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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用影像记录和保护贵州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当前非遗保护最佳手段,研究采用文献资料法、田野调查法、系统设计法、专家访谈法等,将贵州省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按体育学特征分为8类,并甄别、筛选省级43项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及15项有着明显体育特征的类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确定为首批影像记录对象。通过拍照、录像、录音、手记等方式方法,完成项目影像记录,根据其级别、名称、特点、内涵等基础性质进行编目与分析,对贵州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影像保护的基础存储保护、C/S结构保护、B\S结构保护三种保护路径进行了研究分析,并以政府支持、社会参与、媒体宣传、学校传教为依托,提出政府支持、社会参与、媒体宣传、学校传教四位一体传播策略。
关键词:贵州;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影像保护
中图分类号:C9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 - 621X(2021)05 - 0141 - 12
引 言
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文化宝库中极其珍贵和重要的资源,是体育历史发展的见证,也是人类从事体育活动的产物,更是中华民族悠久文化和独特魅力的直观展现。《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 国办发[2005]18 号) 中明确指出:“要运用文字、录音、录像、数字化多媒体等各种方式,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真实、系统和全面的记录。”[1]2017年国家出台《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强调加强“推进数字化保存和传播”。《国家“十三五”時期文化发展改革规划纲要》提出:“实施国家记忆计划,抓紧历史文化记录和保护, 重点做好影像记录、口述历史、记忆整理等项目。”[2]近年来随着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的深入,诸多专家学者在学术论文中,肯定用影像资料保存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拯救、记录、保护和传承体育传统文化最直接、最有效、最全面的方法。部分学者对体育影像素材的采集、编辑加工、特技处理、输出与存储,以及传播、传承模式提出了自己的见解。课题组以此为目的,对贵州省五批多项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影像保护情况进行实地调研,发现贵州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分布面积广泛,各地展示以图片、文字为主,缺少动态影像资料链接,体育项目较少。各地项目的申遗文本和影音资料多存储在各地文化广电中心和非遗保护中心,除为申遗特别拍摄的项目影像资料外,官方几乎没有其他影像资料的存储与传播。贵州省非物质文化展览馆也仅有龙舟项目的影像资料,且项目特征展示不全,不够系统。文献资料显示,贵州省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受体育舞蹈、民族传统体育、民间技艺与杂耍等归类因素的影响,归类范式不同,没有系统的记录、分类、编目和建档。且贵州省对体育影像资料的研究较少,缺少直接的、具有较强现实意义的研究成果。
一、贵州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影像保护现状
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在各民族中世代相传,有着明显健身、娱乐、竞技、教育等体育特点和功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及其物质、社会、人文生存环境和制度、竞赛程序、器械制作等,且包括人们在进行这些体育项目的练习、展示、竞技过程中所需要、所使用的各种器械、道具、实物和文化空间场所[3]。这些项目一般源于各民族的生产、生活、风俗习惯等,与各民族的文化现象休戚相关,对一个地区或国家的社会生活有着巨大的影响力,是人类最为活跃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贵州省世居少数民族高达17个,民族乡有253个,多民族共处创造了丰富多彩的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具体影像保护现状如下。
(一)影像资料多以申遗文本为主,影像保护意识薄弱
现存贵州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影像资料多是当地申报非物质文化遗产时,按国家标准制定的影像资料,多存于申报审批单位。因平时影像资料的录制用处较少,且对没有进入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项目保护意识薄弱,故其他类影像资料几乎没有保存。同时有着严格传承谱系及传承制度的苗族武术、侗族武术等民族传统体育项目,受民族、家庭传承规制等自身短板的影响,其传承与发展受到了极大的限制,更无影像资料传承于世。加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宣传力度欠缺及对项目保护认知的落后也导致人们难以意识到保护身边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性。
(二)无文字记载项目朝不保夕,影像记录资料匮乏
近年来,在城镇化的冲击下,许多古老村寨几近消亡,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存环境遭到极大的破坏,面临着严重的传承危机,许多传统技艺濒临消亡,大量有着深厚历史、文化价值的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器材实物、秘藏典籍遭到毁弃。有的项目传承人年事已高,后继乏人,面临“人亡艺亡”[4]。如起源于原始狩猎与防御的苗族射弩、松桃傩技——上刀山、紫云攀岩技艺、苗族射背牌等,都是传统体育文化的瑰宝,人类文化发展与进步的见证。但在历史的长河中,生存土壤的减少使之朝不保夕,就算有残留文字记载,也难再见精彩。无文字记录且语言汉化程度高的布依族“朵苟”“耍吉篮”“耍猫叉”等几近消失。加上少数民族较为封闭为,影像记录的优点未被充分认识,故影像记录资料匮乏。
(三)影像记录与保护亟待宣传与推广,专业记录人才极度缺乏
影像记录过程可将人物的行为举止、语气表情、活动情景等非语言性信息进行还原,后期制作可图文并用,旁白注释同存,使影像传播更加立体、全方位、原生态、多角度,更具真实性、完整性、全面性、长久性、便捷性,最大限度地弥补因文字记载不足、物质人力和外界自然不可抗拒的衰变或消失带来的文化缺失和传承遗憾。影像记录是保护贵州省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绝佳手段,亟待宣传与推广。贵州欠缺对其优势的认识与利用,尽管也有部分爱好者和保护单位借助抖音等平台进行传播,但不够专业,不能全面深入的展示项目,专业记录人才还是极度缺乏。
二、贵州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影像记录原则、方法、特点
(一)采集原则
影像记录最大的优点是保留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本真性。遵循真实性原则,注重资料的真实性是影像采集的首要原则。如以节庆为依托的项目,就要在节庆活动实际举行时采集,以真实反映项目实际情景和观众现场反应,而有准备的展演则无法展现此类项目的真实情绪。其次要遵循民族差异性原则和活态性原则,采集时尊重各民族的风俗习惯、生活方式、宗教信仰等,才能充分展现各民族特点和独特风格,保证影像资料的客观真实性。 (二)记录方法
1.筛选并确认首批贵州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影像记录对象
以贵州省人民政府批准、文化和旅游厅确定的五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名录》(含扩展项目名录)中的“传统体育、游艺与杂技”类遗产为数据主要来源,对数据进行处理,去掉“杂技”“游艺”类体育属性不明晰项目,截至2019年6月2日,共整理出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省级项目43项,极具体育特征的类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15项。以此确定首批贵州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影像记录对象(见表1)。
2.对已筛选项目进行全面的基础信息采集与影像拍摄
实地采集前,对58项影像记录对象,借助兰绘图地图标绘平台进行项目位置标注,同时对贵州省进行区划面标注、出图处理。结果显示如图1。采集时间一方面按计划对既定区域项目进行采集,一方面是无计划的根据项目发生实际时间来采集。
采集内容严格按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中心编制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保护专业标准采集方案编写规范”进行。主要包括:(1)文字素材。结合官方申遗资料、调查材料等文献资料、收集采编资料,用以展现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背景、渊源、生存环境等;(2)图片素材。调研所拍照片要真实、清晰,可剪辑、优化。主要涉及项目动作特写、项目展示环境、生存环境、传承人、古籍文献、实物等相关照片;(3)视频、音频素材。即项目展示、传承人采访、专家访谈、项目参与者及举办者的音频视频,以实地调研、现场拍摄视频为主,结合地方文化管理部門收录的视频资料,在许可和无偿下使用。
3.对已采集的资料进行加工制作
对采集资料的加工制作主要包括:(1)发掘结构。每个项目的存在与传承都有一条内在结构线,如麻江县苗族武术,主要以传承人的传承谱系为基础进行发展,传承人的变化就是苗族武术传承变迁的主题;再如侗族摔跤,内在结构线是侗族男儿的成长记录,摔跤节则是他们展现男儿本色的平台。(2)声音处理。保护一个主题,声音处理不仅有访谈对象原始声音的处理与翻译,还有体现民族特点和风格的声音处理。民族语言的翻译,或直接汉化翻译,或音译以保证它的原汁原味。如黔西南布依族的“朵苟”,实则是花绣球,但是解释为花绣球,就不能体现出它的地方特点、特别之处;苗族迦尕实则是一种花棍舞,“迦”体现着黔西南苗族的民族信仰,而“尕”则直接形容花棍外形,汉语则难以表现其含义。(3)影像处理。从学术研究及教学、宣传角度来进行影像编辑。如赤水独竹漂,除展示项目生存环境、竞渡的表现形式外,还要单独镜头处理水上慢动作行进,快慢结合,这样才能有更好的视觉冲击。
4.对影像记录资料进行智能存储与管理
2005年《国务院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中明确提出:“要全面了解和掌握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的种类、数量、分布状况、生存环境、保护现状及存在的问题。”课题组经多次实地考察与访问,结合专家意见,并参考动植物分类学的编目体系及社会学人口统计编码方法,按照项目的体育特征将贵州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划分为8类(见表2)。
运用现代化影像处理手段,对贵州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影像资料进行编目、建档、处理、加工、整序、并网,以保证编目成果资源的线上线下交流、共享和传播,且记录存储设计与采集、制作工作同步进行,相互反馈改进。具体存储内容主要涉及项目的基础特征、生存环境、活动场景表现等。在后期管理过程中,采用Malone的群体智慧理念,以“集智”的方式,设置管理模块,以便后期传承人、传承群体、文化部门、体育非遗爱好者、专家团队等进行影像资料库的后台录入,来保证贵州省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影像资料传播的可持续性,实现对影像资料库的不断更新,保证影像传播的有效性。
(三)流程特点
1.项目筛选认定兼备专业性和针对性
项目筛选与认定遵循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分类的标准,严格分析“传统体育”“杂技”“游艺”之区别,同时对贵州省五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内项目进行了体育属性的分析与探讨,以高度专业性和针对性的筛选原则,最终确定影像记录名录,这也是对贵州省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最基础的梳理与保护。
2.影像记录内容极具真实性和可靠性
贵州省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在传承过程中,项目本真性缺乏,原始存在形式难寻。如极具观赏性的高台狮灯,多已改编成视频与舞狮相结合的舞台艺术;武术类动作的原始防御及技击功能多已流失。只有多角度拍摄,快慢镜头、旁白解说等全方位展示,才能保证影像存储的全面性。材料采集,要原始挖掘与现代记录并存,宁可后期多制作、多剪辑、多筛选,也不能少拍,漏拍,采集不全,以对项目进行最大程度的挖掘与保护,实现项目影像记录最大真实性和可靠性[5]。
3.影像传播路径极富有效性和广泛性
影像制作保存格式多样,传承载体多种,能满足多渠道、多方式的传播,适应各种保护环境。无论有网络与否;无论是满足视觉冲击,还是影音结合;无论是广告宣传还是学校教育;影像资料从记录到制作,都充满团队的精心考虑,使其传播路径有效而广泛。
4.影像存储管理富有全面性和有序性
贵州省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受地域、民族、社会改革、城镇变迁、家族代际、经济转型、文化冲击等因素的影响,不尽相同。影像制作效果直接关系着后期项目的展示情况。在制作的过程中,要借助影视人类学方法,从人类学、民族学、民俗学等学术研究角度出发,充分展示其人文价值,深入了解每个项目的文化内涵、背景渊源,然后按各项目的特点,以“发掘主题——剪辑视频、音频——添加旁白、注释——线上线下存储”为思路,进行影像制作,以保证内容不重叠、结构不重复、模式不一样。且以“集智”方式实现多方位人群的参与及传播。
三、贵州省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影像保护路径
在足不出户可知天下事的今天,影像资料的数字化存储,极具方便、快捷的特点,借助现代多媒体、大数据技术,实现多元化存储方式及多样化传播路径,保证影像传播的广泛性[6]。充分发挥影像保护的多维性、形象性、长久性,积极推进贵州省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影像化与保护传承的双赢。结合计算机存储与传播的特点和方式,有以下三种保护路径。 (一)借基础存储保护
将采集的影像资料首先进行影像资料库存储。这是最基本的保存方式,也是所有传播方式的基础。一般在学校、会议类网络要求低,但受众集中时,有选择地进行项目传播。如以苗族武术作为校园传承项目时,将项目影像资料拷贝至教室,进行专门性展示,相邻同类项目对比、分析、欣赏等。具体情况如表3。
这种存储方式的基础就是硬盘存储,以硬盘、软盘、磁盘、光盘、优盘等为载体进行传承保护。而AVI格式、DV - AVI 格式、MPEG 格式、DivX 格式、MOV 格式等多种常规存储方式,无论是动态图片还是压缩录像,都能既保证图像质量,又能满足多平台的使用。
(二)借C/S结构保护
通俗一点说,C/S结构保护方式就是借助客户端进行保护传承(如图2)。这是线上传播的初级形式,仅适用于局域网内部用户或宽带用户传播环境。多是配合实物、实景的展示。受众相对分散。当面对展览馆、博物馆、文化馆等相对固定的用户群时,无须时刻更新,只需要下载相应的软件,就可以查询和播放相关影像资料。
C/S结构保护路径对计算机电脑配置要求较高,要求每一个客户端都必须安装和配置专用的软件,同时进行升级和维护。但是由于它可以对权限进行多层次校验,是一种相对安全的存储方式,对贵州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影像版权及信息安全有着很强的控制能力。本研究在进行C/S结构建设的过程中,将采集的资料信息,按事先做好的8个分类直接导入客户端\服务器结构,以相应软件的形式记录、保护。同时将此程序进行了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借法律手段保证了知识产权。在运用的过程中,可针对各地情况进行个性化设计。
(三)借B\S结构保护
B\S结构保护对计算机电脑配置要求较低,不用安装任何专门的软件,开发成本低,只要有一个浏览器就可以,无须安装程序和维护,进行开发时,增、删功能非常容易。但是对网络化程度要求高,且因其建立在广域网之上, 借助网站传播,客户端难以实现安全控制,面向用户群不可知。具体过程如下图3。
借助B\S结构即浏览器形式向公众传播贵州省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无疑是目前最快、最方便的方式。它的基础依然是贵州省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数据库的建设。主要涉及“信息采集模块——数字加工模块——资源分类模块——网络平台管理模块”四大模块。基础数据按编目好的8大类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录入,各服务器节点,可输入按“地域”“民族”“年限”“类别”等进行查询、搜索。
四、贵州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影像保护策略及启示
贵州省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影像记录所有资料,最终会形成影像资源库存储且客户端、服务器皆可使用的研究成果。这些研究成果的推广、传播效果是影像保护的直接反馈。只有建设“政府支持——社会参与——媒体宣传——学校传教”四位一体及循环的传播,才能最大程度地实现对贵州省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影像的保护与传承。
(一)贵州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影像保护策略
1.政府支持:权责有法可依为影像保护提供安全保障
贵州省18个世居民族的文化存在差异,为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带来一定的困难。且贵州省各级政府对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力度强弱不一,经费投入及宣传力度也各不相同。只有个别给城市带来经济效益的项目,如镇远、铜仁的赛龙舟,贵阳的黑虎拳等,政府出资组织活动,其他群众基础薄弱、没有较大社会经济效益的项目被边缘化,受到忽视。政府作为公共权力的执行者,有义务和责任保障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关法律、规定、政策、措施的有效实施,应该为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影像提供安全保障。
首先,应当增强各地各级政府对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出面鼓励对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影像的采集与记录,并作为一项社会综合工程,统领贵州省九个区域进行直接可操作性的实践指导,将具体责任落实到位,这样保护力度和强度才能有保障。目前,贵州省没有专门性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网站或是研究中心,更无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专属导航及体育相关的影像视频资料,没有搜索到相关网站的建设。经实地调研,各地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隶属文化和旅游管理部门,多在中心直接管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专属部门,故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难以受到重视。如果由体育局进行管理,借助体育相关部门的活动能更好更快的传播。由体育监管部门出面进行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影像资料的采集与传播,也更具专业性。所以,通过政府主导,体育专项部门负责,贵州省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才会更加专业化,责任才会更加明确。
其次,法律保障、产权专属也是贵州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影像保护的重要手段和有效保护方式。尽管《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对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有了基础的保障,但是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法律保护措施还是有所欠缺,只在部分体育法规中有一些零散的条文,多是鼓励并支持民族传统体育项目的发掘、整理和提高。目前贵州省没有专门性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相关政策,现有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关的政策、规定、法律、法规,都是参考了国家有关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管理规定。
2.社会参与:多途径传播方式综合运用保证影像保护效果
第一,与节庆赛事相结合,促进文化品位提升。贵州省的民俗节庆活动和民族传统体育赛事众多,社会参与人群数量多、影响力大,是体育非遗形成、发展、展示的重要土壤,也是保护和传承贵州省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渠道。在民俗节庆活动、民族传统体育赛事中,进行项目介绍、项目生存环境展示、社会传承形态展示、器材道具展示等内容的影像播放,使人们结合观演参与,全面了解本项目,使活动更加生动、鲜明,可以借此提升贵州省民俗节庆、体育赛事的文化品位及魅力,提升跨文化传播话语权,同时对已有比赛项目进行影像记录,完善影像资料,为其他方面的使用提供参考。
第二,与文化旅游相结合,增加公益开发力度。贵州省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一种受特殊地理环境、宗教信仰、民族风俗、生活習惯等影响形成的特殊体育文化现象。它所蕴含的文化痕迹,都有着潜在的社会经济价值。可以借当前贵州省大力开发体育旅游的机遇,以旅游表演平台、旅游景点宣传设备及装置,进行贵州省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影像资料的宣传与播放,同时给旅游增添新内容,两者相互渗透整合,是适应时代、顺应潮流的良性传承方式。它可以在展现贵州体育文化的同时,带动体育非遗项目归属片区的居民经济收入增长,为开发体育旅游资源服务。因为许多项目依靠口传心授传承,受众数量小,传播面积窄,人们对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社会认知度、文化认可度低。所以应加大社会公益性开发与宣传的力度,借助乡村媒体平台、大屏幕等,进行当地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影像播放,以加深人们对本土文化的认识,增强民族文化认同和文化自信。 第三,与产学研相结合,提升人才培训效果。贵州省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影像资料可为科研人员及机构提供理论基础与参考资料,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展览馆、博物馆、文化馆等建设积累丰富的研究资料。结合2015年以来,文化和旅游部、教育部推行的“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群研修研习培训计划”,在贵州省高校、培训班、学员中推广使用,与社会产学研相结合,人才培训相结合,有利于创造出更多的传承方法与手段,产生更好的社会效益,加速贵州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播[7]。
第四,与商业制作相结合,提高品牌打造价值。将贵州省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影像化、产业化发展,积极探寻商业合作伙伴,创新传承贵州省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创造商机,设计贵州省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典型影像视频、视觉标志、文化符号、电影电视,大力开发相关文化衍生产品,将其进行产业化转型及立体化呈现。
3.媒体宣传:多元化传播手段实现影像传承异地共享
通过网络平台的深度介入,丰富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记录影像传播方式,也为受众提供深入了解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便利平台,以跨界的方式,让非遗无界,运用多元化传播手段实现影像传承异地共享。首先,要运用多元化媒体宣传手段,拓展影像传播范围。充分利用互联网技术对抽象的文化进行灵活多样的具体化展现和传播,是一种新式非遗影像保护手段。电视、电台等社会新闻媒体报道;微博、微信、QQ等社交软件的传播;快手、抖音等平台的宣传;相关网站、网页的展示;多样化的传承手段拓展了传承范围,实现了影像传承场域异地共享,增大了受众面积,使人人都是非遗的记录者和传播者,还可以带动相关衍生产品的发展,推动经济的发展。
其次,是借助多方式网络传播监管,规范影像传播业态。网络媒体可兼顾各类受众群体的接受程度,每个人都可成为贵州省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影像资料的传播主体,还可对已有影像资料进行内容生产。故媒体平台技术在增大受众面积的同时也降低了受众接触贵州省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门槛。传承人受限于地理位置、思想开放程度、生活条件等各种影响因素,上传时需要有关部门帮忙把控,同时增加线上线下活动的交流与互动,强化新媒体思维,规范新业态。传播者要加强自律,对受众负责,平台方监管部门要加强规范,根据传播对象的文化差异情况,对传播内容、目的进行有针对性的设计,建构差异化的传播。
4.学校传教:可持续性活态传承保证影像深度传播
影像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内容和主题起着特殊的深化作用,对非物质文化遗产具有直观解释的作用。借助学校传教,是活态传承影像最快捷的方式。一方面,可以结合教学内容和教材开发,借学校体育教学传承。与体育健康课程内容相结合,与教材融合,一起纳入学校体育教育,丰富教学内容,助力人才培养,增加文化认同。同时与科研融合,提供介入式资料服务。开发特色校本教材,既可拓展学校体育文化,又可让学生了解贵州省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历史、背景,培养学生对本民族文化的兴趣及热情,提升文化认同和素养,这是贵州省民族文化继承和发展的有效形式。
另一方面,可以结合创新创业、文化宣传,借校园文化建设传播。校园文化是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的有机补充[8],以校园文化为切入点,以学生社团为突破口,将贵州省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影像资料通过校园图书馆、校园电视台、校园大屏幕等进行校园展示。亦可利用校园多媒体、校园数字化资料库进行传播;还可有选择性、有针对性地进行影像教育与传播;还可围绕师生需求,把握好移动设备在数字影像传播中的重要作用, 充分发挥手机彩信、微信、APP平台的作用,在网络上建立师生专项通道,进行影像资源传播。
(二)贵州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影像保护的启示
1.以动态影像的方式对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进行数字化记录,是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将结合文献采辑的静态资料总汇,以文字、图片、视屏等转换成动态文化形式——“影像记录”,能更直观的呈现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最大限度地保存其“本真性”,使其存储与传播更加完整、全面。这种手段不仅是一种活态保护与传承,更是人们记忆的重现,对纪录与探寻民族体育文化的原始形态、保存现状、民族风俗、文化内涵具有重大意义。
2.作为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保护工作的重要基础,影像记录是顺应贵州民族文化学习和研究所需,是贵州少数民族民众文化自信及对本民族文化传承创新精神的延伸,更是贵州对保护、传播、承续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最佳方式和途径,是实现架上存档、传承主体、大众传播、政府部门之间资源共享的桥梁,优势突出,意义深远,势在必行。
3.贵州本就是“多节之乡”,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应多结合贵州各民族的节庆、赛事、公益等活动,与文化旅游结合,与本土专业人才培养结合,与商业制作结合,与产学研结合,以大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展示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影像资料。同时以学校教育实现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活态传承,即使贵州地方民族传统体育文化借助影像,结合教学,融入学校体育教育中,渗透到学生生活学习中,以真正实现民族文化认同感的培养。还要借助互联网平台,对接当下社会,“再创造”与“新展示”相互推动,这样才能发挥影像的作用,才能使贵州省体育非物质文化影像资料实现跨时代的传承、传播。
4.传承人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承载者和传递者,传承人所承载的技艺、经验、文化记忆与教学能力,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发展的核心内容与动力来源[9]。加快传承人的抢救性记录工作,对传承人进行口述史、实践、教学等全方位影像记录,结合文献资料,作为影像记录成果,以保证非物质文化遗产不因传承人去世而带来“人亡艺亡”的遗憾,并向后人展现民族文化基因的绚丽多姿,彰显民族文化认同与自信。
五、结语
影像保护与传承贵州省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与解决贵州省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短板与困境不谋而合。贵州省少数民族众多,无文字记载项目朝不保夕,影像记录资料极度匮乏,多以申遗文本为主。加上贵州省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影像保护意识薄弱,导致现有影像资料较少。笔者认为,贵州省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可分为8大类,没有进入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名录的项目亟待挖掘与整理。当下,应结合归类范式,多方位、全方面地进行项目梳理与编目,这样才能更好地进行影像保护与传承。另外,贵州省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影像资料在传承保护地过程中,应突显民族特色,且要借助多平台进行多媒体传承,将宣传与实地传承教育相结合,使项目的传承落到实处。同时还要借助社会全方位力量,多途径、可持续性的推广影像资料深度传播,真正实现贵州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走出大山,面向世界。
参考文献:
[1] 国务院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5〕18号) - 政府信息公开专栏[EB/OL].http://www.gov.cn/zhengce/content/2008 - 03/28/content_5937.htm(2020 - 11 - 01)
[2] 国家“十三五”时期文化发展改革规划纲要[N].人民日报,2017 - 05 - 08(01).
[3] 白晋湘.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我国传统体育文化保护[J].体育科学,2008(1):3 - 7.
[4] 伍娟,林志军.民族传统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研究[J].沈阳体育学院學报.2011(5).
[5] 崔莹.纪录影像与满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播研究[D].长春:吉林大学,2019.
[6] 张承宇.影像传播中的传承、变迁与融合[M].济南:齐鲁书社,2009.
[7] 沈玲玲.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影像记录与传播[J].淮海工学院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8(4):72 - 75.
[8] 普丽春.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教育传承研究——以云南省为例[M].北京:民族出版社,2010:253.
[9] “云游非遗·影像展”上线 拥抱身边的非遗_中国网[EB/OL].http://grassland.china.com.cn/2020 - 06/09/content_41178624.html.
[责任编辑:刘兴禄]
关键词:贵州;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影像保护
中图分类号:C9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 - 621X(2021)05 - 0141 - 12
引 言
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文化宝库中极其珍贵和重要的资源,是体育历史发展的见证,也是人类从事体育活动的产物,更是中华民族悠久文化和独特魅力的直观展现。《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 国办发[2005]18 号) 中明确指出:“要运用文字、录音、录像、数字化多媒体等各种方式,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真实、系统和全面的记录。”[1]2017年国家出台《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强调加强“推进数字化保存和传播”。《国家“十三五”時期文化发展改革规划纲要》提出:“实施国家记忆计划,抓紧历史文化记录和保护, 重点做好影像记录、口述历史、记忆整理等项目。”[2]近年来随着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的深入,诸多专家学者在学术论文中,肯定用影像资料保存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拯救、记录、保护和传承体育传统文化最直接、最有效、最全面的方法。部分学者对体育影像素材的采集、编辑加工、特技处理、输出与存储,以及传播、传承模式提出了自己的见解。课题组以此为目的,对贵州省五批多项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影像保护情况进行实地调研,发现贵州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分布面积广泛,各地展示以图片、文字为主,缺少动态影像资料链接,体育项目较少。各地项目的申遗文本和影音资料多存储在各地文化广电中心和非遗保护中心,除为申遗特别拍摄的项目影像资料外,官方几乎没有其他影像资料的存储与传播。贵州省非物质文化展览馆也仅有龙舟项目的影像资料,且项目特征展示不全,不够系统。文献资料显示,贵州省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受体育舞蹈、民族传统体育、民间技艺与杂耍等归类因素的影响,归类范式不同,没有系统的记录、分类、编目和建档。且贵州省对体育影像资料的研究较少,缺少直接的、具有较强现实意义的研究成果。
一、贵州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影像保护现状
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在各民族中世代相传,有着明显健身、娱乐、竞技、教育等体育特点和功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及其物质、社会、人文生存环境和制度、竞赛程序、器械制作等,且包括人们在进行这些体育项目的练习、展示、竞技过程中所需要、所使用的各种器械、道具、实物和文化空间场所[3]。这些项目一般源于各民族的生产、生活、风俗习惯等,与各民族的文化现象休戚相关,对一个地区或国家的社会生活有着巨大的影响力,是人类最为活跃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贵州省世居少数民族高达17个,民族乡有253个,多民族共处创造了丰富多彩的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具体影像保护现状如下。
(一)影像资料多以申遗文本为主,影像保护意识薄弱
现存贵州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影像资料多是当地申报非物质文化遗产时,按国家标准制定的影像资料,多存于申报审批单位。因平时影像资料的录制用处较少,且对没有进入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项目保护意识薄弱,故其他类影像资料几乎没有保存。同时有着严格传承谱系及传承制度的苗族武术、侗族武术等民族传统体育项目,受民族、家庭传承规制等自身短板的影响,其传承与发展受到了极大的限制,更无影像资料传承于世。加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宣传力度欠缺及对项目保护认知的落后也导致人们难以意识到保护身边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性。
(二)无文字记载项目朝不保夕,影像记录资料匮乏
近年来,在城镇化的冲击下,许多古老村寨几近消亡,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存环境遭到极大的破坏,面临着严重的传承危机,许多传统技艺濒临消亡,大量有着深厚历史、文化价值的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器材实物、秘藏典籍遭到毁弃。有的项目传承人年事已高,后继乏人,面临“人亡艺亡”[4]。如起源于原始狩猎与防御的苗族射弩、松桃傩技——上刀山、紫云攀岩技艺、苗族射背牌等,都是传统体育文化的瑰宝,人类文化发展与进步的见证。但在历史的长河中,生存土壤的减少使之朝不保夕,就算有残留文字记载,也难再见精彩。无文字记录且语言汉化程度高的布依族“朵苟”“耍吉篮”“耍猫叉”等几近消失。加上少数民族较为封闭为,影像记录的优点未被充分认识,故影像记录资料匮乏。
(三)影像记录与保护亟待宣传与推广,专业记录人才极度缺乏
影像记录过程可将人物的行为举止、语气表情、活动情景等非语言性信息进行还原,后期制作可图文并用,旁白注释同存,使影像传播更加立体、全方位、原生态、多角度,更具真实性、完整性、全面性、长久性、便捷性,最大限度地弥补因文字记载不足、物质人力和外界自然不可抗拒的衰变或消失带来的文化缺失和传承遗憾。影像记录是保护贵州省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绝佳手段,亟待宣传与推广。贵州欠缺对其优势的认识与利用,尽管也有部分爱好者和保护单位借助抖音等平台进行传播,但不够专业,不能全面深入的展示项目,专业记录人才还是极度缺乏。
二、贵州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影像记录原则、方法、特点
(一)采集原则
影像记录最大的优点是保留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本真性。遵循真实性原则,注重资料的真实性是影像采集的首要原则。如以节庆为依托的项目,就要在节庆活动实际举行时采集,以真实反映项目实际情景和观众现场反应,而有准备的展演则无法展现此类项目的真实情绪。其次要遵循民族差异性原则和活态性原则,采集时尊重各民族的风俗习惯、生活方式、宗教信仰等,才能充分展现各民族特点和独特风格,保证影像资料的客观真实性。 (二)记录方法
1.筛选并确认首批贵州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影像记录对象
以贵州省人民政府批准、文化和旅游厅确定的五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名录》(含扩展项目名录)中的“传统体育、游艺与杂技”类遗产为数据主要来源,对数据进行处理,去掉“杂技”“游艺”类体育属性不明晰项目,截至2019年6月2日,共整理出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省级项目43项,极具体育特征的类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15项。以此确定首批贵州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影像记录对象(见表1)。
2.对已筛选项目进行全面的基础信息采集与影像拍摄
实地采集前,对58项影像记录对象,借助兰绘图地图标绘平台进行项目位置标注,同时对贵州省进行区划面标注、出图处理。结果显示如图1。采集时间一方面按计划对既定区域项目进行采集,一方面是无计划的根据项目发生实际时间来采集。
采集内容严格按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中心编制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保护专业标准采集方案编写规范”进行。主要包括:(1)文字素材。结合官方申遗资料、调查材料等文献资料、收集采编资料,用以展现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背景、渊源、生存环境等;(2)图片素材。调研所拍照片要真实、清晰,可剪辑、优化。主要涉及项目动作特写、项目展示环境、生存环境、传承人、古籍文献、实物等相关照片;(3)视频、音频素材。即项目展示、传承人采访、专家访谈、项目参与者及举办者的音频视频,以实地调研、现场拍摄视频为主,结合地方文化管理部門收录的视频资料,在许可和无偿下使用。
3.对已采集的资料进行加工制作
对采集资料的加工制作主要包括:(1)发掘结构。每个项目的存在与传承都有一条内在结构线,如麻江县苗族武术,主要以传承人的传承谱系为基础进行发展,传承人的变化就是苗族武术传承变迁的主题;再如侗族摔跤,内在结构线是侗族男儿的成长记录,摔跤节则是他们展现男儿本色的平台。(2)声音处理。保护一个主题,声音处理不仅有访谈对象原始声音的处理与翻译,还有体现民族特点和风格的声音处理。民族语言的翻译,或直接汉化翻译,或音译以保证它的原汁原味。如黔西南布依族的“朵苟”,实则是花绣球,但是解释为花绣球,就不能体现出它的地方特点、特别之处;苗族迦尕实则是一种花棍舞,“迦”体现着黔西南苗族的民族信仰,而“尕”则直接形容花棍外形,汉语则难以表现其含义。(3)影像处理。从学术研究及教学、宣传角度来进行影像编辑。如赤水独竹漂,除展示项目生存环境、竞渡的表现形式外,还要单独镜头处理水上慢动作行进,快慢结合,这样才能有更好的视觉冲击。
4.对影像记录资料进行智能存储与管理
2005年《国务院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中明确提出:“要全面了解和掌握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的种类、数量、分布状况、生存环境、保护现状及存在的问题。”课题组经多次实地考察与访问,结合专家意见,并参考动植物分类学的编目体系及社会学人口统计编码方法,按照项目的体育特征将贵州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划分为8类(见表2)。
运用现代化影像处理手段,对贵州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影像资料进行编目、建档、处理、加工、整序、并网,以保证编目成果资源的线上线下交流、共享和传播,且记录存储设计与采集、制作工作同步进行,相互反馈改进。具体存储内容主要涉及项目的基础特征、生存环境、活动场景表现等。在后期管理过程中,采用Malone的群体智慧理念,以“集智”的方式,设置管理模块,以便后期传承人、传承群体、文化部门、体育非遗爱好者、专家团队等进行影像资料库的后台录入,来保证贵州省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影像资料传播的可持续性,实现对影像资料库的不断更新,保证影像传播的有效性。
(三)流程特点
1.项目筛选认定兼备专业性和针对性
项目筛选与认定遵循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分类的标准,严格分析“传统体育”“杂技”“游艺”之区别,同时对贵州省五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内项目进行了体育属性的分析与探讨,以高度专业性和针对性的筛选原则,最终确定影像记录名录,这也是对贵州省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最基础的梳理与保护。
2.影像记录内容极具真实性和可靠性
贵州省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在传承过程中,项目本真性缺乏,原始存在形式难寻。如极具观赏性的高台狮灯,多已改编成视频与舞狮相结合的舞台艺术;武术类动作的原始防御及技击功能多已流失。只有多角度拍摄,快慢镜头、旁白解说等全方位展示,才能保证影像存储的全面性。材料采集,要原始挖掘与现代记录并存,宁可后期多制作、多剪辑、多筛选,也不能少拍,漏拍,采集不全,以对项目进行最大程度的挖掘与保护,实现项目影像记录最大真实性和可靠性[5]。
3.影像传播路径极富有效性和广泛性
影像制作保存格式多样,传承载体多种,能满足多渠道、多方式的传播,适应各种保护环境。无论有网络与否;无论是满足视觉冲击,还是影音结合;无论是广告宣传还是学校教育;影像资料从记录到制作,都充满团队的精心考虑,使其传播路径有效而广泛。
4.影像存储管理富有全面性和有序性
贵州省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受地域、民族、社会改革、城镇变迁、家族代际、经济转型、文化冲击等因素的影响,不尽相同。影像制作效果直接关系着后期项目的展示情况。在制作的过程中,要借助影视人类学方法,从人类学、民族学、民俗学等学术研究角度出发,充分展示其人文价值,深入了解每个项目的文化内涵、背景渊源,然后按各项目的特点,以“发掘主题——剪辑视频、音频——添加旁白、注释——线上线下存储”为思路,进行影像制作,以保证内容不重叠、结构不重复、模式不一样。且以“集智”方式实现多方位人群的参与及传播。
三、贵州省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影像保护路径
在足不出户可知天下事的今天,影像资料的数字化存储,极具方便、快捷的特点,借助现代多媒体、大数据技术,实现多元化存储方式及多样化传播路径,保证影像传播的广泛性[6]。充分发挥影像保护的多维性、形象性、长久性,积极推进贵州省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影像化与保护传承的双赢。结合计算机存储与传播的特点和方式,有以下三种保护路径。 (一)借基础存储保护
将采集的影像资料首先进行影像资料库存储。这是最基本的保存方式,也是所有传播方式的基础。一般在学校、会议类网络要求低,但受众集中时,有选择地进行项目传播。如以苗族武术作为校园传承项目时,将项目影像资料拷贝至教室,进行专门性展示,相邻同类项目对比、分析、欣赏等。具体情况如表3。
这种存储方式的基础就是硬盘存储,以硬盘、软盘、磁盘、光盘、优盘等为载体进行传承保护。而AVI格式、DV - AVI 格式、MPEG 格式、DivX 格式、MOV 格式等多种常规存储方式,无论是动态图片还是压缩录像,都能既保证图像质量,又能满足多平台的使用。
(二)借C/S结构保护
通俗一点说,C/S结构保护方式就是借助客户端进行保护传承(如图2)。这是线上传播的初级形式,仅适用于局域网内部用户或宽带用户传播环境。多是配合实物、实景的展示。受众相对分散。当面对展览馆、博物馆、文化馆等相对固定的用户群时,无须时刻更新,只需要下载相应的软件,就可以查询和播放相关影像资料。
C/S结构保护路径对计算机电脑配置要求较高,要求每一个客户端都必须安装和配置专用的软件,同时进行升级和维护。但是由于它可以对权限进行多层次校验,是一种相对安全的存储方式,对贵州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影像版权及信息安全有着很强的控制能力。本研究在进行C/S结构建设的过程中,将采集的资料信息,按事先做好的8个分类直接导入客户端\服务器结构,以相应软件的形式记录、保护。同时将此程序进行了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借法律手段保证了知识产权。在运用的过程中,可针对各地情况进行个性化设计。
(三)借B\S结构保护
B\S结构保护对计算机电脑配置要求较低,不用安装任何专门的软件,开发成本低,只要有一个浏览器就可以,无须安装程序和维护,进行开发时,增、删功能非常容易。但是对网络化程度要求高,且因其建立在广域网之上, 借助网站传播,客户端难以实现安全控制,面向用户群不可知。具体过程如下图3。
借助B\S结构即浏览器形式向公众传播贵州省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无疑是目前最快、最方便的方式。它的基础依然是贵州省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数据库的建设。主要涉及“信息采集模块——数字加工模块——资源分类模块——网络平台管理模块”四大模块。基础数据按编目好的8大类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录入,各服务器节点,可输入按“地域”“民族”“年限”“类别”等进行查询、搜索。
四、贵州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影像保护策略及启示
贵州省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影像记录所有资料,最终会形成影像资源库存储且客户端、服务器皆可使用的研究成果。这些研究成果的推广、传播效果是影像保护的直接反馈。只有建设“政府支持——社会参与——媒体宣传——学校传教”四位一体及循环的传播,才能最大程度地实现对贵州省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影像的保护与传承。
(一)贵州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影像保护策略
1.政府支持:权责有法可依为影像保护提供安全保障
贵州省18个世居民族的文化存在差异,为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带来一定的困难。且贵州省各级政府对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力度强弱不一,经费投入及宣传力度也各不相同。只有个别给城市带来经济效益的项目,如镇远、铜仁的赛龙舟,贵阳的黑虎拳等,政府出资组织活动,其他群众基础薄弱、没有较大社会经济效益的项目被边缘化,受到忽视。政府作为公共权力的执行者,有义务和责任保障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关法律、规定、政策、措施的有效实施,应该为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影像提供安全保障。
首先,应当增强各地各级政府对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出面鼓励对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影像的采集与记录,并作为一项社会综合工程,统领贵州省九个区域进行直接可操作性的实践指导,将具体责任落实到位,这样保护力度和强度才能有保障。目前,贵州省没有专门性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网站或是研究中心,更无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专属导航及体育相关的影像视频资料,没有搜索到相关网站的建设。经实地调研,各地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隶属文化和旅游管理部门,多在中心直接管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专属部门,故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难以受到重视。如果由体育局进行管理,借助体育相关部门的活动能更好更快的传播。由体育监管部门出面进行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影像资料的采集与传播,也更具专业性。所以,通过政府主导,体育专项部门负责,贵州省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才会更加专业化,责任才会更加明确。
其次,法律保障、产权专属也是贵州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影像保护的重要手段和有效保护方式。尽管《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对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有了基础的保障,但是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法律保护措施还是有所欠缺,只在部分体育法规中有一些零散的条文,多是鼓励并支持民族传统体育项目的发掘、整理和提高。目前贵州省没有专门性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相关政策,现有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关的政策、规定、法律、法规,都是参考了国家有关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管理规定。
2.社会参与:多途径传播方式综合运用保证影像保护效果
第一,与节庆赛事相结合,促进文化品位提升。贵州省的民俗节庆活动和民族传统体育赛事众多,社会参与人群数量多、影响力大,是体育非遗形成、发展、展示的重要土壤,也是保护和传承贵州省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渠道。在民俗节庆活动、民族传统体育赛事中,进行项目介绍、项目生存环境展示、社会传承形态展示、器材道具展示等内容的影像播放,使人们结合观演参与,全面了解本项目,使活动更加生动、鲜明,可以借此提升贵州省民俗节庆、体育赛事的文化品位及魅力,提升跨文化传播话语权,同时对已有比赛项目进行影像记录,完善影像资料,为其他方面的使用提供参考。
第二,与文化旅游相结合,增加公益开发力度。贵州省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一种受特殊地理环境、宗教信仰、民族风俗、生活習惯等影响形成的特殊体育文化现象。它所蕴含的文化痕迹,都有着潜在的社会经济价值。可以借当前贵州省大力开发体育旅游的机遇,以旅游表演平台、旅游景点宣传设备及装置,进行贵州省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影像资料的宣传与播放,同时给旅游增添新内容,两者相互渗透整合,是适应时代、顺应潮流的良性传承方式。它可以在展现贵州体育文化的同时,带动体育非遗项目归属片区的居民经济收入增长,为开发体育旅游资源服务。因为许多项目依靠口传心授传承,受众数量小,传播面积窄,人们对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社会认知度、文化认可度低。所以应加大社会公益性开发与宣传的力度,借助乡村媒体平台、大屏幕等,进行当地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影像播放,以加深人们对本土文化的认识,增强民族文化认同和文化自信。 第三,与产学研相结合,提升人才培训效果。贵州省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影像资料可为科研人员及机构提供理论基础与参考资料,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展览馆、博物馆、文化馆等建设积累丰富的研究资料。结合2015年以来,文化和旅游部、教育部推行的“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群研修研习培训计划”,在贵州省高校、培训班、学员中推广使用,与社会产学研相结合,人才培训相结合,有利于创造出更多的传承方法与手段,产生更好的社会效益,加速贵州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播[7]。
第四,与商业制作相结合,提高品牌打造价值。将贵州省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影像化、产业化发展,积极探寻商业合作伙伴,创新传承贵州省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创造商机,设计贵州省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典型影像视频、视觉标志、文化符号、电影电视,大力开发相关文化衍生产品,将其进行产业化转型及立体化呈现。
3.媒体宣传:多元化传播手段实现影像传承异地共享
通过网络平台的深度介入,丰富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记录影像传播方式,也为受众提供深入了解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便利平台,以跨界的方式,让非遗无界,运用多元化传播手段实现影像传承异地共享。首先,要运用多元化媒体宣传手段,拓展影像传播范围。充分利用互联网技术对抽象的文化进行灵活多样的具体化展现和传播,是一种新式非遗影像保护手段。电视、电台等社会新闻媒体报道;微博、微信、QQ等社交软件的传播;快手、抖音等平台的宣传;相关网站、网页的展示;多样化的传承手段拓展了传承范围,实现了影像传承场域异地共享,增大了受众面积,使人人都是非遗的记录者和传播者,还可以带动相关衍生产品的发展,推动经济的发展。
其次,是借助多方式网络传播监管,规范影像传播业态。网络媒体可兼顾各类受众群体的接受程度,每个人都可成为贵州省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影像资料的传播主体,还可对已有影像资料进行内容生产。故媒体平台技术在增大受众面积的同时也降低了受众接触贵州省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门槛。传承人受限于地理位置、思想开放程度、生活条件等各种影响因素,上传时需要有关部门帮忙把控,同时增加线上线下活动的交流与互动,强化新媒体思维,规范新业态。传播者要加强自律,对受众负责,平台方监管部门要加强规范,根据传播对象的文化差异情况,对传播内容、目的进行有针对性的设计,建构差异化的传播。
4.学校传教:可持续性活态传承保证影像深度传播
影像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内容和主题起着特殊的深化作用,对非物质文化遗产具有直观解释的作用。借助学校传教,是活态传承影像最快捷的方式。一方面,可以结合教学内容和教材开发,借学校体育教学传承。与体育健康课程内容相结合,与教材融合,一起纳入学校体育教育,丰富教学内容,助力人才培养,增加文化认同。同时与科研融合,提供介入式资料服务。开发特色校本教材,既可拓展学校体育文化,又可让学生了解贵州省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历史、背景,培养学生对本民族文化的兴趣及热情,提升文化认同和素养,这是贵州省民族文化继承和发展的有效形式。
另一方面,可以结合创新创业、文化宣传,借校园文化建设传播。校园文化是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的有机补充[8],以校园文化为切入点,以学生社团为突破口,将贵州省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影像资料通过校园图书馆、校园电视台、校园大屏幕等进行校园展示。亦可利用校园多媒体、校园数字化资料库进行传播;还可有选择性、有针对性地进行影像教育与传播;还可围绕师生需求,把握好移动设备在数字影像传播中的重要作用, 充分发挥手机彩信、微信、APP平台的作用,在网络上建立师生专项通道,进行影像资源传播。
(二)贵州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影像保护的启示
1.以动态影像的方式对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进行数字化记录,是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将结合文献采辑的静态资料总汇,以文字、图片、视屏等转换成动态文化形式——“影像记录”,能更直观的呈现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最大限度地保存其“本真性”,使其存储与传播更加完整、全面。这种手段不仅是一种活态保护与传承,更是人们记忆的重现,对纪录与探寻民族体育文化的原始形态、保存现状、民族风俗、文化内涵具有重大意义。
2.作为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保护工作的重要基础,影像记录是顺应贵州民族文化学习和研究所需,是贵州少数民族民众文化自信及对本民族文化传承创新精神的延伸,更是贵州对保护、传播、承续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最佳方式和途径,是实现架上存档、传承主体、大众传播、政府部门之间资源共享的桥梁,优势突出,意义深远,势在必行。
3.贵州本就是“多节之乡”,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应多结合贵州各民族的节庆、赛事、公益等活动,与文化旅游结合,与本土专业人才培养结合,与商业制作结合,与产学研结合,以大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展示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影像资料。同时以学校教育实现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活态传承,即使贵州地方民族传统体育文化借助影像,结合教学,融入学校体育教育中,渗透到学生生活学习中,以真正实现民族文化认同感的培养。还要借助互联网平台,对接当下社会,“再创造”与“新展示”相互推动,这样才能发挥影像的作用,才能使贵州省体育非物质文化影像资料实现跨时代的传承、传播。
4.传承人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承载者和传递者,传承人所承载的技艺、经验、文化记忆与教学能力,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发展的核心内容与动力来源[9]。加快传承人的抢救性记录工作,对传承人进行口述史、实践、教学等全方位影像记录,结合文献资料,作为影像记录成果,以保证非物质文化遗产不因传承人去世而带来“人亡艺亡”的遗憾,并向后人展现民族文化基因的绚丽多姿,彰显民族文化认同与自信。
五、结语
影像保护与传承贵州省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与解决贵州省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短板与困境不谋而合。贵州省少数民族众多,无文字记载项目朝不保夕,影像记录资料极度匮乏,多以申遗文本为主。加上贵州省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影像保护意识薄弱,导致现有影像资料较少。笔者认为,贵州省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可分为8大类,没有进入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名录的项目亟待挖掘与整理。当下,应结合归类范式,多方位、全方面地进行项目梳理与编目,这样才能更好地进行影像保护与传承。另外,贵州省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影像资料在传承保护地过程中,应突显民族特色,且要借助多平台进行多媒体传承,将宣传与实地传承教育相结合,使项目的传承落到实处。同时还要借助社会全方位力量,多途径、可持续性的推广影像资料深度传播,真正实现贵州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走出大山,面向世界。
参考文献:
[1] 国务院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5〕18号) - 政府信息公开专栏[EB/OL].http://www.gov.cn/zhengce/content/2008 - 03/28/content_5937.htm(2020 - 11 - 01)
[2] 国家“十三五”时期文化发展改革规划纲要[N].人民日报,2017 - 05 - 08(01).
[3] 白晋湘.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我国传统体育文化保护[J].体育科学,2008(1):3 - 7.
[4] 伍娟,林志军.民族传统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研究[J].沈阳体育学院學报.2011(5).
[5] 崔莹.纪录影像与满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播研究[D].长春:吉林大学,2019.
[6] 张承宇.影像传播中的传承、变迁与融合[M].济南:齐鲁书社,2009.
[7] 沈玲玲.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影像记录与传播[J].淮海工学院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8(4):72 - 75.
[8] 普丽春.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教育传承研究——以云南省为例[M].北京:民族出版社,2010:253.
[9] “云游非遗·影像展”上线 拥抱身边的非遗_中国网[EB/OL].http://grassland.china.com.cn/2020 - 06/09/content_41178624.html.
[责任编辑:刘兴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