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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房地产相关的数种税收合并为房地产税在我国是大势所趋,由此评税工作——房地产估价将更为重要。我们应借鉴美国的经验,根据征收房地产税的目的、征税对象的种类,合理运用市场比较法、收益还原法、重置成本法,并通过运用房地产价格指数、房价租金比等,尽量减少短期市场波动对估价结果的影响,使估价结果与长期价格趋势尽量一致,并保证估价结果的公开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