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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金融契约的不完全性容易诱发利益主体的道德风险行为,从而制约了委托代理关系的持续,造成了公司治理效率的低下。传统公司金融理论以当事人行为理性、偏好稳定且制度框架既定作为研究的逻辑起点,而行为经济学和实验经济学的研究表明,公司金融契约当事人并非完全按照经济人理性原则进行决策,他们在行为决策过程中通常具有异质性偏好。本文在探讨公司金融契约不完全性的基础上,拓展了公司金融契约当事人的理性基础,剖析了偏好异质性下的公司金融契约设计,并结合激励相容原理指出了公司金融契约治理中的挤出效应,最后结合社会偏好原理提出了未来可以深入研究的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