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损害司法鉴定制度的探讨

来源 :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wubin81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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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侵权责任法》的颁布实施,医疗损害鉴定成了大家关注的焦点。目前,医疗损害鉴定仍然存在着两元化的鉴定体制,即医学会医疗损害技术鉴定和鉴定所医疗损害司法鉴定,两种模式利弊共存,如何在两种模式中进行取舍并不断完善,是本文的探讨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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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对1例左下肢外伤后截肢医疗纠纷案件的司法鉴定进行阐述。方法:回顾了被鉴定人先后在三家医院的诊疗过程。结果:某开发区中心医院和某市第六医院在对原告吴某的伤病诊断方面、治疗措施和态度方面存在一定的过错。上述两家医疗机构在诊疗护理吴某的行为中的过错责任程度可以确定为80%左右。结论:医疗纠纷司法鉴定的“某开发区中心医院和某市第六医院在对原告吴某的伤病诊断方面、治疗措施和态度方面是存在一定程过错”的
目的:对38例医疗纠纷案件进行司法鉴定。方法:自2010年7月1日侵权责任法实施至2012年3月本鉴定中心受理鉴定的医疗纠纷鉴定38例。涉及学科:肿瘤科6例,普外科6例,妇科1例,骨科8例,神经科6例,肾内科1例,儿科1例,循环科3例,妇产科3例,呼吸科2例,眼科1例。结论:根据国内医疗纠纷目前的情况,为了平衡医患双方权益,笔者建议提高医疗过失的门槛,并通过规范鉴定程序来更科学、准确、严格地判断医
目的:探讨1例术后腹腔内遗留纱布医疗纠纷案件。李某腹内遗留的纱布是哪次手术所遗留进行法医学司法鉴定。方法:李某,女,20岁,某年7月2日因“孕4护周,腹痛12h”人住某县医院行剖腹产手术,术后母子平安。同年12月1日因“间断性腹痛、腹胀、呕吐4个月余”入住某市医院,诊断为粘连型肠梗阻,胆囊结石,行胆囊切除术。次年2月27日因“腹痛、腹胀”等症状再次到某市医院做肠梗阻手术时,发现肠管内有一团纱布。回
目的:通过对2009年~2011年医疗纠纷法医学鉴定结果分析,找出预防医疗纠纷工作重点和防范措施。方法:从涉及医院和科室构成、委托来源、鉴定意见、与医疗事故鉴定结论的差异等指标寻找减少医疗纠纷的注意要点。结果: 委托来源以法院为主,医疗存在过错构成率89.2%,多为次要或轻微责任,结论:医院以区域性医疗中心为医疗纠纷高发单位,重点科室是骨科、产科等手术科室,在工作中应加强沟通,重视人文关怀,重视工
目的:探讨1例剖宫产术后腰骶神经根损伤医疗纠纷案件的司法鉴定。方法:对被鉴定人的病史以及某医院对被鉴定人的诊疗情况进行了阐述。结论:孙某腰髓神经根损伤系局麻药与其特异性体质共同作用所致。在孙某反映其右下肢麻木伴活动受限时,院方未能引起足够的重视、未及时关掉或撤镇痛泵、未及时进行相关的检查以明确诊断及治疗方面存在医疗过错。该医疗过错与孙某目前遗留的腰骸神经根损伤具有一定的因果关系,医疗过错参与度以5
目的:探讨1例胃癌术后肠破裂致后腹膜感染延误诊治致患者死亡案件的司法鉴定。方法:回顾了被鉴定人的病史以及鉴定过程。结论:某人民医院在对杨某的手术中存在操作不当,术后病情发生变化后所采取的检查措施不力,未尽到注意义务,是导致杨某十二指肠破裂后引起腹膜后间隙隙感染得不到明确诊断和有效治疗的原因,是造成杨某继发感染性休克致多器官功能衰竭而死亡的直接原因。结合杨某的死因,某人民医院应承担过错主要责任;某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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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审判实践中,长期存在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与医疗过错司法鉴定的采信力之争等难点问题。《侵权责任法》实施后,医疗损害赔偿模式发生明显变化,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不再成为医疗损害赔偿纠纷处理的主要依据。本文通过回顾《侵权责任法》实施前的医疗损害赔偿鉴定的相关法律规定和实践以及对《侵权责任法》中关于医疗赔偿责任规定的解读,提出了《侵权责任法》实施后的医疗损害赔偿鉴定的相关制度设计的构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