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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际法与国内法关系的一元论是国际法基本理论的重要方面,它认为国际法与国内法属于同一法律体系。一元论有两种学说观点:即国内法优先说和国际法优先说。国际法与国内法的关系亦是国际法与国家主权的关系,各国的宪法或法律体系中对于国际法与国内法关系的规定也略有不同。当代美国外交实践具有的两面性矛盾,体现在两个方面:即有时依据国内法高于国际法的主张对国际法不参加、不批准甚至退出、采取置之不理的态度,而有时又依据国际法高于国内法的主张对他国进行政治、经济、军事干涉。由于国内外舆论压力,从美国国内法律体系中寻找借口对他国进行直接干涉变得十分困难。这时,国际条约或者国际组织就会被美国利用,又能够披上合法外衣。实际上,为了实现自己的国际霸权利益,美国经常利用国际机制来组织国际行动和控制跨国关系。“美国的外交政策充满了自相矛盾”,其在变换采用国际法一元论的两种学说进行实践所形成的矛盾,是由其国家利益决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