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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近代历史上,医疗纠纷案件的处理一直是深深困扰临床医务工作者和法学实务者的法律问题,尤其是现社会阶段出现既往从未有过如此急剧上升地医疗纠纷赔偿案件,以至于社会舆论、医学界、学界和审判实务等各界对于医疗纠纷的法律处理问题和观点陷入各自为战状态,意见分歧之大超越了其他各国和中国台湾、香港地区的法学认识,形成了独特的医学法律观点----即“事故论”和“侵权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