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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社会治理是社会主义民主的根本体现,是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的重要保障,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然而,公众受教育程度不高和公众参与意识薄弱,制约公众参与社会治理的能力和水平;政府社会管理职能不清,限制公众参与的正当途径;公众参与社会治理的立法滞后,阻碍社会治理创新的推进。基于此,需要强化对政府权力的监督与制约,创新公众参与社会治理的渠道;完善社会治理法律体系,加快公众参与的法制化建设;引导公众参与社会组织建设,培育公众参与的社会基础,建立健全公众参与社会治理的体制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