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稳定语境下弱势群体犯罪的控制

来源 :中国犯罪学学会第十八届学术研讨会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maxine1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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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浙江省正处在人均GDP6000至10000美元发展阶段的崭新起点,处在全面提升工业化、信息化、城市化、市场化、国际化水平的重要时期,处在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加快经济转型的关键时期。面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冲击,某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一些体制性、结构性、素质性矛盾加剧,在社会各阶层在利益的博弈中,一部分人因不占有或少占有社会资源而在竞争中处于劣势地位,逐步形成了一个具有相当规模的弱势群体阶层。弱势群体在维护自身权益的抗争中,由于自身条件限制、强势压迫、社会歧视、法律制度缺失等诸多因素的共同催化和影响,他们中的一部分人人格和心理发生扭曲,为摆脱困境、报复社会、实现心理平衡和满足违法犯罪,导致当前弱势群体犯罪问题日益突显,成为影响社会安定的重要因素。其内在根源在很大程度上归咎于社会因素,是社会对其权利分配的不平等以及法律保障的虚置所致。当弱势群体遭遇权利贫困危机且又无法解决时,基于寻求某种平等权的潜在特质,惟有用强势对抗—违法犯罪来彰显其弱势的社会人格的存在。要解决这些问题,必须构建一种公平正义的和谐秩序视野下,以期对弱势群体进行强势扶助,最大可能地预防和控制弱势群体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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