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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在依法治国的当代,民族习俗仍然是法的重要渊源之一。红枫湖周边地区布依族传统的婚姻习俗逐步开始被“汉化”。本文以该地区的麦格寨为调查点,深入研究布依族婚姻礼俗与习惯,以期为没有自己文字的布依族留下文明的印迹,为民族立法提供依据。
关键词:布依族;婚姻;习惯法
一、调查点的基本情况
麦格苗族布依族乡位于清镇市东部,麦格寨共148户536人,其中布依族人口占94%,汉族人口占6%,是一个典型的布依族聚居村寨。“麦格”布依语意是指“森林茂密”的地方。近年来,不少专家学者前往麦格古寨考察后总结说:麦格古寨藏“六古”,即古屋、古树、古桥、古井、古洞及古物。
二、结婚对象的确定
1.赶表
赶表是古代遗留下来的一项重要的布依族婚姻习惯法制度。当地的青年男女可以在春节等节庆日里,在红白喜事“办酒”时,在赶场、祭神等场合,通过唱歌等形式认识。若发现有自己看中的人在分别时送给对方“把凭”,也就是定情物。如果不同意就不接收“把凭”。若同意就接收并会约好时间一起去赶场。
2.父母包办婚姻
在解放前,麦格寨多“娃娃亲”、“背上亲”,订婚的对象优先从亲戚中选取,多“姑表婚”、“姨表婚”。子女的婚姻基本上由父母包办。在解放后,尤其是随着改革开放,麦格寨经济社会条件发生了变化,年青人有了一定的自由,可以离家,父母包办子女婚姻的现象减少了,赶表制度也由习惯法转变为普通习俗。
三、婚姻缔结的程序
1.说亲
男女双方通过多次接触后,男孩子如果觉得对方还可以,就会跟自己父母说这个事情,说自己看上哪家姑娘了。父母就会去找媒人说亲,去女方说亲要带礼物,一封糖(一斤装)、一壶酒(土坛坛装的米酒、2-3斤或4-5斤)及一些点心请媒人去女方家说媒,这些礼物上面都用红纸包着。若姑娘喜欢对方,礼物就会收下,其父母会说“下次再来玩”;若不同意,就不收礼物,并说“这个姑娘还小,多玩几年”。
2.引口
这次,媒人单独去,不用带礼物。媒人问女方意见时会说“人家要来你们家这,你们给句话,青年人的事情莫拖延时间,打发句话”,也就是要女方家表个态。若女方不同意会说“再考虑哈”,若同意则说“随他家哪哈来”。
3.纳话
若得到女方同意后,媒人和男方前往女方家,带上两壶酒、两封糖及一块肉。女方会请家族的两、三个老人,如公公、婆婆及太太,与男方来的人一起吃饭。在饭桌上,若老者(女孩的父亲)同意,会叫女儿把对方带来的酒取来喝了,若女儿同意,会去拿酒倒给大家喝。也就是说,若老者喊拿酒,女儿同意并倒酒给大家喝,就表示这门亲事八九不离十了。
4.杀鸡
汉族叫“烧香”。这次去带的礼物较多。①给女方家:五谷(稻谷、玉米、黄豆、茶叶及盐巴)、一封糖、一壶酒、一块肉及两只大公鸡。②给女方本人:两套衣服,包括鞋和袜子。③给女方母亲:“奶母钱”,12元、24元、120元不等,数字为12的倍数,以表示感谢女方母亲。④给女方家族:每户人家一封糖和一壶酒。
另外,去之前男方还有一件很重要的事情——请先生写“艮书”。将一张红纸对折,右边写上男方八字,左边先空着,待拿到女方家后填上女方八字,在艮书最中间,也就是在折线上,竖着写上“鸾鳯和鸣”四个字的右部分,其左部分也是去女方家后再填写。先生写好“艮书”后,装进用红纸做的信封里,到女方后,將艮书拿给女方,并给“扎艮钱”,1.2元、12元不等,以12的倍数为吉。这钱在男方离开时女方会退给男方,并且拿出同样多的钱给男方。
5.送期
男方请媒人将先生看好的日期送给女方,去时带一封糖、一壶酒及一段布,布里面包着“期单”。
6.接亲
男方婚礼的前一天,男方的人去女方家接亲,去的人数以偶数为吉,其中要两个童男,当“皇帝客”,年龄是15岁左右,不能太大,大了有可能是假的,不再是童男。
女方由男方接走,叫“出阁”。出阁前,姑娘坐在母亲的房间里由两个上了年纪的、八字与男女双方合得来的妇女给其梳头。出阁时间到后,由儿孙满堂的人宣称“时间到”。这时,“皇帝客”站在大门外两侧,一个拿着伞、一个拿着灯笼。两个“小客”(女方选的童男)站在堂屋内的中柱边。姑娘就从母亲房内走到堂屋里在神龛前行礼。行完礼后姑娘自己走出堂屋(在汉族,姑娘是由人背出去的),“小客”从“皇帝客”手中接过伞和灯笼,左边的“小客”为姑娘撑起伞,右边的“小客”提着灯笼。
7.成婚
结婚酒一般是举行3天,中间那天是正日子。这期间,男女双方是不同房的。结婚酒办完,姑娘就和送亲的人回后家(娘家)。这就是所谓的“不坐家”制度。现在,男女双方在婚礼3天内不同房的风俗保留了下来,但婚礼结束后,姑娘不用再跟着陪亲的回后方了,留在男方家坐家。
四、离婚
在20世纪80年代以前,当地的布依族多是按习惯法结婚,没有办理结婚证。在离婚时,请当地寨老和村干部到场,男女双方父母出面,调解离婚,并就相关财产进行分配、子女的抚养问题进行商定。双方达成离婚协议即可,不再走司法程序。
【离婚案例】
2008年麦格寨一名王姓布依族女子与邻寨一男子结婚,男方住在女方家,也就是我们常说的“上门女婿”。双方一直未去办结婚证,只在当地请结婚酒。2010年双方因感情不和无法共同生活,于是请来乡、村干部及寨老,在双方父母在场的情况下,协商离婚事宜。结婚时男女两方都没有值钱的东西,也没有彩礼、嫁妆,婚后家里比较穷,没有可以分割的财产,仅有一头耕牛,两人共同生活两年里也未育一子半女。经多次协商后,双方达成协议,因男方在女方家干活两年,付出较多,故将耕牛分给男方。这种调解离婚的方式,在麦格寨布依族中一直得到认可。
参考文献:
[1]清镇市民族事务局、清镇市布依学会.清镇布依族寨.贵州民族出版社.2014.
[2]周相卿.册亨县者述村布依族婚姻习惯法研究.法制与社会发展.2009(6).
关键词:布依族;婚姻;习惯法
一、调查点的基本情况
麦格苗族布依族乡位于清镇市东部,麦格寨共148户536人,其中布依族人口占94%,汉族人口占6%,是一个典型的布依族聚居村寨。“麦格”布依语意是指“森林茂密”的地方。近年来,不少专家学者前往麦格古寨考察后总结说:麦格古寨藏“六古”,即古屋、古树、古桥、古井、古洞及古物。
二、结婚对象的确定
1.赶表
赶表是古代遗留下来的一项重要的布依族婚姻习惯法制度。当地的青年男女可以在春节等节庆日里,在红白喜事“办酒”时,在赶场、祭神等场合,通过唱歌等形式认识。若发现有自己看中的人在分别时送给对方“把凭”,也就是定情物。如果不同意就不接收“把凭”。若同意就接收并会约好时间一起去赶场。
2.父母包办婚姻
在解放前,麦格寨多“娃娃亲”、“背上亲”,订婚的对象优先从亲戚中选取,多“姑表婚”、“姨表婚”。子女的婚姻基本上由父母包办。在解放后,尤其是随着改革开放,麦格寨经济社会条件发生了变化,年青人有了一定的自由,可以离家,父母包办子女婚姻的现象减少了,赶表制度也由习惯法转变为普通习俗。
三、婚姻缔结的程序
1.说亲
男女双方通过多次接触后,男孩子如果觉得对方还可以,就会跟自己父母说这个事情,说自己看上哪家姑娘了。父母就会去找媒人说亲,去女方说亲要带礼物,一封糖(一斤装)、一壶酒(土坛坛装的米酒、2-3斤或4-5斤)及一些点心请媒人去女方家说媒,这些礼物上面都用红纸包着。若姑娘喜欢对方,礼物就会收下,其父母会说“下次再来玩”;若不同意,就不收礼物,并说“这个姑娘还小,多玩几年”。
2.引口
这次,媒人单独去,不用带礼物。媒人问女方意见时会说“人家要来你们家这,你们给句话,青年人的事情莫拖延时间,打发句话”,也就是要女方家表个态。若女方不同意会说“再考虑哈”,若同意则说“随他家哪哈来”。
3.纳话
若得到女方同意后,媒人和男方前往女方家,带上两壶酒、两封糖及一块肉。女方会请家族的两、三个老人,如公公、婆婆及太太,与男方来的人一起吃饭。在饭桌上,若老者(女孩的父亲)同意,会叫女儿把对方带来的酒取来喝了,若女儿同意,会去拿酒倒给大家喝。也就是说,若老者喊拿酒,女儿同意并倒酒给大家喝,就表示这门亲事八九不离十了。
4.杀鸡
汉族叫“烧香”。这次去带的礼物较多。①给女方家:五谷(稻谷、玉米、黄豆、茶叶及盐巴)、一封糖、一壶酒、一块肉及两只大公鸡。②给女方本人:两套衣服,包括鞋和袜子。③给女方母亲:“奶母钱”,12元、24元、120元不等,数字为12的倍数,以表示感谢女方母亲。④给女方家族:每户人家一封糖和一壶酒。
另外,去之前男方还有一件很重要的事情——请先生写“艮书”。将一张红纸对折,右边写上男方八字,左边先空着,待拿到女方家后填上女方八字,在艮书最中间,也就是在折线上,竖着写上“鸾鳯和鸣”四个字的右部分,其左部分也是去女方家后再填写。先生写好“艮书”后,装进用红纸做的信封里,到女方后,將艮书拿给女方,并给“扎艮钱”,1.2元、12元不等,以12的倍数为吉。这钱在男方离开时女方会退给男方,并且拿出同样多的钱给男方。
5.送期
男方请媒人将先生看好的日期送给女方,去时带一封糖、一壶酒及一段布,布里面包着“期单”。
6.接亲
男方婚礼的前一天,男方的人去女方家接亲,去的人数以偶数为吉,其中要两个童男,当“皇帝客”,年龄是15岁左右,不能太大,大了有可能是假的,不再是童男。
女方由男方接走,叫“出阁”。出阁前,姑娘坐在母亲的房间里由两个上了年纪的、八字与男女双方合得来的妇女给其梳头。出阁时间到后,由儿孙满堂的人宣称“时间到”。这时,“皇帝客”站在大门外两侧,一个拿着伞、一个拿着灯笼。两个“小客”(女方选的童男)站在堂屋内的中柱边。姑娘就从母亲房内走到堂屋里在神龛前行礼。行完礼后姑娘自己走出堂屋(在汉族,姑娘是由人背出去的),“小客”从“皇帝客”手中接过伞和灯笼,左边的“小客”为姑娘撑起伞,右边的“小客”提着灯笼。
7.成婚
结婚酒一般是举行3天,中间那天是正日子。这期间,男女双方是不同房的。结婚酒办完,姑娘就和送亲的人回后家(娘家)。这就是所谓的“不坐家”制度。现在,男女双方在婚礼3天内不同房的风俗保留了下来,但婚礼结束后,姑娘不用再跟着陪亲的回后方了,留在男方家坐家。
四、离婚
在20世纪80年代以前,当地的布依族多是按习惯法结婚,没有办理结婚证。在离婚时,请当地寨老和村干部到场,男女双方父母出面,调解离婚,并就相关财产进行分配、子女的抚养问题进行商定。双方达成离婚协议即可,不再走司法程序。
【离婚案例】
2008年麦格寨一名王姓布依族女子与邻寨一男子结婚,男方住在女方家,也就是我们常说的“上门女婿”。双方一直未去办结婚证,只在当地请结婚酒。2010年双方因感情不和无法共同生活,于是请来乡、村干部及寨老,在双方父母在场的情况下,协商离婚事宜。结婚时男女两方都没有值钱的东西,也没有彩礼、嫁妆,婚后家里比较穷,没有可以分割的财产,仅有一头耕牛,两人共同生活两年里也未育一子半女。经多次协商后,双方达成协议,因男方在女方家干活两年,付出较多,故将耕牛分给男方。这种调解离婚的方式,在麦格寨布依族中一直得到认可。
参考文献:
[1]清镇市民族事务局、清镇市布依学会.清镇布依族寨.贵州民族出版社.2014.
[2]周相卿.册亨县者述村布依族婚姻习惯法研究.法制与社会发展.200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