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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知识经济快速发展,商业秘密的利用和保护越来越受关注。商业秘密往往关乎市场经营者的核心竞争力,一旦被侵犯将给受害企业造成不可估量的直接和间接损失,同时也将严重扰乱市场竞争秩序。因而,侵犯商业秘密行为是《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明确禁止的不正当竞争行为。近年来,在我国日渐成熟与复杂的市场经济环境下,员工侵犯受害企业商业秘密案件不断增多。律师在承办该类案件时,应当综合运用民事、行政、刑事等法律保护手段,在案件承办前期准备阶段制定统筹方案;案件承办中期处理阶段灵活协调各个部门多管齐下、相互协同调查取证;案件后期结论阶段,应积极推动协商解决案件,避免因旷日持久的讼争对受害企业经营造成重大影响,实现矛盾的快速有效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