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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商标法》第59条第3款规定的商标在先使用产生的是一种抗辩权而不是请求权;可以援引商标在先使用抗辩的主体包括在先使用人及......
我国目前采用注册取得商标权制度,对未注册商标尤其是在先使用的未注册商标的保护较为薄弱,导致了频繁发生商标抢注行为,严重损害......
我国现行《商标法》中的第59条第3款规定了商标在使用抗辩制度,但在我国司法实践中应该如何准确理解并适用这一制度依旧存在诸多争......
我国采取商标权注册取得制,注册商标享有垄断性的专用权和禁止他人在相同或类似商品或服务上使用相同或近似商标的禁用权。但是商......
2013年《商标法》第三次修订确定了我国的商标在先使用抗辩制度。在此之前,在先使用的未注册商标和注册商标长期共存,它们之间的争......
商标先用权的立法确认及其在司法实践中的适用,既体现了"使用"的价值得到了立法者和司法者的认可,"使用"在商标权取得过程中的地位藉此......
商标注册制度产生之后,商标有了“注册商标”和“未注册商标”的区分,在商标权人申请注册商标之前,已经有人使用了与该注册商标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