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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能是否过度?排污是否超标?于2013年10月1日起施行的《云南省用能和排污计量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从严格要求用能和排污单位的计量器具必须合格入手,对企业、监管部门和当地政府的职能职责进行了详细规定,并要求做到对企业用能和污染物排放数据的实时监控,全面加强了对于企业用能和排污的监控,对全省开展节能减排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