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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早期手术矫正的原则 发育性髋脱位(developmental dysplasia ofthe hip,DDH)治疗目的是取得稳定地同心圆复位,原则是依据患儿的年龄和脱位程度采用相应的治疗方法. 婴幼儿早期,尚未行走的患儿,保守治疗已是国内外学者的广泛共识.但是,对年龄超过2岁,能够独立行走的DDH治疗,仍存有争议.患儿能独立行走之后,不仅是股骨头脱位程度增加,而且髋关节周围的软组织,由于负重行走发生了明显的继发性改变.表现在关节外的内收肌、髂腰肌和胭绳肌挛缩变短,肌张力增加,臀中肌肌力则相对减弱.关节囊的外上方拉长增厚,内下方挛缩变薄.关节内的圆韧带增粗变长,髋臼横韧带挛缩.股骨颈前倾角,正常时随年龄的增加而逐渐下降,出生时约为31°,2岁时减小到23°左右,近骨发育成熟时达10°~12°,其前提是髋关节处于稳定状态.DDH的患儿,股骨颈不再支持身体的重量,前倾角的塑形失去正常的力学环境,前倾角明显增大,应在切开复位的同时予以纠正,以重建头臼的同心圆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