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近年来,我国的私募基金市场迅速发展,逐渐形成了具有中国本土特色的募资模式以及投资风格.本文以房地产基金为主体,对房地产基金结构化募投进行研究,房地产基金在投资决策时,基础投资人有权决定项目的投资与否,固定收益投资人无权决定项目的投资。基础投资人的浮动收益正是在基金成为实质股东以后,通过公司的经营达到超额收益的。基础投资人实际上承担了投资项目的最终风险。房地产基金结构化募投的核心就是通过结构化的设计,在法律、政策允许范围内,对固定收益投资人和基础投资人形成给力担保。房地产基金结构化募投设计必须考虑到回购权利主体放弃行权或丧失行权力清况下,不配合并购交接的风险管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