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论CT三维重建技术在法医鉴定中的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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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十余年来,随着螺旋CT机的不断普及,CT三维重建技术得到了更广泛的应用.在法医鉴定实践中,CT三维重建技术可以帮助法医认定不规则骨(包括长骨关节面)骨折的范围,对损伤程度的鉴定具有重要意义.在颌面骨、长骨端等复杂平面骨骨折的检查中,CT三维重建技术所得的三维重建图像立体感强、解剖关系清晰,是一种不可替代的检查手段,能够有效帮助法医判断骨折的范围,其检查结果在鉴定时具有非常重要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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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中被鉴定人于2006年发生车祸被大货车左后轮挤压腿部,外伤史明确。结合查体、影像资料及手术所见,其双胫排骨中段粉碎性骨折、双膝关节开放性损伤(左侧累及关节内)诊断明确。后因跛态、脊柱侧弯、骨盆倾斜等就诊,经摄片检查示双下肢不等长(双侧股骨差距大)。根据现有病历资料及影像资料片可排除先天发育畸形、先天关节畸形、骨关节感染、骨肿瘤、脊髓灰质炎后遗症、再次创伤等情况,分析认为其股骨的长度差异主要由于
在损伤程度鉴定中,对涉及肋骨骨折的案例容易出现争议。对于肋骨骨折的有无、肋骨骨折的数目、新鲜骨折或陈旧骨折均是争议重点。无移位的肋骨线性骨折或隐匿性骨折,容易出现误诊或漏诊。为了有效避免或减少肋骨骨折鉴定意见的争议,笔者认为应仔细询问外伤史;仔细审阅送检病历资料,重点了解体格检查所见,重点是胸部检查所见;早期鉴定。对于怀疑肋骨骨折的伤者,早期鉴定尤为重要,此时对提供的送检材料,特别是影像学资料不能
各种原因造成的人体损伤,是法医学鉴定的重要任务.为探讨活体损伤的人群分布规律及损伤特点,寻求防范措施、减少损伤案件的发生,为构建和谐社会服务,笔者针对2013年全年共计2788例伤情鉴定进行回顾性研究,认为晋江市伤害案件的发生以19-50岁青壮年男性最多见,与气候、性别、年龄等因素有关。而损伤的程度则与致伤物有很大的关系。提高人群的受教育程度,普及法律法规知识,加强刀具等管制工具的管理,可以有效降
武某,男,34岁,2014年7月5日,与他人因琐事发生争执和肢体冲突,在冲突中武某被他人殴打颈部等处受伤,于次日行住院治疗.经法医学检查,本例拳击颈部致甲状软骨骨折、声带挫伤甚为少见。被检验者颈部外伤史明确,颈部皮肤青紫,伤后发声困难,喉镜检查见双侧声带充血、肿胀,右侧尤为明显,声带活动受限。喉部CT示:甲状软骨下缘偏左侧骨折。依据《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应评定为轻伤二级。
脊髓损伤的难点在于外伤与疾病的鉴别及肌力的判断。CT对椎间盘突出的准确率大于90%。MRI在矢状位T1相可良好地显示椎体粉碎或压缩骨折、错位、椎间盘突出以及脊髓受压移位,对脊髓挫裂伤或横断伤时,急性期可见局部脊髓增粗及断端信号强度稍低,伴有脊髓出血时,可见受损的脊髓内有点状短T1异常高度信号影;晚期可见外伤性节段以下脊髓萎缩、软化及空洞形成。对肌力的判断,一般0级到2级常伴明显肌肉萎缩,对照标准较
脊柱具有支持体重、维持重心、吸收震荡、保护脊髓和胸腹腔内脏以及参与人体运动等重要功能.根据《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规定脊柱骨折应评为轻伤范畴,区别脊柱骨折与外伤的关系是法医学鉴定的一个重点、难点.磁共振脂肪抑制技术为法医鉴定提供更客观的技术支持.利用MRI脂肪抑制技术能较精确地反映椎体骨折后不同时期的病理改变,可以大体推测椎体骨折的时间及愈合程度,从而有助于对伤情做出正确的判断。随着磁共振脂肪抑制
根据《标准》总则中鉴定原则和鉴定时机之规定,肢体离断或缺失和功能丧失的主要依据和鉴定时机均不相同,因此笔者认为一手离断的损伤与功能丧失并不属于同类损伤,不能比照其进行鉴定。对于丧失功能的理解同时,据咨询临床专家,目前,一手离断如能及时断肢再植,其成活率能达到95%,功能恢复能达到50%-80%,即其功能丧失不一定能达到36%。损伤程度评定的主要依据是已然存在的损伤,对于可能存在的结果一般不作为评定
主动脉夹层破裂前常无明显的症状和体征,破裂后死亡迅速,且多数死者生前身体“健康”,故死亡后家属会对死因产生疑问。在法医学检案中,遇有此种类型猝死,要注意询问详细的死亡过程,尤其是起因、死亡时限等,对尸体进行系统的解剖是确定死因的重要手段。除细致的尸体解剖检验外,还需要进行组织病理学和毒物分析检验,以排除中毒及其他疾病导致的死亡。由于多数死者年龄在50-70岁,如不进行系统解剖检验,可能与脑卒中、心
电警棍击伤的案件,常常发生在侦查人员讯问犯罪嫌疑人的过程中,被殴打人的伤情程度的鉴定意见结论,是确定侦查人员是否涉嫌刑讯逼供罪的关键证据之一.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刑讯逼供造成犯罪嫌疑人轻伤以上程度的,应当予以立案侦查.所以对犯罪嫌疑人控告曾遭到办案人员电警棍击打的案件,寻找电警棍电击伤的客观证据是发现是否遭到刑讯逼供的首要任务,但在实际工作中,即使发现了存在等距
笔者认为,《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关于“医源性扩创形成的创口或瘢痕计入创口或瘢痕的总长度内”的规定是正确的,因为伤情鉴定是由法医根据外界因素对人体直接造成的原发性损伤和继发后续治疗后果,包括损伤当时的伤情,损伤引起的后遗症等进行的全面分析、综合评定。扩创是临床上通常用到的必须手段,拿案例3手臂的肌腱神经断裂为例,如不扩创吻合断裂的肌腱神经就可能影响治疗效果,导致手的功能障碍,医疗创口虽然不是伤害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