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证据何以能够被排除--对“两院三部”非法证据排除规定的评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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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拟以"两院三部"联合发布的非法证据排除规定(简称"规定")为对象,分析"规定"在程序规则方面存在的若干突出问题及其对实施可能产生的消极影响.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实践中应当注意的相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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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现代刑事诉讼立法和司法实务中,证据必须具备合法性方具有可采性、非法证据不得作为定案根据,由于法解释上缺乏依据、法理基础缺位以及法实践中导致的悖论,我国传统证据法学所主张的取证主体合法性理论其实并不是一项科学合理的证据学理论,应当予以扬弃。
科学证据作为现代社会事实发现的重要手段,在现代刑事诉讼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在科学证据运用上,要发挥其作为发现真实的利器,就必须检验其科学的有效性,这才能真正发挥科学与证据的应有功能。
笔者从我国品格证据的实际运用状况入手,对建立和完善我国涉罪未成年人品格证据运用制度进行了探讨,以期推进品格证据运用的规范化、专业化和科学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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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滥用的趋向和可能性一直是政治和法律意图避免的主题之一.本文拟从规范立案监督标准、改善调查权制度两个方面进行探讨,同时指出刑事立案监督制度都存在进一步改革与完善的必要。
社区矫正作为刑罚执行方式,其探索和实践必然会对我国刑事诉讼制度产生影响。本文试图从社区矫正制度对刑事诉讼理念的影响角度展开探讨,研究社区矫正理念与刑事诉讼理念的一致性对于完善刑事诉讼制度、确立社区矫正制度具有重要意义。社区矫正制度对我国刑事诉讼理念提出了新要求。确立适应社区矫正制度要求的刑事诉讼理念,有利于完善刑事诉讼制度,更有利于我国社区矫正制度的健全和完善。
本文阐述了改革与完善刑事审判程序的前提条件,分析了我国现行刑事审判程序的基本现状,完善我国的刑事立法,是所有法律人的梦想,而刑事审判程序作为刑事诉讼的核心,需要更好的改进和完善,无论从审判组织、控辩地位、证据规则等各个方面都需要进行完善。只有越来越完善的刑事审判程序,才能使刑事诉讼法更好的为社会经济发展保驾护航,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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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刑事诉讼中,当起诉事实为多个或者被告人为多人的时候,就会出现合并审判或分离审判的情况。介绍了刑事审判合并与分离的含义、类型及条件,时间、主体与程序,并分析了刑事审判合并与分离产生的程序及证据方面的问题。通过各国制度的归纳与比较,本文认为我国刑事审判合并与分离制度的构建至少应包括以下方面:首先,增加牵连管辖与分离管辖、合并审判与分离审判的规定,明确其标准及适用规则;其次,赋予检察院与被告人及其辩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