柔性执法的学理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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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行政执法先后经历了单独执法——联合执法——综合执法的改革,但改革的效果并不理想,行政执法一度陷入了困境。针对以往执法改革只注重执法权整合的缺陷,柔性执法提出了一个全新的思路,即要重点从执法理念的转变着手,然后,在先进理念的指导下对执法手段予以创新,并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行政执法制度。它克服了以往执法中的单一性、僵化性和机械性,符合人有被他人尊重、肯定和自我实现需要的心理特点,体现了现代法治的平等、独立、民主、责任、宽容、尊重、信任和合作的人文主义精神。实践表明,如果执法理念不转变、执法手段不更新,执法制度不建立,不管执法权如何整合,也不管执法权由谁来行使,都不会达到好的执法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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