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在国际贸易范围内,对于竞争法重要性的认知已被越来越多的国家所接受,而作为国际贸易救济最重要的手段之一的反倾销政策,也已被WTO成员国广泛地建立和实践。基于此,在国际贸易层面上引入竞争政策已经成为贸易实践中的一个全新课题。探讨地区性贸易协议之下的反倾销法和竞争法之间的内在性质及调整范畴,分析其在现实的贸易实践中,因反倾销体系中存在的问题而导致其被取代的可能性,使竞争法在区域性贸易协议框架下,在满足以下两个条件的基础上可以代替反倾销法:已经具有在该区域内建立共同市场的清晰的目标;成员国内部已经建立完善的竞争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