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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上,中央就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历史任务,要求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等原则,协调推进农村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并明确指出要以完善强化支农政策、建设现代农业、稳定发展粮食生产、积极调整农业结构、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农村民主政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加快社会事业发展、推进农村综合改革、促进农民持续增收等作为新农村建设工作的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