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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人们常说,有多少种宗教,就有多少种宗教定义。准此,则当以宗教事实为基础提出关于宗教的定义,而不是从某一宗教定义出发来规定某种现象是否为宗教。但常见的做法却是,学者们可能会执著于某一流行的宗教定义来探讨如下的问题:中国是否有作为宗教的儒教?或者,儒学或儒家究竟是不是宗教?对于此种做法,似乎很难完全克服其缺陷而提出万全之策。本文只拟分析宗教社会学中几种具有代表性的宗教界说的得失长短,再就本文关心的儒教问题提出一己之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