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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经济不仅是法治经济,而且是信用经济。加强市场信用的法律保护,已日益受到世界各国人民的青睐,并取得了明显效果。然而,市场失信行为与日俱增、形式日新月异、社会危害性日趋严重,已有的非刑事手段已难于尽效,寻求刑法的适当介入不仅必要而且可能。刑法保护市场信用,旨意在遵守刑法的特殊性状下,适当将严重违反市场信用的行为纳入刑法的调整范围。本文通过比较研究方法,发觉市场信用刑法保护的立法规律,并在借鉴域外刑法长处及相关刑法学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对完善我国市场信用刑法保护的立法建言献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