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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居我国政府架构中第三层级的地级市,由于经济上市县争利,行政管理上削弱了县级自主权,又限于自身的经济实力,导致调节城乡关系乏力,其地位和功能越来越受到人们的质疑。取消地级管理层,最终实行省直接管理县体制是我国行政体制改革的方向,但目前其条件还不成熟。现阶段,我国市(地)级政权体制改革应走“弱市”之路,而且要积极创造条件,为全面推行“省管县”体制做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