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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论文] 作者:蔡墩铭,,
来源:法学家 年份:1996
一、前言犯罪事实应以证据证明之,无证据不得认定犯罪事实,此称为证据裁判主义,为多数国家之刑事诉讼法或刑事证据法所采,台湾地区刑事诉讼法亦采之(台湾地区刑事诉讼法...
[期刊论文] 作者:蔡墩铭,
来源:法学家 年份:1995
一、前言各国宪法最常见之基本人权共分14种,秘密通讯自由为其中一种。所谓‘秘密自由’(Liberty and Secrecy of Correspondence),乃指人民有不公开其意见之自由,换言之,即对特定人表示其意见,但有不对第三人公开其意见之自由,故亦可视为广义的意见自由。对人......
[期刊论文] 作者:蔡墩铭,,
来源:诉讼法论丛 年份:1999
一、前言科学与技术进步之结果,犯人利用现代科技实施犯罪之情形愈来愈普遍,尤其专门从事犯罪活动之集团或组织,每以使用科技为犯罪之手法。在犯人利用科技犯罪之情形,犯罪...
[期刊论文] 作者:蔡墩铭,
来源:法学家 年份:1992
台湾两岸地区经过四十多年之分隔,在其所管辖之地区内行使其主权,是以最近由于两岸之政府逐渐采取开放之措施,加以两岸地区之人民互相往来,设一方之人民来至他方时实施犯罪,尚未被法办以前即回去其原来居住之地区,抑或一方之人民在公海上实施走私行为而为他方之......
[期刊论文] 作者:蔡墩铭;王节渊,
来源:中外法学 年份:1994
法益所有人承诺他人对其法益予以侵害可否阻却违法,大多数刑法并无明文规定。然而,虽然此种侵害行为在未经承诺的情况下有惩罚的必要,但是在已经承诺的情况下,其可罚性显然已不存在。因此,即使无明文规定不处罚,这种因法益所有人承诺而对其法益予以侵害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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