门以较大的压力,推动查办案件工作的进度,提高腐败行为被调查的概率和查处的速度,也增强了对事件查处的透明度。
网络举报,真假难辨
网络是各方声音的聚集器与放大器。但不容忽视的是,这其中掺杂了许多虚假甚至是恶意捏造的信息。这些未经核实的信息随着网络呈几何级传播扩散,成为了网络反腐的一大软肋。
不少人士指出,过于“家常”的话题,再加上含糊的描述,让行贿经历的真实性大打折扣。国内一家“我行贿了”网站,对网民发帖提出的4条规定中就包含“不得发布涉及被举报对象的个人隐私
网络反腐,能走多远,人们拭目以待。信息,包括个人真实姓名、电话号码、家庭住址等”和“涉及被举报对象姓名时,请用xxx代替,涉及被举报对象地名时,请保留一级缓冲带”等条款。
“我们将对所有提交的检举信息进行首次审核,筛去恶搞或随意发布的信息,然后将其他检举信息按地区按种类进行整理,并以最直接的方式提交至各地区检察机构。经各地检察机构核实并处理完毕的检举资料,我们将及时进行故事细节和检举结果的公布。”在“他受贿了”网站的声明中,网站维护团队明确表示,网站的主旨在于为反贪反腐提供最便捷的网络检举平台,“只为检察机构搜集检举信息,畅通检举渠道,不做调查、取证和定性判断的工作。为防止恶意诽谤,任何未经检察机关或者公安机关核实的信息,我们将不会公布。”然而,对于民间网站的调查资格与能力,各界并不看好。
“用虚拟的网名,发布行贿的信息,人名、地点都是虚构的,那么这跟我们平时看到的反贪小说有什么本质区别呢?这样的信息意义有多大?可如果用真名真姓,那么又有严肃的法律问题。”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学者表示,跟风出现的“晒行贿”网站,还存在诸多实际问题,在这些问题解决之前,网站更多只能发泄网友的不满情绪,而非真正解决问题。
“在网络上发布行贿受贿的信息,我对这样的做法并不是特别赞同。”中国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教授于建蝾表示,“现在要强调一点,公民的权利和义务是对等的,你在网上发布行贿的信息,就要承担这么做的责任。尤其是在指名道姓的时候,你要能拿得出证据。否则人人都弄个假名去网上发,我们该信谁呢?贪污受贿的举报工作,还是要走正规途径进行举报,反贪是一件大事,开不得玩笑。”
反腐,谁是主角?
不断增加的注册会员、巨大的访问量,都让人们看到了民众权利意识的觉醒与对腐败现象的焦虑心态。亟需反思的是,民众为何对网络反腐涌现出如此巨大的热情?
“对于行贿受贿,按说我们有正规的举报渠道,有专门的检察机构,可是老百姓还是要借网络的方式来揭发检举,为什么?这说明我们的正规渠道没有利用好。对于老百姓提出的检举,我们还没有做到严肃对待,老百姓检举之后得不到回应,举报了没人管,这样的现象还是有的。老百姓没有办法,只好自己去找第二渠道,也就是网络的方式。”国家行政学院教授、公共行政学专家竹立家说。
他指出:“从法律法规的角度来说,反腐工作要由政府部门来做。但民间对于反贪有如此的热情,至少说明了两个问题,我们的社会还存在很严重的贪污腐败问题,同时我们的反腐部门工作不力,至少是效率不高。”
但在官方眼中,民间反腐网站的地位始终飘忽不定。
2011年6月15日,“我行贿了”网站无法访问;6月21日,印度“我行贿了”的克隆网站之一“可可部落”的主页变成了“谢谢大家一直以来对可可的支持!期望可可部落能再归来……”虽然不到一个月的时间,这几家网站重新回归,但人们纷纷猜测背后的巨大阻力。
2011年6月20日,北京市榆察院反贪局副局长张京宏说反腐举报线索在网上公布容易打草惊蛇,不利工作;而北京市检察院控申处处长罗守粱则直接表示,这种形式是不合法的。6月22日,中央纪委副书记、新闻发言人吴玉良对“我行贿了”等民间反腐网站作出回应。他表示,要引导网民合法合理表达诉求,提高网上反映线索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早些时候,新闻出版总署署长、国家版权局局长柳斌杰与网民在线交流时也表示,网络是表达社情民意的很好平台,它在社会监督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应提倡利用网络这种先进的传播工具加强社会舆论监督。
“网络的优势在于它的公开化与透明度,可以通过网络来发现问题。”有学者这样指出。
“在现在的形势下,网络反腐是可以考虑的一种新的方式,但这种方式要在一种权利义务对等的大原则下。比如你有确凿的证据,可以实名或者匿名来举报,由正规的部门来进行核实。但不要在司法介入之前,就用网络审判的方式来做这个事。”于建嵘教授说。对此,如何厘清、梳理网络上的各种信息,是对反腐机关能力的又一大考验。
“民间反腐网站的出现,给我们政府部门提了醒,对于老百姓的举报,有关部门要做到积极回复,做到‘每信必回,及时回复’,检查结果要及时通报,用实际行动维护法律的尊严。从这个角度来说,民间力量希望义务反腐,作为政府的监督力量,那么如果可以制定相关的规则,在一定的规范下来搞,我认为也可以试试看,看到底能不能产生更大的效果。”竹立家教授说。
如何引导民众的参与热情,如何将网络反腐纳入规范渠道,如何利用网络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仍然待解。民间反腐,能走多远,人们拭目以待。
“我行賄了”,从印度“晒”进中国
晒工资、晒假期、晒资产……晒来晒去,网友们找到了新的晒点:晒行贿。
近日,多个以晒行贿为主要内容的论坛出现在网络上,他们以“我行贿了”或“我行贿啦”等为名,内容则都指向贪污腐败的另一端——行贿行为。
如何晒行贿?方法很简单,只需把自己行贿的过程,简单叙述放到网上即可。热情的网民还在论坛中提供了这样的范文:“时间:2010.10;地点:上海xx医院普外;行贿原因:手术;具体金额:2000元;结果如何:医生收下,手术效果很好。”
晒行贿网站并非国内网友原创,而是标准的舶来品。据媒体报道,两名印度“海龟”由于不满印度国内腐败横行的现状,创立了网站“我行贿了”,专门搜集各种行贿故事。这其中既有贿赂驾校司机或水管工这类的小额“行贿”,也有涉及官员的“大案要案”。网站很快便得到印度民众的欢迎,也吸引了政府部门的注意。媒体报道,根据网站的“举报”,印度卡纳塔克邦交通部长就惩处了20名手下官员。
印度的成功经验,一经媒体介绍至国内便迅速得到复制。据不完全统计,目前类似国内网站已有10余个。其中,注册用户较多的“我行贿了”论坛,截至2011年了月19日,已有注册会员2500余个;另一家反其道而行之的“他受贿了”网站,也在上线48小时内得到逾百万的访问量。
网络,正成为民间反腐的潮涌之地。
“小鼠标”也可以扳倒“大贪官”
事实上,早在几年前,我国的网民就开始利用互联网对贪腐现象进行揭发。而“我行贿了”等专业网站的出现,更是把民间反腐推向了风口浪尖。
最近几年,不少官员因网络曝光而下台。回溯这些案例,不难发现其中的模式:网络曝光引发网民关注,接着传统媒体介入开始报道,形成舆论压力,促使党委、政府启动调查,最终惩处腐败官员。
2011年6月21日,江苏省溧阳市卫生局局长谢志强在微博上约美女开房,遭众网友“围观”引发轰动。在网络舆论的压力下,“开房局长”主动向当地纪检部门“自首”并说明情况,目前已被撤销漂阳市卫生局党委委员、副书记和局长职务。同样栽在互联网上的官员还有不少,比如之前以“性爱日记”轰动网络的前广西来宾市烟草局局长韩峰、因抽“天价香烟”而落马的原南京市江宁区房产管理局局长周久耕等。
相较于网下的举报,网络举报的效应显现得要快得多。因此,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在网络上寻求反腐捷径。
有媒体指出,自2008年被称为“网络反腐年”以来,由网民曝光的社会事件层出不穷,网民通过网络实现了自己的监督权利。2010年发布的《中国的反腐败和廉政建设》白皮书亦首次肯定了网络的监督作用。
“网民成为中国最大的虚拟而有现实力量的‘压力集团”’,长期研究反腐败的学者杜治洲表示,网络上的热议会给相关部门以较大的压力,推动查办案件工作的进度,提高腐败行为被调查的概率和查处的速度,也增强了对事件查处的透明度。
网络举报,真假难辨
网络是各方声音的聚集器与放大器。但不容忽视的是,这其中掺杂了许多虚假甚至是恶意捏造的信息。这些未经核实的信息随着网络呈几何级传播扩散,成为了网络反腐的一大软肋。
不少人士指出,过于“家常”的话题,再加上含糊的描述,让行贿经历的真实性大打折扣。国内一家“我行贿了”网站,对网民发帖提出的4条规定中就包含“不得发布涉及被举报对象的个人隐私
网络反腐,能走多远,人们拭目以待。信息,包括个人真实姓名、电话号码、家庭住址等”和“涉及被举报对象姓名时,请用xxx代替,涉及被举报对象地名时,请保留一级缓冲带”等条款。
“我们将对所有提交的检举信息进行首次审核,筛去恶搞或随意发布的信息,然后将其他检举信息按地区按种类进行整理,并以最直接的方式提交至各地区检察机构。经各地检察机构核实并处理完毕的检举资料,我们将及时进行故事细节和检举结果的公布。”在“他受贿了”网站的声明中,网站维护团队明确表示,网站的主旨在于为反贪反腐提供最便捷的网络检举平台,“只为检察机构搜集检举信息,畅通检举渠道,不做调查、取证和定性判断的工作。为防止恶意诽谤,任何未经检察机关或者公安机关核实的信息,我们将不会公布。”然而,对于民间网站的调查资格与能力,各界并不看好。
“用虚拟的网名,发布行贿的信息,人名、地点都是虚构的,那么这跟我们平时看到的反贪小说有什么本质区别呢?这样的信息意义有多大?可如果用真名真姓,那么又有严肃的法律问题。”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学者表示,跟风出现的“晒行贿”网站,还存在诸多实际问题,在这些问题解决之前,网站更多只能发泄网友的不满情绪,而非真正解决问题。
“在网络上发布行贿受贿的信息,我对这样的做法并不是特别赞同。”中国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教授于建蝾表示,“现在要强调一点,公民的权利和义务是对等的,你在网上发布行贿的信息,就要承担这么做的责任。尤其是在指名道姓的时候,你要能拿得出证据。否则人人都弄个假名去网上发,我们该信谁呢?贪污受贿的举报工作,还是要走正规途径进行举报,反贪是一件大事,开不得玩笑。”
反腐,谁是主角?
不断增加的注册会员、巨大的访问量,都让人们看到了民众权利意识的觉醒与对腐败现象的焦虑心态。亟需反思的是,民众为何对网络反腐涌现出如此巨大的热情?
“对于行贿受贿,按说我们有正规的举报渠道,有专门的检察机构,可是老百姓还是要借网络的方式来揭发检举,为什么?这说明我们的正规渠道没有利用好。对于老百姓提出的检举,我们还没有做到严肃对待,老百姓检举之后得不到回应,举报了没人管,这样的现象还是有的。老百姓没有办法,只好自己去找第二渠道,也就是网络的方式。”国家行政学院教授、公共行政学专家竹立家说。
他指出:“从法律法规的角度来说,反腐工作要由政府部门来做。但民间对于反贪有如此的热情,至少说明了两个问题,我们的社会还存在很严重的贪污腐败问题,同时我们的反腐部门工作不力,至少是效率不高。”
但在官方眼中,民间反腐网站的地位始终飘忽不定。
2011年6月15日,“我行贿了”网站无法访问;6月21日,印度“我行贿了”的克隆网站之一“可可部落”的主页变成了“谢谢大家一直以来对可可的支持!期望可可部落能再归来……”虽然不到一个月的时间,这几家网站重新回归,但人们纷纷猜测背后的巨大阻力。
2011年6月20日,北京市榆察院反贪局副局长张京宏说反腐举报线索在网上公布容易打草惊蛇,不利工作;而北京市检察院控申处处长罗守粱则直接表示,这种形式是不合法的。6月22日,中央纪委副书记、新闻发言人吴玉良对“我行贿了”等民间反腐网站作出回应。他表示,要引导网民合法合理表达诉求,提高网上反映线索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早些时候,新闻出版总署署长、国家版权局局长柳斌杰与网民在线交流时也表示,网络是表达社情民意的很好平台,它在社会监督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应提倡利用网络这种先进的传播工具加强社会舆论监督。
“网络的优势在于它的公开化与透明度,可以通过网络来发现问题。”有学者这样指出。
“在现在的形势下,网络反腐是可以考虑的一种新的方式,但这种方式要在一种权利义务对等的大原则下。比如你有确凿的证据,可以实名或者匿名来举报,由正规的部门来进行核实。但不要在司法介入之前,就用网络审判的方式来做这个事。”于建嵘教授说。对此,如何厘清、梳理网络上的各种信息,是对反腐机关能力的又一大考验。
“民间反腐网站的出现,给我们政府部门提了醒,对于老百姓的举报,有关部门要做到积极回复,做到‘每信必回,及时回复’,检查结果要及时通报,用实际行动维护法律的尊严。从这个角度来说,民间力量希望义务反腐,作为政府的监督力量,那么如果可以制定相关的规则,在一定的规范下来搞,我认为也可以试试看,看到底能不能产生更大的效果。”竹立家教授说。
如何引导民众的参与热情,如何将网络反腐纳入规范渠道,如何利用网络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仍然待解。民间反腐,能走多远,人们拭目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