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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卫城市在创建范围内长期、普遍开展有效病媒生物防治的难度很高.因此,创卫城市应建立监测网络,监督创建范围内单位、场所做好病媒生物防治工作。而监测主要目的是促进城市病媒生物防治工作,因此监测应尽可能发现问题,监测覆盖率应尽可能大(每年监测覆盖30%以上点位较好),成本尽可能低(用目测法而非用鼠夹、诱蚊灯等器械监测),抽样应尽可能有代表性,监测同时发现、登记严重病媒问题点位。严重病媒问题点位收集及追踪处置机制包括投诉机制。即便大众媒体公布投诉方式,市民通常不会对身边严重病媒问题点位进行投诉。因此市爱卫办宜采取措施,逐步鼓励、放开市民投诉,授权监测机构对市民投诉病媒问题监测、核实。建立制度对屡教不改,又有严重病媒问题点位的单位、场所(尤其是有身份和地位的)负责人进行媒体曝光不仅震慑被曝光当事人,而且震动未被监测覆盖且有明显问题的单位、场所负责人。政府施加适当压力后,选择自己做病媒生物防治的单位、场所、部门负责人更易接受相关技术指导,并落实技术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