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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三十年来,我国进行了三轮审批制度改革。本文从审批制度改革的政策执行工具的理论视角出发,对宁波市1999年以来的审批制度改革过程进行了解释。认为宁波市审批制度改革是从“政治动员”向“结构改造”变迁的过程。1999年7月,宁波市作为试点单位在浙江省率先审改。在常规的政府运作中无法推行审改政策的情况下,市政府领导启动“政治动员”模式,成功地实现了削减审批事项的审改目标。2002年底,“政治动员”模式在规范政府行为的审改中难以为续,宁波市成立了市经济发展服务中心以改造审批权力结构。在中心面临“三不到位”的审改困境时,2007年10月,宁波市通过“部门内的审批职能归并”进一步改造审批权力结构。依据宁波市审批制度改革的历史与现状,本文认为,宁波市今后的审批制度改革将继续进行“结构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