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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证明,组建农民用水户协会是推进小型农村水利体制改革的一种重要途径,有效解决了部分工程建管主体缺位的问题,促进了工程建设管理、效益的发挥及农村水利建设新机制的建设。但农民用水户协会建设仍存在部分协会质量不高、发展不平衡、作用发挥有限等问题。笔者结合工作实际分析了造成这些问题的原因,期望能有助于农民用水户协会建设,促进小型农村水利工作,服务干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