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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于2008年1月1日正式颁布实施,提出城市与农村的统筹规划。共同发 展的思想。山东省也在2008年开展了部分市县的城乡统筹规划工作。将规划的工作范围由原来的城市规划 区扩大到了整个市县行政管辖范围。这一变化使得规划部门的城乡统筹规划与国土部门的土地利用总体规 划具备了同样的规划范围,也面对了同样的规划主体——城乡建设用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主要目的是 落实保护基本农田的政策,而城乡统筹规划是为满足发展需求而编制的发展的增量的规划。因此,城乡统筹规划一方面要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进行衔接与协调,另一方面也应响应集约利用土地的时代需求,科学 有效的流转土地,以合理引导城乡建设有序进行,本文以安丘市城乡统筹规划为例,讲述规划过程中在两 规合一工作上做出的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