级别管辖异议相关论文
民事级别管辖标准多元化具有必要性和可行性.财产纠纷案件级别管辖的确定应综合考虑诉讼标的金额、涉外和跨地域因素、案件的影响......
级别管辖与地域管辖共同构成了我国民事诉讼法院管辖的核心,但我国《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对于级别管辖的规定却存在不足之......
管辖权异议是我国民事诉讼中的一项重要制度。它的设立 ,意在作为一种救济制度 ,用以补救司法实践中发生的管辖错误。由于我国现行......
<正>2009年12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以法释【2009】17号文件公布了《关于审理民事级别管辖异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正>一、关于确定民事诉讼级别管辖标准的问题比较各国民诉法的相关规定,我们发现,许多国家都是以争议标的数额作为标准来划分级别......
<正>在一国的民事司法体系中,级别管辖制度往往是在明确了“诉讼途径管辖权”、“职能管辖权”之后,对于一审管辖事务在不同级别法......
<正>最高人民法院在“二五改革纲要”中提出改革案件管辖制度,其中的核心问题是改革单纯以诉讼标的额作为级别管辖确定标准的做法......
<正>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级别管辖异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09】17号,以下简称《规定》)将于2010年1月1日起正式......
虽然我国已经建立民事诉讼级别管辖制度,但民诉法学界对现行制度存在争议、批评颇多,司法实务中也出现了诸多问题,暴露出现行制度的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